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二条 班组安全活动:
1、为不断提高职工的全员安全意识,必须坚持班组安全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
2、各班组坚持每日班前安全活动的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并坚持每日班中跟踪检查、班后讲评。
3、班前安全活动的内容要根据班组承担工程的特点、施工部位、人员情况、天气变化、周围环境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可采用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整理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检查机电设备、维修安全设施、清理周围环境、排除不安全因素等多种方式。
4、每周五或周六为“班组安全活动日”,各班组要对本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对下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布置,同时还要对本班组全体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学习有关安全知识。“班组安全活动日”的内容和形式要结合实际,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5、班组安全活动工作要充分利用时间,因地制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实效。
第三十三条 安全技术管理: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应逐步完成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要不断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所有工程开工前,都必须针对工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施工机具、周边环境和气候等特点,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水下作业、基坑支护、起重吊装、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大型机械设备拆安、压力容器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工程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各区域(专业)公司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3、对危险性大、高温期或冬(雨)季施工期长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措施,以搞好高温炎热季节的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工作,搞好雨
季施工的防雨、防潮、防汛、防漏电工作,搞好冬季施工的防寒、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
4、各项目部应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①工程开工前,项目主管工程师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工程负责人及施工员进行交底。
②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员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班组长将交底内容落实到每一位施工作业人员。
③各级安全技术交底要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交底要一式三份,由交底人、接受人及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存档备查。
④施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 ⑤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依照交底的要求组织进行施工作业。 5、各单位必须严格按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完整、标准、规范。
第三十四条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公司所属各项目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砼输送泵、搅拌站及物料提升机等)由公司机械租赁公司统一管理,公司工程部负责对其实施监督。
2、机械租赁公司应在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向设备使用单位做好书面交底,设备使用单位应在机械租赁公司的指导下,按交底书的要求,做好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设备进场所需的道路、场地、设备基础施工图、预留预埋等)。
3、机械租赁公司负责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的进场组织、安装调试、拆卸退场及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向当地设备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报检、报验,未经当地设备监督、检验部门许可和验收合格的大型机械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4、机械租赁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原则,
做好对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所有从事与大型机械设备作业有关的起重、信号指挥、司索、维修保养等人员均必须由机械租赁公司统一派遣,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机械租赁公司应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的要求,认真做好对与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管理有关的安全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并及时报设备使用单位备查。
6、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合机械租赁公司做好对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运行实施监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支持或强迫大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7、机械租赁公司对大型机械设备的拆、安、顶升、加节等作业仅限定在公司已经取得拆、安许可的省、市范围内;在公司未取得拆、安许可的省、市范围内,大型机械设备的拆、安、顶升、加节等作业,由机械租赁公司选择具备当地拆、安许可的专业队伍完成,机械租赁公司负责对其专业队伍实施监督与管理。
8、机械租赁公司应把对外租设备的管理纳入到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不允许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第三十五条 安全评估、报监、报表:
1、各区域(专业)公司应在其所施工工程开工前,按当地政府主管 部门的要求,及时办理开工项目的安全监督手续,并及时为现场作 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各区域(专业)公司应严格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督促项 目部做好对项目的阶段安全评估(安全核验)工作,做好对项目安 全达标及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
3、各区域(专业)公司应指定专人,及时、认真、准确地做好各类 安全生产报表。 第三十六条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各项目部应依据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制定项目文明施工管 理目标,落实责任,分解到人,保证其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 2、所有施工现场均必须实行封闭管理,现场周边连续设置不低于1.
8m的砖墙围墙,抹灰、刷白、压顶,做到稳固、美观(济南地区 应当使用环保型装配式彩钢板,其他地区有特殊要求的,按当地标 准执行)。
3、施工现场进出口处应单独设置警卫室,警卫人员要认真负责, 室内保卫制度齐全,记录资料完整。
进出口处醒目位置应设置规格统一、内容齐全的施工标牌: ①施工单位简介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监督电话; ②工程概况; ③施工现场平面图;
④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名称; ⑤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
4、各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应合理,施工区与办公区和生活区要严 格分隔,各区域间应满足防火间距。现场灭火器材配置要合理,卫 生责任区要责任到人,划片包干,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 并及时清运,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5、各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应齐全、标准、有效。对在临街及居民 区、商业区、学校等人口集中区域施工的建筑工程主体,应采用密 目网全封闭防护;在其他区域内施工的建筑工程主体总高度30m以 下的,应采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护,30m以上的,应采用密目网全封 闭防护或半封闭防护。
6、各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予硬化,做到平整、畅通,道路入口 处、交叉处应设指示(导向)牌,危险地段应设警戒标识,夜间设 红灯示警。
7、各施工现场应设置供、排水设施,施工场地不得积水,输水管 道不得跑、冒、滴、漏。
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应进行沉淀处理,未经沉淀处理的,不得直接 排入市政排水设施,不得有泥浆、废水、污水外流,不得妨碍周围 环境。
8、各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等应严格按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布置,
各种料具要严格分类,堆放整齐,并挂牌标识。易燃、易爆物品要 专库存放,并加强管理。
9、各施工现场应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语。 10、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其噪声和振动应符合 城市环境噪声标准,夜间施工的,应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 许可证,要做到施工不扰民。
11、禁止在施工现场露天熔化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有毒 有害气体的物质。
12、施工现场堆放、使用砂石、粉煤灰等散装建筑材料,应遮盖或 洒水压尘。装卸散装建筑材料,不得凌空抛扬。
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清理车轮泥沙,不得污染城市道路。 13、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仓库或场所不得与职工宿舍在同一建筑 物内,并应同职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施工场所及职工宿舍应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 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施工场所或者职工宿舍的出口。 职工宿舍区内应有灭蝇灭鼠措施,有防寒保暖和防煤气中毒设施, 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2m2,应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每室应 不超过20人,室内应通风无异味、无垃圾,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轮流卫生值日。
14、职工食堂应办理卫生许可证,灶台、卖饭口等部位要镶贴瓷砖, 室内通风、排气、排水设施应保持良好,生熟食品分开,无蝇无鼠。 食堂从业人员要定期体检,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15、各施工现场应设置保温、加盖、上锁的开水桶,要保证饮用水 的安全与卫生。
16、各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纱门、纱窗,墙面刷白,地面抹 灰,专人打扫,定期消毒,高层作业应至少每三层设便溺设施。 17、职工生活区内应设文化室、淋浴室,为职工的学习、洗澡创造 条件。
各项目部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卫生防病教育,并应配备急救员,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