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审核应聘者资格及有关证件,在核验证件清单上签名确认证件的真实性,并填写应聘人员评分表的资格评审部分。 进行笔试。本部分满分40分。 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对其进行测评或组织考试。考试由专业部门进行评分,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根据不同情况划定分数线,分数线以上人员可进入面试程序。 进行面试答辩。本部分满分30分。 组织面试评分委员对应聘者进行统一评分。原则上,面试评分委员应包括具有招聘审批权限的人员(即公司领导、空缺职位部门负责人、人事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空缺职位部门职工代表等。 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准备进行公开演讲,对自己的工作经验、竞争优势、任职设想与规划进行阐述,然后由评分委员根据其阐述进行提问,重点为目标岗位工作中的难点如何解决、计划如何完成等内容。应聘人员现场回答问题,面试评分委员对其进行现场打分。 统计总分。 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对第2、3、4项分数进行合计,分数最高者即为拟录用者。 对于拟录用者,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进行背景调查,按照录用审批权限由审批者在《职位申请表》上加注录用意见,并给出级别与待遇建议。 《职位申请表》转交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确认后安排拟录用人员进行入职面谈,对待遇、上班安排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对录用者发出正式《录用通知》。设立员工个人档案,将经审批的《职位申请表》、资格评审表、试卷、证书复印件、核验证件清单等放入个人档案。 办理入职手续。 如属内部应聘人员,可只进行2、3、4、5项内容,省略第1、6、7、8、9项,另行按照《竞争上岗管理细则》中竞争上岗录取的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特殊职位经集团领导同意不进行统一面试答辩的,可不采取面试答辩而分别由各级录用审批人分别面试,以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集团C级以上(包括C级)职位人员(即集团总裁助理及地区公司副总经理)可不受招聘程序的限制。 所有员工的录用,均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具备相应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学历、资历及素质、技能等内容;身体健康;无犯罪或其它不良记录;愿意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2、所有应聘G级以上(包括G级)职位员工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特殊情况须由总裁/总经理(地区公司)批准。
3、除司机等特别任职资格条件职位及外,董事局特批情况外,任何L级以上(包括L级)职位均不得录用大专以下学历的人员。 招聘录用权限与任用审批权限相同,所有人员的录用应按照录用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必须由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及实施,各地区公司不得擅自进行招聘。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应在招聘面试、办理户口等方面给予协助。
第三节 入职及试用 员工入职按照任用管理权限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办
理入职手续。 办理入职手续时,被录用人员应向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书等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必需的资料(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进行签订合同、办理工卡、安排购买社会保险等事项。 新员工入职后须参加当月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如入职时当月培训已结束,则于下月参加);并由用人部门对其进行岗位培训和工作安排。入职培训及岗位培训后安排考试或考核,考试和考核合格是日后转正的必备条件。 新员工入职后须经1~6个月的试用期。一般情况下,有一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的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生试用期为1~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6个月,具体情况须由用人部门和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发出录用通知前确定,并在《职位申请表》上注明;G级以上职位和其他特殊岗位按审批权限由集团领导决定是否可免试用期。 试用期满由员工本人在《员工转正考核表》上撰写总结与自我鉴定,经单位评核后交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审核和办理转正。 转正考核应按照考核权限审批: 1、集团总部B级人员由集团总裁考核并最终审定。集团总部C-E级人员由集团管线副总裁考核,总裁最终审定。 集团总部F-J级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人考核、管线副总裁审批,常务副总裁最终审定。 2、地区公司B-D级人员由集团常务副总裁考核,总裁最终审定。集团储备人才由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考核及最终审定。 3、地区公司本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工程管理部总监(包括任第一负责人的副总监)由集团总部集团管线副总裁考核、常务副总裁最终审定。 4、除第3种情况外,地区公司本部部门总监(包括任第一负责人的副总监)由管线副总经理审批、地区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 5、地区公司F-G级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人考核、管线副总经理审批、地区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H-J级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人考核、管线副总审批、行政副总最终审定。 6、各用人单位K-M级人员由被考核人上级考核、用人单位主管第一负责人审批,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审定。 转正考核的内容见《员工工作表现评核表(试用期)》。 考核结果处理:成绩优者可提前转正;成绩中至良者可按期转正;成绩仅合格者可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成绩不合格者应予以辞退。 考核流程: 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参照考核要求逐条进行考核评定→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行政人事部审核→按照考核审批权限进行审定。
