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氧在化肥工业中主要是作重油或煤粉的氧化剂,易于实现加压氧化。 c)氧在化学工业中的应用主要是强化生产,如:在合成氨的生产中氧用于原料气的氧化。
d)氧气在机械工业中应用也十分广泛。如:用于金属的切割和焊接。
氧气不但是工业生产所必需的气体,也是地球上有生命的机体赖以生存的物质。 (3)危害与防护
氧气虽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但当人长时间在高浓度氧环境中吸入纯氧时,会引起“氧酸性中毒”,得富氧病。
液氧属于不燃介质,但助燃性好,液氧遇可燃物时,会引起燃烧和爆炸。 用于液氧的灭火剂为雾状水和二氧化碳。
当液氧装置的绝热层遇到破坏时,液氧装置会引起爆炸,此时消防人员应撤到安全距离以外。
液氧接触皮肤会引起严重冻伤,对细胞组织有严重破坏作用。急救处理方法是将冻伤面轻轻浸泡温水中解冻,不要摩擦其表面,立即请医生诊治。
当温度高于沸点时,液氧急剧蒸发,蒸气体积约为液体体积的800倍。如容器受体积限制,则容器压力急剧增加。
液氧泄漏的处理方法是关闭火源,切断泄漏源并通知消防队。液氧会很快蒸发。进入泄漏场地以后,由于该区域在长时间内处于富氧状态,因此应避免产生火花,以免发生危险。
3.2高(低)压液化气体,是指在温度高于-50℃下加压时部分是液态的气体,包括临界温度在-50℃和+65℃之间的高压液化气体和临界温度高于+65℃的低压液化气体(以下通称为液化气体)。如:二氧化碳、氨、氯、液化石油气等。
3.3冷冻液化气体,是指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温度低而部分呈液态的气体(临界温度一般低于或者等于-50 ℃)。如:液氧、液氮、液氩。
D2 专业知识
D2.1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范围。
1.移动式压力容器定义(《移动容规》P1)
移动式压力容器是指由压力容器罐体与走行装置或者框架采用永久性连接组成的罐式运输装备,包括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含管束式集装箱)等。
2.移动式压力容器范围的界定(《移动容规》P2)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其范围包括罐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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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路、安全附件、装卸附件等。
2.1罐体(《移动容规》P2)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罐体(以下简称罐体)界定在下述范围内:
(1)罐体与管路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的坡口面、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
(2)罐体开孔部分的承压盖及其紧固件; (3)非受压元件与罐体的连接焊缝。
罐体中的主要受压元件包括筒体、封头以及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DN50的接管、凸缘、法兰和法兰盖板等。
2.2管路(《移动容规》P2)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管路包括所有与罐体相连接的管与管件。 2.3安全附件(《移动容规》P2)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安全泄放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压力测量装置、液位测量装置、温度测量装置、真空绝热罐体的外壳爆破装置(以下简称外壳爆破装置)、阻火器、导静电装置等。
2.4 装卸附件(《移动容规》P2)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装卸附件包括装卸阀门、装卸软管和快速装卸接头等。 3.监督管理(《移动容规》P3)
3.1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等,应当严格执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同时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其他相应规定;
3.2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改造、维修、使用、充装单位和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等,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所要求的数据输入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
3.3国家质检总局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监督《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执行。
D2.2 移动式压力容器典型结构、主要受压元件、基本参数。 1.典型结构:罐体(大型钢制无缝气瓶)、安全附件和运输车辆。 2.主要受压元件: 罐体、管路、安全附件、装卸附件等。 3.基本参数:压力、温度、公称直径、罐体壁厚。
D2.3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移动容规》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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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安全泄放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压力测量装置、液位测量装置、温度测量装置、真空绝热罐体的外壳爆破装置(以下简称外壳爆破装置)、阻火器、导静电装置等。
D2.4 移动式压力容器管路和装卸附件。(《移动容规》P2) 1.管路:包括所有与罐体相连接的管与管件。
2.装卸附件:包括装卸阀门、装卸软管和快速装卸接头等。
D2.5 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用主要设备、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和主要设施。 1.主要设备:压缩机和泵等。
2.主要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计量衡器、流量计、压力表、温度计、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
3.主要设施:紧急切断装置、装卸用管和电子记录卡管理系统等。
D2.6 移动式压力容器常用装卸工艺流程。
1.压缩气体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装卸工艺流程。
氢气从压缩机和/或纯化系统通过止回阀(1)和主截止阀(2)、遥控切断阀门(3)进入总管。总管可以分成若干支管,供给散瓶、集装格、氢气长管拖车等不同充装区,每个支管均应设截止阀(6)。遥控切断阀门(3)是在充装地点发生危险时可以通过就地的紧急按钮(4)切断气源。遥控按钮也可以设置为压缩机停车。如果压缩机/纯化系统不提供分析,可以在总管上安装一个氧分析仪(5)。充装区的总支管中氢气通过止回阀( 10)进入各充装排。总支管上应设置压力表 (8) ,也可增加一个压力报警(9)或压力记录仪。止回阀(10)的设置是确保在其他某个充装区发生破裂事故时不会产生倒流。长管拖车充装。充装期间检查氢气长管拖车阀和接头是否泄漏。
2.液化气体罐车(罐式集装箱)装卸工艺流程。 3.冷冻液化气体罐车(罐式集装箱)装卸工艺流程。
D3 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知识
D3.1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体系。 1.安全管理体系
包括组织机构、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相应的工作记录等应当符合《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的有关要求。
