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电炉炼钢出钢至出钢时间
电炉炼钢出钢至出钢时间是指电炉平均每炼一炉钢所需要的全部时间。其计算公式为:
电炉炼钢实际作业时间(时)
电炉炼钢出钢至出钢时间(时/炉)=
出钢炉数(炉)
计算说明:
1) 跨月生产的炉次,其炼钢时间可随同出钢炉数一并放到下月计算。因此,本指标子项与日历作业率指标的子项数字可以不一致。
炼钢作业时间 = 日历时间 一 停工时间 + 上月转入时间 一 本月转出时间。 2) 如遇整炉废品及全炉钢水回炉时,其炼钢时间均参加计算。 3) 出钢炉数不包括全炉钢废品、全炉钢水回炉重炼的炉数。 8.电炉炼钢从业人员实物劳动生产率
电炉炼钢从业人员实物劳动生产率是指电炉炼钢从业人员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生产的电炉钢量。其计算公式为:
电炉钢合格产出量(吨)
电炉炼钢从业人员实物劳动生产率(吨/人)=
电炉炼钢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
计算说明: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的计算应与国家劳动统计制度的统一规定口径相一致。 四、钢加工生产统计指标解释
炼钢工序生产的钢锭或连铸坯,不能直接作为其他工业生产的原材料或直接用于社会消费,因此必须对其作进一步的塑性加工或其他加工,制成各种形状并能满足各种用途的钢材。钢材既是工业生产的基础原材料,同时也是社会生活中重要的消费材料,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十分广泛的用途。
在钢铁工业生产中,绝大多数钢材是经过塑性加工制成或先经塑性加工再经其他加工制成的。所谓金属塑性加工,就是用不同的设备、工具对金属施加外力,使之产生塑性变形,制成具有预期的尺寸、形状和性能的产品的加工方法,又称金属压力加工。
塑性加工方法很多,有热压延加工法和冷压延加工法。热压延加工是将坯料加热到金属再结晶温度以上进行的塑性加工,其中热轧法是最主要的生产方法,约有90%的钢是采用热轧法直接成材,或先经热轧然后再采用其他加工方法成材的。
1.轧钢综合合格率
钢材(或钢坯,下同)合格率是指钢材检验合格量占钢材总检验量及中间废品量之和的百分比,是反映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技术操作和管理工作质量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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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检验合格量(吨)
钢材合格率(%)= ×100%
钢材检验总量+中间废品量(吨) 计算说明:
1)判定钢材质量的依据是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内控标准或订货合同中的技术协议规定。钢材的质量包括内在和外表质量两个方面。内在质量是指物理性能、金相组织和化学成分等;外表质量是指外形、规格、表面粗糙度和色泽等。
2) 凡是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内控标准和技术协议生产的钢材,均应进行质量考核。
3) 钢材检验合格量是指生产的钢材经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质量完全符合标准或订货合同中的技术协议规定的合格品量。包括合格品和改判合格品的检验合格量。
4) 钢材合格率要分钢材大品种分别统计。 2.锭坯~材综合成材率
锭坯~材综合成材率(投入产出法),是指产品从第一道加工工序投料(包括模铸锭和连铸坯)起直至最后一道加工工序结束止的全过程(包括各个环节生产经营周转损失)的成材率。它反映了企业整个钢材生产过程原料的利用程度,适用于企业与企业之间、地区与地区艺间进行对比,同时也为省(市)及国家钢铁行业管理部门汇总综合成材率提供基础数据。其计算公式为:
钢加工最终钢材合格产出量(吨)
锭坯、材综合成材率(%)= ×100%
锭坯耗用量(吨) 计算说明:
1) 除计算锭坯~材综合成材率外,还可计算锭坯~热压延加工钢材成材率(分大品种)。
2) 各企业生产钢材耗用原料的起点(钢锭、钢坯或钢材)和产品的止点不同,加工方法也不尽相同,为了反映各企业不同加工方法及最终钢材成材率,便于省(市)、国家逐级汇总综合成材率,各企业需要分别计算最终钢材综合成材率和分步成材率。同时,在最终钢材综合成材率中,还应按钢材大品种分列分品种的锭坯~钢材成材率。
3.钢加工日历作业率
钢加工设备日历作业率是指钢加工设备实际工作时间占日历时间的百分比。是反映钢加工设备在日历时间内利用程度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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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作业时间(时)
钢加工日历作业率(%)= ×100%
日历时间(时) 计算说明:
1) 实际作业时间是指设备的实际运转(开动)时间,包括试小料和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间隙、空转时间。锻锤的实际作业时间包括不超过5分钟的从炉内取料,换垫板、摔子,换二层砧子的时间,超过5分钟的上述时间,其超过部分应计算为停工时间。
2) 日历时间是指报告期全部日历时间,不论设备是否开满三班,也不论公休、假日是否开动,均按报告期的日历天数乘24小时计算。二套设备轮换开动的,应按二套设备计算。高速线材轧机设计为多线轧制的,母项均按该机最多可轧线数计算。
4.钢加工从业人员实物劳动生产率
