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波洲镇总体规划(2010-2025)·说明书
1、规划背景
新晃县波洲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在城镇建设加速发展阶段中,遇到了很多新问题,迫切需要进行新一轮的城镇总体规划。
按照现代化城镇“兴工强镇,兴商活市,固本强农”的发展战略,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进程,对波洲镇进行总规的编制,以便有效指导下一步的城镇建设。 2、规划依据
1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1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14)《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15)《防洪标准》(GB50201—94)
16)《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150293—1999) 17)《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89)
18)《新晃侗族自治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年) 3、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法》1998.8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7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水法》1988.7 7)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8)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11 9)《城市规划编制及实施细则》1995.9 10)《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11)《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3.1 指导思想
1)创建良好的生态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
2)把握区位和资源优势,通过规划将波洲镇在新晃县范围内的经济重要性明显提升,成为城镇体系中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3)把握波洲镇的发展规律和特点,强化规划对城镇建设的有效控制和引导,使规划调控能促进经济发展并为经济服务,使城镇建设健康发展。
4)建立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处理好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经济与环境的关系。
5)坚持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将现实性与超前性相结合,指令性和指导性相结合,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相结合,树立规划的权威性,强化依法治镇的观点,确保波洲镇城镇建设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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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重镇村协调发展,以镇带村,共同发展。 3.2 规划原则
1)保护生态,注重环境原则。
2)区域整体发展原则。重视与镇域和相邻乡、镇的统筹协调,综合互济,协同集成。
3)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优化生产力布局,提高资源的集约利用的原则。 4)保护与开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5)以人为本并突出地方特色的原则。 3.3 规划目标
1)探索发挥整体效益、优势互补的城镇化和现代化发展模式,以此为基础制定各个村在镇域中的地位、性质、规模和等级。
2)协调各个村镇的建设行为,控制和引导镇内各个用地的开发建设。建立方便快捷交通网络,基础设施共享,社会设施整体布局。
3)以统一的标准来规范城镇之间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形成与这一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镇物质环境。
4)塑造优美城镇化地区,注重整体的环境保护和城乡景观。 4、规划期限与规划区范围
本次总体规划期限为:20010年至2025年。 近期: 2010年—2015年;
远期: 2016年—2025年;
城镇规划控制区是指依据城镇规划的要求,便于城镇规划管理而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区域。波洲镇村镇体系规划范围为63平方公里;镇区规划区范围划定为波洲镇镇区包括的区域,规划总面积约为80公顷。
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1、城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规划 1.1 新晃城镇撤乡并镇措施
新晃侗族自治县的乡镇规模无论是人口规模还是经济规模都偏小,镇区规模小而全,重复建设,形不成真正的城镇生活,第三产业难以发育。而乡镇合并不但可以避免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而且有利于产业协作,降低生产成本,同事有利于精简政府机构,减少财政支出。因此,在此阶段新晃侗族自治县应该将一些经济实力强的、有发展潜力的中心镇合并一些相邻的、产业相近的、行业协作的乡镇,以提高集聚效益、发挥中心镇的带动辐射作用,促进全县城镇和经济的发展。 1.2 县域城镇人口规模等级结构规划
1)规划原则
(1)合理发展大中小城镇,促进生产力的合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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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运用城市首位度、城镇金字塔和网络城镇的理论方法。
(3)以“提质扩容”为目标,发展地域主导产业、城镇工业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本上提升城镇质量,增强吸纳能力,促进城镇扩容,加快地区城镇进程。
(4)结合各城镇的现状基础,综合考虑各自发展潜力条件,合理确定各城镇的规模等级结构。
2)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根据各镇在县域经济中的作用、发展状况、有利因素及制约条件,确定以县城为中心、大中小结合的规模等级结构,新晃侗族自治县县域城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规划为四级,第一级——县城(包括原新晃、兴隆、大湾罗、方家屯);第二级——中心建制镇(凉伞、扶罗);第三级——一般建制镇(中寨、贡溪、鱼市、波洲、波洲);第四级——一般乡集镇(米贝苗族乡、禾滩乡、步头降苗族乡)。 2、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 2.1 城镇职能结构规划指导思想
加强中心城镇功能,提高中心城镇的集聚和辐射作用;培植功能各异的重点城镇,强化地域特色明显的高效的城镇职能分工。 2.2 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根据新晃侗族自治县县域经济地域组合差异和城镇职能分工的需要,城镇可分以下几种基本职能类型:
(1)综合型——县城、扶罗镇
(2)工贸型——波洲镇、贡溪乡 (3)旅游型——鱼市镇
(4)边贸型——中寨镇、波洲镇、凉伞镇
(5)农贸型——禾滩乡、步头降苗族乡、米贝苗族乡