2.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2.1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移动容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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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6)
(1)贯彻执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和移动式压力容器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
(2)建立健全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3)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建立移动式压力容器技术档案;
(4)负责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采购、使用、装卸、改造、维修、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5)组织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检查,定期进行自行检查,并且作出记录; (6)制定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事故隐患的整治;
(7)向负责办理使用登记的机关和主管部门报送当年移动式压力容器数量及变更情况的统计报告、定期检验实施情况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报告等;
(8)按照规定报告移动式压力容器事故,组织、参加移动式压力容器事故的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9)组织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10)制定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且组织演练。 2.2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移动容规》P36)
充装单位应当对充装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使质量保证体系有效实施,并且按照以下要求实施各项制度:
(1)根据所充装介质的危害性为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和用品,进入易燃、易爆介质充装区域的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与阻燃的工作服和防静电鞋;
(2)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注6-1)的充装系统应当具有充装前置换介质的处理措施及其充装后密闭回收介质的设施,并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在通风不良并且有可能发生窒息、中毒等危险场所内的操作或者处理故障、维修等活动,必须由2名以上(含2名)的操作人员进行作业,配置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并且采取监护措施;
(4)在指定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报警电话;
(5)制订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防护用品。
注6-1:本规程所指有毒介质的判定按照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的规定,以下同。
2.3卸载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移动容规》P37)
(1)卸载单位应当对卸载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且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实施;
(2)卸载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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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的规定,取得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3)卸载单位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当按照《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的规定,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证书;
(4)卸载单位应当按照卸载介质的危害性为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和用品;
(5)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卸载系统应当具有卸载前置换介质的处理措施及其卸载后密闭回收介质的设施,并且符合有关规范和相应标准的要求;
(6)在通风不良并且有可能发生窒息、中毒等危险场所内的操作或者故障处理、维修等活动,必须由2名以上(含2名)的操作人员进行作业,配置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并且采取监护措施;
(7)卸载单位应当制订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防护用品。
D3.2 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要求。(《移动容规》P30) 1.使用登记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在移动式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当按要求到直辖市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统称使用登记机关)逐台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及电子记录卡,登记标志的放置位置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2.变更登记
移动式压力容器长期停用或者过户的,使用单位应当向使用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报废注销
移动式压力容器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向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并且将《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及电子记录卡交回使用登记机关。
D3.3 移动式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定期检验要求。(《移动容规》P41-42) 按《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执行。
定期检验是指移动式压力容器停运时由检验机构进行的检验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其中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
1.报检
使用单位应当于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移动式压力容器走行装置的定期检验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2.定期检验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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