第四节 招聘管理及监督 集团总部及各地区公司分别根据人员任用管理权限进行招聘工作。其中,各地区公司应在广告发布,人员挑选等方面协助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 根据集团业务发展需要,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可适时组织全国统一招聘。 集团的各项招聘工作均须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的安排及监督下进行。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应对于管辖范围内的招聘事项进行管理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在定岗定编的基础上,按照招聘的权限及程序进行。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可上报行政副总经理、总经理(地区公司)/常务副总裁、
总裁(总部),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总部各中心、地区公司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招聘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杜绝自行招聘等违反招聘管理规定的现象产生。除自身严格执行外,如发现任何违反招聘管理规定的情况(包括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违反规定),可上报行政副总经理、总经理(地区公司)/常务副总裁、总裁(总部),由行政副总经理、总经理(地区公司)/常务副总裁、总裁(总部)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地区公司任何单位、个人有义务就其所知,将其所在地区公司违反本规定的有关事项上报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据此进行检查核实,如确系违规,则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或个人加以处罚。 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可对各地区公司的招聘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于擅自招聘、违反招聘程序及审批权限等各类情况,可责成地区公司进行整改,并追究用人单位、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进行审批的公司领导的责任。 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应于每月10日前将公司本月计划招聘人员情况表报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备案。集团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统一招聘。 第五节 奖罚规定 对于维护招聘管理规定,有效检举违规情况的,可对检举人给予通报表扬至记小功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可由总裁办公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地区公司)确定。 对于违反各项招聘管理规定,包括违反招聘程序及审批权限擅自进行招聘的,可对各级责任人处以通报批评至记大过的处分。具体处分标准可由总裁办公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地区公司)确定。 对于不按时、按规定上报各项报表的,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可将情况上报常务副总裁,并对地区公司责任人(包括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或有关领导)给予通报批评至记小过的处分。 第六节 附则 对于本管理规定所未规定的事项,由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依照其他管理制度执行,必要时可进行补充规定。 监事会人员参照本管理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由监事会另行规定。 本管理规定由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员工对本管理规定产生异议时,可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进一步做出书面说明。 原则上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每年对本管理规定进行检讨和修正,确保管理规定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 任用管理规定 第一节 总则 为建立科学的人员任用标准及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达到岗位与人的合理配置,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员工任用应遵循以定岗定编为基础,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使员工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发挥的原则。 员工任用应严格遵循任用管理权限 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负责集团总部人员、地区公司本部D级以上(包括D级)人员、地区公司本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工程管理部总监(包括担任第一负责人的副总监)及储备人才的任用工作,负责对各地区公司的人员任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管理。 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地区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下级别(除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工程部第一负责人以外)人员的任用工作。 所有员工的任用必须按照任用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1、集团总部A-C级人员(即总裁助理以上人员)的任用由集团董事局最终审定。 2、集团总部B-C级人员(即副总裁、总裁助理)的任用由总裁审核,董事局最终审定。 23、集团总部D、E级人员(即主任、副主任)的任用由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审核、管线副总裁、常务副总裁审批,总裁最终审定;集团总部F-J级人员(即主任助理至初级主管)的任用由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审核,用人单位负责人、管线副总裁审批,常务副总裁最终审定。 