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点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项目监理部将立即上报业主。
(八)进度计划审批制度
(l)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项目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业主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事实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九)计量支付审批制度
(l)项目监理部进点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将及时掌握并报业主,以便控制投资。
(十)监理报告和监理记录制度
(l)项目监理部将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未提出项目驻地办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业主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2)监理工程师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
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十一)监理会议制度 1、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开工前就备条件时尽早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承包人的授权代表必须出席会议; 各方面将在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部门(项目)负责人及指定分包人也应参加。
会议内容:
(l)介绍人员及组织机构:承包人的组织机构、驻地监理办的组织机构。
(2)介绍施工进度计划重点、难点工程的独立计划、施工措施及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及制度。
(3)承包人就施工准备情况,按下列内容提出陈述报告,监理工程师应逐项予以澄清、检查和评述。
①主要施工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是否进场,何时进场,并提交进场人员计划名单。
②用于工程的材料、机械、仪器和设备是否进场,是否会影响施工,并提交进场计划。
③用于本工程的本地材料来源是否落实,并应提供料源分布图及供应计划清单。
④施工驻地的建设是否满足工程办公、住宿的需要,标准化建设是否合格。
⑤工地试验室及其设备是否准备就绪,并提交平面布臵图及设备仪器清单。临时资质是否办理完毕,仪器设备是否标定,试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目前可以做那些试验,那些试验委托外部,何时可以满足工程试验的要求并报计划清单。
⑥施工测量的基础资料是否经过复核。
⑦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住房、办公等条件和设备是否齐备,何时可以进驻办公。
⑧其它与开工有关的内容及事项。
(4)明确施工监理例行程序(详见第二篇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
①质量控制的主要程序、表格及说明。 ②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③计量支付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 ④工程变更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⑤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报表及说明。 ⑥函件的来往传递交接程序、格式及说明。 ⑦确定工地例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 2、工地例会制度
工地例会在开工后整个施工活动期内每月召开一次,按合同段分别召开。其具体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程度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确定。
工地例会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小组全体监理及专业工
程师参加,邀请业主代表及有关人员到会指导。承包人的经理、总工、各专业管理人员及助理人员。
会议内容按既定的例行议程进行,一般由承包人逐项进行陈述、提交下月施工计划供讨论并提出问题与建议。监理工程师应逐项组织讨论,并作出决议和意向。
会议一般由按以下程序进行讨论和研究:
(l)确定上次会议记录:可由监理工程师的记录人对上次会议记录征询意见,并在本次会议记录中加以修正。
(2)审查工程进度、影响工程进度因素及对策及关键线路上施工进展情况。
(3)审查现场情况:主要是机械、材料、劳力以及进度、质量适应情况并提出解决措施。
(4)审查工程质量:主要针对施工中质量通病的克服、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修复和处理。就执行标准控制、施工工艺、检查验收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5)审查投资费用使用情况,并初步提出处理意见和意向。 (6)审查安全事项:提出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隐蔽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对交通和民众的干扰提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7)审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噪音、扬尘、施工垃圾的处理, (8) 其它事项。 3、监理工程师会议制度
监理工程师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并且应在工地例会前召开,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其程序是由各监理小组长及专业工程师汇报监理过程中施工单位和监理方面的问题。
会议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l)讨论、研究施工单位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等方面的问题,共内容基本与工地例会相同,是工地例会的预备会,对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监理工程师先取得共识并初步提出措施和意向。
(2)查总结监理内部监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并提出推广和改进的建议。
(3)监理工程师会议根据需要可以不定期召开,可有针对性的召丹专题会议。
4、现场协调会
在整个施工活动期间,可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现场协调会,并对会议做好记录。会议可根据具体情况,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监理小组长、专业工程师主持,酌情邀请有关监理和施工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
(l)对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进度问题、安全问题予以纠正。关于较重大的问题可另行召开专题会议或提交工地会议讨论。
(2)解决施工中影响进度的因素,人力、设备、材料、管理等方面的一般问题。
(3)现场指导施工方法、新工艺及其它有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