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居范围的,拆除归并入园区,村居逐步搬迁至安置区。对有区位条件的旧村,可改造成新式厂房发展集体经济。
第九条 体现“产业服务中心”发展要求
在“产业服务中心”重点地区内以构建良好的货物展销、流通体系为改造核心。在重点发展区周边以梳理城市货物流动通道,构建通畅的展销环境为目标。(1)属旧厂房范围的,结合周边产业基地改造为营销展览、文化创意产业等生产性服务业。把交通区位较好的旧厂房改造成专业市场、展销中心、物流仓储等;(2)属旧村居范围的,与产业布局相协调的村居可发展第三产业服务村民和园区,促进村经济发展。
第十条 体现“岭南文化名城”发展要求
在“岭南文化名城”重点地区内以修复历史文化保护体系,激活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为核心。在重点发展区周边以构建更为和谐的,历史文化保护的缓冲地带为目标。(1)属于旧城镇范围的,在历史保护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建筑更新+功能置换+商业运作”模式,开展重要的商贸旅游和文化景观区的旧城改造,促进建设面貌和产业功能的提升。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旅游业;(2)属于旧厂房范围的,保护具有历史价值的工业厂房,以展示工业文化为主题,进行保护性开发;(3)属于旧村居范围的,对于名镇名村改造应尊重特色空间和历史文脉。明确保护范围内基础设施的建
────────────────────────────── 【 7 】
广东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
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设,改善居住生活环境。
第十一条 体现“美丽富裕家园”发展要求
在“美丽富裕家园”重点地区内以构建完善的休闲娱乐体系为核心。在重点发展区周边以构建休闲娱乐配套发展的服务设施为目标。(1)属于旧城镇范围的,以疏解旧城人口、改造房屋以及增加绿地等手段改善环境质量。局部地段根据需求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绿地等功能。改善交通环境和步行系统,营造良好城市景观。保留和延续原有的社区邻里关系和经济结构;(2)属于旧厂房范围的,创建厂区内良好的公共开敞空间和工人活动场所。发展商贸物流、休闲旅游和都市型工业;(3)属于旧村居范围的,应进行村容村貌整治,利用空地建设公共绿地和活动场地,改善居住环境。推进“城中村”改造,重新塑造城市形象。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建设农民公寓,完善市政设施和服务设施。
【 8 】 ──────────────────────────────
广东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
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第二章 “三旧”改造总体布局
第一节 总体用地布局
第十二条 总体用地布局
“三旧”改造用地总规模为16866公顷(见表2-1、表2-2和图2-1)。改造后为商业、文化娱乐用地的主要集中在禅城区张槎、石湾镇、祖庙街道,南海桂城、顺德北滘等地区。改造后为工业、仓储用地的地块主要分布在顺德和南庄等地区。
表2-1 “三旧”改造建设用地汇总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2719 17.86 R R3 三类居住用地 513 3.37 R5 商住混合用地 2206 14.49 C1 行政办公用地 262.5 1.72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2059 13.53 C3 文化娱乐用地 675 4.43 C C4 体育用地 14 0.09 C5 医疗卫生用地 26 0.17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124 0.81 C7 文物古迹用地 613 4.03 M1 一类工业用地 3810 25.03 M M2 二类工业用地 523 3.44 W W1 普通仓储用地 322 2.12 T2 公路用地 74 0.49 T T4 港口用地 19 0.12 S S1 道路用地 371 2.44 U1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37.52 0.25 U U2 交通设施用地 15 0.1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2 0.01 G G1 公共绿地 837 5.5 “三旧”改造城市建设用地 15222 100 村镇建设用地 329 “三旧”改造总建设用地 15551 ────────────────────────────── 【 9 】
广东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
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表2-2 “三旧”改造总用地汇总 用地名称 “三旧”改造总建设用地 耕地 非建设用地 区域绿地 “三旧”改造总用地面积 面积(公顷) 15551 457 858 16866 图2-1 “三旧”改造总体用地布局图
第二节 分类用地布局
第十三条 旧城镇用地布局
【 10 】 ──────────────────────────────
广东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
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旧城镇改造用地总用地面积共2000公顷(见表2-3和表2-4)。其中,596.89公顷改造为居住用地,占旧城镇改造建设用地的30.99%;822.66公顷改造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占42.7%;324.55公顷改造为公共绿地,占16.85%。
表2-3 旧城镇改造建设用地汇总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82.13 4.26 R R3 三类居住用地 0.43 0.02 R5 商住混合用地 514.33 26.7 C1 行政办公用地 114.25 5.93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402.69 20.91 C3 文化娱乐用地 135.38 7.03 C C4 体育用地 13.71 0.71 C5 医疗卫生用地 5.49 0.29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5.9 0.31 C7 文物古迹用地 145.24 7.54 M M1 一类工业用地 25.03 1.3 W W1 普通仓储用地 7.66 0.4 T T2 公路用地 43.68 2.27 S S1 道路用地 105 5.45 U U2 交通设施用地 0.62 0.03 G G1 公共绿地 324.55 16.85 旧城镇改造建设用地 1926.09 100 村镇建设用地 4.66 旧城镇改造总建设用地 1930.75 表2-4 旧城镇改造总用地汇总 用地名称 旧城镇改造总建设用地 区域绿地 旧城镇改造总用地面积 非建设用地 面积(公顷) 1930.75 69.02 2000 第十四条 旧厂房用地布局
旧厂房改造用地共11333公顷(见表2-5和表2-6)。其中,3703.52
────────────────────────────── 【 11 】
广东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