波洲镇在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中被定位为边贸型城镇,应充分发挥波洲镇的地理位置优势,以边境贸易的发展来带动全乡的发展。 3、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是指体系内各个城镇在地域空间中的位置分布,组合形式的特征,它是职能类型结构和规模等级结构在区域内的空间组合和表现形式,因此,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的特征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前两种结构的作用,同时也受社会经济条件、自然地理条件、城镇化水平以及人文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影响城镇空间结构的主要因素:交通因素、经济因素、环境因素、信息网络。
从新晃侗族自治县县域自然地理条件、城镇现有基础、交通区位现况,资源开发利用,城镇空间合理布局出发,规划采取“T”字点轴发展模式,以点带轴,由轴及面促进区域城镇体系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点:有县城、中心建制镇扶罗、凉伞以及地理区位独特的一般建制镇中寨构成。 轴:指城镇主要发展轴线,由湘黔铁路、320国道及省道主次轴构成。 波洲镇内有320国道、湘黔铁路、上瑞高速穿过,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受县城经济辐射,与贵州接壤可发展边境贸易;镇域内自然环境等资源可开发利用,有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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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县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形成“T”字轴线的发展模式,波洲镇处在空间结构的横轴上,与新晃县城距离近,具有优越的发展条件。
波洲镇周边的环境较好,有山有水。但各城镇居民的生活环境并不令人满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卫生问题,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缺乏卫生设施;二是公共空间环境场所缺乏;三是波洲镇域内的环境需进一步加强利用和保护。
第四章 镇域村镇体系规划与发展战略
1.2 存在问题
1)农村居民点规模小、分布散,不利于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2)农村经济发展缺乏统一规划与引导
1、镇域村镇体系现状 1.1 现状概况
1)产业
农业在波洲镇域具有较重要的地位,只有镇区的地理位置比较优越,适合发展边境贸易;城镇化滞后导致第三产业发展缺乏强劲拉动力,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层次有待提高。
2)城镇建设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需大大提高,波洲镇现状城镇建设表现出以下特点:
(1)城镇建成区有待扩大; (2)城镇建设用地结构不平衡; (3)城镇基础设施发展缓慢。 3)环境
3)农村社会服务设施不完善,共享性较差。由于居民点比较分散,农村社会设施配置难度较大,因而很难完善。 2、镇域居民点与村庄整治规划 3.1 农村居民点现状特征
波洲镇的农村居民点具有如下特点:
1)由于长期以来村庄建设的无序性,村庄主要依托农田分布发展,村庄数量较多,平均每个村的居住人口规模比较小,积聚性弱,难以达到社区服务设施的规模效益。
2)村民住宅布点分散,建筑零乱,人均宅基地占地大,土地浪费严重,人地矛盾突出,与城镇化发展的趋势不相适应,不利于城镇土地的高效、集约发展。
3)乡村居民点基础设施缺乏,文化娱乐等配套设施不全。 3.2 撤村并点规划原则
1)实行“大并小、弱入强”的原则,使村庄的空间布局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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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原有规模较大的行政村为基点,撤并后中心村便于公建配套,形成规模效益。
3)通过经济基础好、交通方便,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村带动贫困村的发展。 3.3 村庄整治规划
建设部于2005年9月30日发出了《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对村庄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要求。湖南省建设厅也于2006年3月发出了《湖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整建规划导则》(试行稿)和《湖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规划导则》(试行稿),对村庄整治规划提出了具体情况。波洲镇村庄整治应以上述三个文件为指导,根据村庄的具体情况,对村庄布局、基础与社会服务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环境卫生与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等方面进行分类、分层次的逐步整建,建设波洲镇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
4.3 重点发展波洲镇区,增强其辐射力、吸引力。村镇体系规划应遵循城镇发展的阶段性原则,积极实施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全面提高村镇建设的整体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层次结构合理、布局有序的镇域村镇体系。
4.4 提高城镇化水平和城镇化质量,促使中心镇成为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带动乡村的农业产业化,加快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城镇化进程。
4.5 建立畅通的对外交通体系,加快形成城镇主干路网系统,邮电、供电、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4.6 进一步加强环境的整治和保护,逐步建立与生态型小城镇相匹配的生态系统,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5、镇域体系各专项规划 5.1 镇域交通规划
4、村镇发展战略
根据波洲镇的基本情况,将村镇的发展战略确定为:
4.1 提高区域整体效益,综合利用各村镇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协调各村镇之间的关系,提高区域综合效益。按“以镇带村”,村与村梯度联动发展模式,以综合交通、资源分布、经济实力、经济联系等因素为依托,将波洲镇划分三级城镇职能层次,即镇区、中心村和基层村。
4.2 调整镇域生产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一村一品战略。根据各村具体情况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在全镇域内形成完整的产业格局,促进波洲镇的经济整体发展。
1)镇域交通现状
现状公路主要有国道和镇乡道路两个等级。320国道穿过镇区,道路情况较好,是波洲镇对外交通联系的主要交通干道。
镇乡道路除部分为水泥路面外,其余大部分为砂石路面。目前镇乡道路路辐过小,路面质量有待提高。大部分乡道为砂石路面,通行速度和能力较低。
2)镇域交通规划
本次道路规划在合理的城镇用地布局基础上,组织完整的道路系统;按交通性质区分不同功能的道路;充分考虑城镇环境和城镇风貌的要求;满足敷设各种管线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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