34、地区公司B-D级人员(即本部总经理至总经理助理)的任用由集团常务副总裁审批,总裁最终审定。地区公司本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工程管理部总监(包括任第一负责人的副总监)的任用由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审核,集团管线副总裁审批、常务副总裁最终审定。 45、地区公司E-G级人员(即本部部门总监至业务经理)的任用由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管线副总审批、总经理最终审定;H-J级人员(即主管级别人员)的任用由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用人单位负责人、管线副总审批、行政副总最终审定。 56、各用人单位K-M级人员(即高级业务员以下级别人员)的任用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审核、用人单位第一负责人最终审定。 7、新成立的地区公司的职能部门、项目公司第一负责人的任用由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审核,集团管线副总裁审批、常务副总裁最终审定。 8、财务人员实行派出制,地区公司I级(即中级主管)及以上财务岗位人员、出纳人员的任用均由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审批,管线副总裁审定,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统一调派。 69、集团储备人才及直接纳入编制的应届毕业生的任用由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审核,集团常务副总裁最终审定。 任用包括定级、任免、竞争上岗、内部调动、统筹调动、晋升、降职、离职等内容。职位空缺原则上以原则上,所有任用均应按照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填补。如因情况岗位特殊,不宜采用竞争上岗方式填补的,可经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的同意后,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采取其它任用方式。 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集团的统一调度,包括进行内部调动、统一调动等。 第二节 定级 员工级别共分为A、B+、B、B-、C、D、E、F、G、H、I、J、K、L 、M十五个等级,各等级与员工职务的对应关系如下:见《职务级别对照表》。 员工应按照所担任职务(职称)确定职级。 除集团领导特批以外,原则上,新成立部门第一负责人确定为副职以下职级。 原则上,博士定为H级,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定为I级,应届双学位人员定为J级,应届本科毕业生定为K级,应届大专毕业生定为L级。 员工的定级审批权限参照任用审批权限规定。 第三节 任免 任免指在集团或地区公司范围内对员工的职务任用、工作管理范围情况进行公布。 需要进行员工任免的情况包括:员工通过竞争上岗、入职、调动、晋升、降职、离职等,担任/辞去总部各中心业务经理、地区公司本部各部门业务经理、地区公司下属项目公司各部门副经理及以上职务。前述情况发生时,应分别由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或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任用管理权限,发出任免通知。 员工任免通知发出前应根据任用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集团总部人员的任免应在集团总部、并由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在地区公司进行公布。地区公司人员的任免应由行政人事部在地区公司内部进行公布。各级人员的任免应同时发放通知给予被任免人员。
第四节 内部调动 内部调动是指集团总部内部及地区公司内部人员的调动。实行内部调动是为达到在集团总部内部及地区公司内部建立合理人员流动渠道的目的。 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具体负责集团总部员工内部调动,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各地区公司员工的内部调动手续办理。 内部调动分为根据员工的要求及部门的招聘要求两种情况进行。 如员工根据自身的情况及发展的需要提出调动申请时,需填写《调动审批表》,征得调出及调入部门的同意,并由调入单位进行面试考核后,根据录用权限规定报相关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所有手续须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的安排下进行,调动人员须符合新岗位的任职要求,调动亦须符合调入部门/项目公司的编制要求。 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也可根据用人部门的要求在公司内部实行调动。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挑选合适人选与其面谈,候选人符合聘用要求且有意进行调动时,与其单位协商;经候选人所在单位同意候选人调出后,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安排调入部门对其进行面试考核;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拟写录用意见,根据录用权限规定报相关公司领导审核与批准。 办理调动后,员工凭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发出的《调动通知书》到新单位报到。 员工调动必须符合定岗定编规定,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须确保调动人员符合新岗位的任职要求,须符合调入单位的岗位及编制要求。 员工调动后的薪金福利按照调动后的岗位执行。 第五节 统筹调动 总则 “统筹调动”是指全集团范围内跨地区人员的调动。实行统筹调动是为适应集团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的迅速发展, 通过全集团范围内的人员调配以满足各地区的人才需要,实现全集团人力资源共享。 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负责集团员工统筹调动的统筹、审核、监督,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具体办理与各地区公司有关的统筹调动手续。 统筹调动的类别及办理程序 统筹调动分为集团总部人员统筹调动、储备人才统筹调动、各地区人员统筹调动三类。 集团总部人员统筹调动指集团总部将人员调派到总部驻外地分支机构的情况。 储备人才统筹调动指集团总部每年根据各地区公司人才需求,将集团总部统筹招聘并经过培训的应届大学生分配到各地区公司的情况。 各地区人员统筹调动指原属各地区编制的人员因业务需要调派到不同地区工作的情况。 按照被调人的级别,统筹调动的审批权限与任用审批权限相同。其中,地区公司G级以下人员的统筹调动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批,地区公司G级以上人员的调动须由常务副总裁审批。 统筹调动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