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3 4 5 6 7 8 9 稀油站 润滑油站 轴承箱(风机) 主轴装置轴承 稀油站 主电机轴承 压风机 主井、副井井塔 主井、副井井塔 主井、副井井塔 主井、副井车房 抽风机房 抽风机房 压风机房 6KV变电所 除6KV变电所以外所有地面、井下 35KV变电所、风井、 主井、副井 地面、井下 主石门皮带机 井下主运二部皮带机 井下主运二部皮带机 主石门皮带机 井下SDJ-150皮带机、40T链板机 井下皮带机、链板机运转部分轴承 井下给煤机 除风机主电机、井下主运N46机械油 N220极压齿轮油 N46机械油 二硫化钼 黄油 N46精密机床油 3号锂基脂 L-DAB150压缩机油 DB-10变压器油 DB-25变压器油 DB-25变压器油 黄油 VG460耐磨油 N32透平油 N46抗磨液压油 3号锂基脂 N320极压齿轮油 黄油 N220极压齿轮油 导向轮轴承及游动轴瓦 主井、副井车房 10 变压器 11 变压器 12 少油开关 13 水泵 14 减速箱 15 软起动液压站 16 张紧绞车液压站 17 电机轴承 18 减速箱 19 轴承 20 减速器 21 电机轴承 二部皮带机外,用固二硫化钼 体油脂润滑的电机 设 备 包 机 制 度
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减少各种机电事故的发生,根据《任楼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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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包机制度。
1、 全矿所有设备均承包到人,挂牌管理,发现一台设备无包机人罚责任
单位负责人100元。
2、 设备标志牌要标明设备的名称、型号、使用地点、使用单位、责任人,
电气设备还要有容量、整定值、整定人等,内容缺少一项罚款责任人20元。
2、设备承包人必须有相关的资质,了解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以及
一些常见故障的处理方法,持证上岗。
3、包机人员对承包设备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等有关要求进行日检和定期维修,并做好各项检修纪录,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不按时检修或检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次。 4、对设备存在的小问题,由承包人自己处理,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
上一级领导汇报并组织人员处理。
5、对设备存在的不足,承包人员可拿出自己的改进方案,并向上一级汇报,
在上一级批准以后,才能按方案施工,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更改设备的结构及各种保护,违者每次罚50~100元。
6、设备承包人员负责自己的承包的设备的卫生,达标工作以及使设备处于
完好状态。设备卫生差每次罚10元,不完好每次罚20元。
7、自己承包的设备由于承包人不负责任造成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根据情节每次罚50~200元;造成重大机电事故的,上报矿领导处理。 8、每次上级来检查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如果是由于包机人责任未尽到造成
的,每次罚包机人50~100元。
机 电 干 部 上 岗 查 岗 制
为了保证各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科、队干部必须定期对各单位重要车间实行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每半个月由科长负责组织进行一次全科运转及供电系统设备的全面
检查,队每周由队长组织一次检查。
二、负责供电设备维修的机电技术员必须按检查图表实行跟检。 三、科、队值班人员每天对地面各主要车间查岗不得少于2次。 四、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安排限期解决,发现严重问题及重大隐患应组织
人员立即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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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干部上岗检查必须填写上岗记录。
要 害 场 所 管 理 制 度
1、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要害场所。
2、外来参观检查和其它联系业务的人员,需要进入要害场所的,必须在科或队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并办理登记手续。
3、为保证安全,外来参观检查人员必须在指定的范围内参观检查,不得随便单独活动。
4、外来参观、检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拍照、录像。
5、要害场所内的各种设备在运转或带电状态,外来参观人不经同意,不得随意触摸,防止造成意外。
6、非工作人员没有办理正常进入要害场所的手续,值班人员应劝阻,强行进入的,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保卫科汇报。
防 火 管 理 制 度
1、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防火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2、配合公安科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除隐患,一时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解决。
