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大连德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黑岛鸿福园小区1-18#楼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签定工程质量质量缺陷保修书。承包商在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具体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和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
质量缺陷保修期从工厂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缺陷保修期。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如下:
(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 (3) 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4) 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5) 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 (6)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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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合理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费用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费用及相关损害责任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工程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5 %,具体为:
金额(大写): 元 (小写): 元 六、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的支付
发包人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和利息返还给承包人。
七、其他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 包 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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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施工要求
一、工程建设标准
二、项目管理班组及生产操作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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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标准
1、有关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 《测量规范》(GBJ50026-9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82-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82-2001)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 《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程》(JGJ104-97); 3、安全生产规范、规程标准
《建筑施工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国务院)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B33-86)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3号令) 4、其他:
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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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管理班组及生产操作人员要求
名 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专业 技术职称 技 术 负责人 技术职称 专业 施工员 其他管理 人员要求 安全员 质检员 档案员 生产操作 人员要求 有关要求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中级及以上 中级及以上 相关专业 持证上岗 持证上岗 持证上岗 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生产操作人员均需持证上岗。 其他要求: 1、施工现场的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必须统一着装,持证、戴牌上岗; 2、项目组管理人员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应能真正全程参与工程建设。 3、项目经理只宜负责一个建设工程,中标后施工期间,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由工程所在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保管。 4、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旦被发现将无条件废标,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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