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道”的讨论资料(3)

2019-04-16 16:59

道”的核心内容反映的是人对于“天道”之“诚”的体会与自觉,或者说,人之“思”恰恰是“天道”之“诚”的最集中表现。“思”作为人心的主要功能,被称为人之“大体”、“大者”。它所说的虽然是人的认知理性的问题,但主要是悦于“理义”的道德认知,以反身内省的直觉体验为特征,所以说:“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万物皆备于我”,说的正是人是“天道”之“诚”的最集中体现者,所以只要反身内求而发明此“诚”,就可以有莫大的道德创造之“乐”。

如果说孟子通过人的情感、意志、知性来展开与说明儒家的“天道”与“人道”,那么,至《中庸》,则进一步明确地把“道”与性、命诸范畴联系起来。《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把“诚”作为贯通天人的索子,这一点,与孟子无不同。《中庸》又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天道”之“诚”通过其目的性的活动,即天命,而内在于每个人以为“性”。故此,“天命之谓性”。“人道”就是遵循此天命之性的有方向性的展开的活动,所以说,“率性之谓道”。“天道”之“诚”无疑具有普遍性,换句话说,就是每个人都应该有遵循此天命之诚性而性的“人道”。故此,“人道”(《中庸》中又称之为“君子之道”)是愚夫愚妇能知能行的。但并非每个人都能随时按照本有的天性而行,所以需要“修道”之教。

只有通过实践中的修养,才能实现“人道”的自觉,最终实现与“天道”合一的“至诚”的境界。所以《中庸》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又说“极高明而道中庸”。由“诚”而贯通天人,并通过“性”、“命”诸范畴联系“天道”、“人道”,这是《中庸》为构建儒家的天人合一的道德的形上学所作的贡献。

先秦儒家的道德的形上学系统的最终完成者应为《易传》。《易传》本来是解释《周易》的占卜原理的,它认为《周易》的结构与宇宙万物的结构是相同的,所以它从宇宙论方面说明“易道”,也就是“天道”的内容很多。但讲“天道”,也是为了最终落实地讲“人道”。所以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易·系辞传上》)“阴”、“阳”可以认为是在说《周易》卦爻的结构,但这里更突出的是“一阴一阳”的“生”的意义。所以说:“天地之大德曰生。”(《易·系辞传下》)又说:“生生之谓易。”(《易·系辞传上》)“生”,无疑是《易传》所说的“天道”的核心内容,这是与孔子的“四时行”、“百物生”是一脉相承的,同时,《易传》赋予此“行”、“生”以刚健的精神。这一点与道家不同。如老子重视“复”、“观复”,“复”说的是万物向天道自然的回归,“观复”则是人的静观的体验。《易传》也重视“复”,《周易》有“复”卦,《彖辞》说:“复,其见天地之心乎。”这里,“复”强调的是大地回春,

万物复苏的欣欣向荣的状态,表现了儒家生生不息的天道观。“生”体现的是“天道”流行的目的,此目的在继此而生、而成的人性与人性之“善”中进一步彰显出来,所以,《易传》贯通地讲“三才”之道。

先秦儒家谈论“天道”与“人道”的情况基本如此,“诚”与“生”是他们所强调的贯通天人之道的核心内容。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儒家还有强调天人相分的一枝。在先秦,为以荀子为代表。他明确提出:“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荀子·儒效》)荀子重视“人道”,并非完全不讲“天道”(比如他通过“天有常道”来强调君子之“诚”)。不过,他所说的“天道”更多的是自然规律的意义,他突出了“人道”的社会性意义,强调二者的不同。讲“天道”或认识“天道”是为了“制天命而用之”,这更说明了“人道”的自主性、独立性特征。他把儒家所重视的“礼”作为“人道”的重要内容,所以说:“礼者,人道之极也。”(《荀子·礼论》)东汉的王充也强调“天道自然”,重视“天道”的自然性与“人道”的社会性相分的一面。唐中后期的儒学复兴运动的两位主要人物柳宗元、刘禹锡都也注重天人相反。不过,王充、柳宗元与刘禹锡都是有所激而发,这就是两汉的宗教神学目的论,如董仲舒。董仲舒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他用儒家所注重的“天”来对抗汉初黄老道家所强调的“道”,并赋予“天”

以宗教神学的意义,以此说明“天道”。不过,董仲舒的情况稍微复杂一些。他所说的“天”也有自然意义上的天,他也用阴阳五行等当时的简单的自然科学来说明天道运行的规律。但是,就两汉总的情况来说,儒学意识形态化、宗教化后,神学目的论是主要内容,儒学形上学的理论建树并不大。儒学形上学的真正“复兴”则在于宋明理学。理学又被称为“道学”,可见,“道”这一范畴在宋明理学中仍然占有重要地位。

至宋明,“道”这一范畴更见复杂,它既保留了先秦儒家的原初意义,同时与理学所特有的一些范畴,如“理”、“气”与“心”,联系起来。

“理”是宋明理学的最高范畴,也是大多数理学家所讲的“道”的核心内涵。如程颢说:“盖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其体则谓之易,其理则谓之道。”(《二程遗书》,卷一)“道”以“所以然”之理为主要内容,故程颐说:“所以阴阳是道。”(同上,卷十五)朱熹也是如此,他也说“其理则所谓道”(《周易本义·系辞上》)。张载则用“气”来说明“道”。他说:“由气化,有道之名。”“道”就是“太虚”之气的流行过程。这一点,特别遭到了程颢的批评,以为他说的只是形而下者,并非形而上的“道”。确实,张载所说的“道”也并非如此简单,他说:“天地之道无非以至

虚为实,人须于虚中求出实。”(《张载集·语录中》)“虚”中求“实”,说的还是“理”的问题,不过张载没有说清楚罢了。心学集大成者王阳明则以“心”为道,他说:“心即道,道即天。”(《传习录上》)

如上所说,“道”在理学家那里是一个和“理”、“气”与“心”诸范畴联合使用的范畴,那么,它有没有独立的特定内涵呢?有的。此独立的特定内涵是从先秦儒家继承来的,但经过理学家们进一步发挥。

其一,“道”是本体与功能合一的范畴。这一内涵是与传统儒家一脉相承的,它最能集中体现中国哲学本体论的特征。张载讲“气化”,自然是指流行过程。而此流行过程中所显示的由“虚”而见“实”的内核,则是以“天地之性”为核心的价值之本、源。所以他说“性与天道不见乎小大之别也”(《正蒙·诚明》)。朱熹则有“道”兼体用、合理气的说法。他说:“道须是合理与气看。理是虚底物事,无那气质,此理无安顿处。易说’一阴一阳之谓道’,这便兼理与气而言。阴阳,气也,’一阴一阳’,则是理矣。”(《朱子语类》卷七十四)朱熹通过这样对“道”的解释,进一步统一理气、体用,确立“体用一源”的思想系统。

其二,“道”是总体性、综合性的范畴。这也是与传统儒家相通的,表现了道贯通天人、性命、物我的整体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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