3、车间不准堆放易燃杂物,油桶、棉纱应堆放在指定地点。
4、各车间及要害场所必须备有防火砂箱,有足够的防火砂(灭火砂不少于0.2立方米)及灭火器材,且灭火器材应定期检查及时填充、更换,必须保证完好。
5、发现火情及时扑灭,若因电失火,首先应切断电源,再灭火,特殊情况来不及停电或停不掉电,可以用细砂、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切忌在没停电情况下用水灭火,以免火情扩大。
6、如果火情严重,不能马上扑灭,要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及时扑救,并奋力灭火,事后要积极协助消防部门搞清事故原因。
安 全 操 作 管 理 制 度
1、 各岗位工种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 各要害场所及重要的车间明显处,必须悬挂岗位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以确保按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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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4、 电器设备检修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操作高压时,严格执行工作
票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停电先停断路器,再停隔离开关,送电先送隔离开关,再送断路器的原则。
5、 停电必须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封线、挂牌的程序。
6、 对各种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的部分必
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7、 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使用不超过36V安全电压。
8、 各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车间加强检查、监督。对不按操作程序操作的
责任者按规定进行处罚。
配 件 管 理 制 度
1、 机电科应有专人负责配件管理工作。
2、 各队每月应及时将所有配件型号、数量报机电科,由供应统一购买或
外委加工,对外委加工配件,经机电付总审图,同意后方可实施。 3、 配件的保管由二级库统一管理,并切实做好配件备品的保管和腐蚀、
防锈蚀工作,确保配件的完好。
4、 配件管理应做到帐、卡三相符,禁止流失。 5、 易损、非标准配件的图纸应存档保管以备自查。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井下杂散电流对设备、安全造成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 高压电气设备下井必须做耐压试验,高压电缆应做耐压和泄漏试验。 二、 运行中的高压电缆每年应进行一次泄漏和耐压试验。 三、 井下供电的变压器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 四、 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保护装置。
五、 127V供电系统(包括信号、照明、煤电钻等)使用综合保护装置。 六、 按《规程》要求设备局部接地极和主接地极,接地线截面符合规定要
求。
七、 井下架线电机车巷道中,钢轨接头处必须用导线或采用轨缝焊接工艺
连接,且连接后每个接缝电阻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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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50m应连接1根断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其
他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
九、 在牵引网络中,应认真对轨端绝缘及轨端连接进行巡视,并设专人对
轨道绝缘及轨端连接进行修复工作。
十、 井下架线电机车使用的直流电压就得超过600V。
设 备 缺 陷 管 理 制 度
1、 设备的情况及性能要以《完好标准》为根据,对其残缺部件和性能缺
陷予以登记建档,并通过业务联系单通知有关单位及矿领导限期予以解决。
2、 设备的效率是其性能的主要参数,要定期测定,机电科要广泛收集新
设备,新产品的信息,对效率低、能耗大的的设备,敦促更新。 3、 设备的零部件不得人为缺或借作其它用途(本条由包机负责)。 4、 本制度由机电科长和机电科工程师监督执行。
矿 用 设 备 器 材 使 用 管 理 制
1、 各单位需要仪器仪表必须做到计划表,矿领导审批方能实施。 2、 仪器仪表到货后,必须进行验收登帐建卡。 3、 试验室所有仪器仪表必须建帐建卡。
4、 使用仪器登记表时必须爱护,并按说明书规定使用。 5、 借用仪器仪表时必须履行借用手续,并按期归还。 6、 对损坏仪器仪表者,要追究责任,并罚款。 7、 仪器仪表要按规定时间及项目做到定期校验。 8、 仪器仪表要妥善保管,防止被盗被丢。
防 爆 设 备 入 井 安 装、验 收 制 度
1、 设备入井安装前,必须经设备管理人员,防爆设备管理人员及设备使
用单位共同进行检查,验收、设备完好,防爆性能良好方可入井安装。 2、 设备入井前,必须办理设备入井证,使用单位持证入井,否则井口管
理人员有权阻止设备入井。
3、 设备入井安装后,必须经防爆电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鉴定,确认设备
安装合理,防爆性能合格后,才能通电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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