钢加工从业人员实物劳动生产率是指钢加工从业人员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生产的钢加工产品量,是反映钢加工从业人员在生产劳动中所取得的以钢加工产品实物合格产出表示的劳动效率指标。除需计算钢加工综合指标外,还需计算分工序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钢加工产品合格产出量(吨)
钢加工从业人员实物劳动生产率(吨/人)=
钢加工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
计算说明:
1) 钢加工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是指报告期内钢加工工序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人数。平均人数按报告期不同,分为月平均人数、季平均人数、半年平均人数、年平均人数。
2) 从业人员的范围包括所计算的工序从原料接入开始到成品入库为止,所有从事直接生产和辅助生产的全部从业人员。
3)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的计算应与国家劳动统计制度的统一规定口径相一致。 五、炼焦生产统计指标解释
将各种经过洗选的炼焦煤按一定比例配合后,在炼焦炉内进行高温干馏,可以得到焦炭和荒煤气。将荒煤气进行净化加工处理,可以得到多种煤化工产品和焦炉煤气。
炼焦生产,是将炼焦煤在密闭的焦炉内隔绝空气,高温加热,放出水分和吸附气体,随后分解产生煤气和焦油等,剩下以碳为主体的固体产物即为焦炭。这种煤热解过程通常称为煤的干馏。
1.焦炭机械强度
焦炭机械强度是指焦炭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抵抗磨损和破碎的能力,包括焦炭落下强变、焦炭转鼓强度和焦炭热强度,是焦炭的主要质量指标。焦炭机械强度的指标因测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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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而异。中国主要用米库姆转鼓实验指标评定焦炭机械强度
1)冶金焦抗碎强度
冶金焦抗碎强度是反映焦炭的抗碎性能的指标,以百分比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逐日(月)[试验后块度﹥40毫米所占有百分比(%)
×冶金焦焦产出量(吨)]之和
冶金焦抗碎强度(M40)(%)= ×100%
冶金焦合格产出量(干基)(吨) 计算说明:
a) 按规定水分(水量)计算。采用国外转鼓试验的,按实际情况计算,并加以说明。 b) 母项冶金焦合格产出量按干基计算。
c) 鉴于炼焦生产的特殊性,冶金焦合格产出量包括合格品、不合格品和未检验品量。 2) 冶金焦耐耐磨强度(M10转鼓指数)
冶金焦耐磨强度是反映焦炭的耐磨性能的指标,以百分比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逐日(月)[试验后块度﹥10毫米所占有百分比(%) ×冶金焦焦产出量(吨)]之和
冶金焦耐磨强度(M10)(%)=
冶金焦合格产出量(吨) 2.冶金焦灰分
冶金焦灰分是指冶金焦炭中含灰量所占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冶金焦中含灰分总量(吨)
冶金焦灰分(%)= ×100%
冶金焦合格产出量(干基) 3.冶金焦硫分
冶金焦硫分是指冶金焦中含硫量所占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冶金焦中含硫分总量(吨)
冶金焦硫分(%)= ×100%
冶金焦合格产出量(干基)(吨) 4.冶金焦率
冶金焦率是指冶金焦量占经筛分的全部焦炭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冶金焦合格产出量(干基)(吨)
冶金焦率(%)= ×100%
全部焦炭合格产出量(干基)(吨) 计算说明:冶金焦是指块度>25毫米的焦炭。
5.炼焦耗洗精煤
炼焦耗洗精煤是指工艺上每生产1吨焦炭(全焦干基)耗用的湿洗精煤数量(含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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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但不包括库耗、途耗)。其计算公式为:
入炉洗精煤耗用量
炼焦耗洗精煤(吨/吨)=
全部焦炭合格产出量(干基)(吨)
六、工序能耗
1.烧结工序单位能耗
烧结工序单位能耗指标是反映烧结生产中能源消耗的综合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烧结工序净耗能量(千克标准煤)
烧结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烧结矿产出量(吨)
计算说明:
1) 子项=工序耗用燃料及动力等能源总量 一 回收二次能源外供量 一 利用余热外供量 一 利用余能外供量。
2) 在计算人造块矿的工序单位能耗指标时,应把人造块矿生产中消耗的各种能源按规定的标准统一折算成标准煤总量。它包括配料中用的焦粉、煤粉、点火和焙烧中用的燃油、煤气(包括为保持水分稳定所进行的烘干作业所耗的煤气)和生产中用的电力等一切动力消耗。
3) 各种能源消耗计量,均应由计量部门核准,并应有原始记录和计量磅单。 2.炼铁工序单位能耗
炼铁工序单位能耗是指炼铁工序(厂、车间)生产每吨合格生铁所消耗的各种能源量。其计算公式为:
炼铁工序净耗能量(千克标准煤)
炼铁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生铁合格产出量(吨)
计算说明:
1) 子项=工序耗用燃料及动力等能源总量 一 回收二次能源外供量 一 利用余热外供量 一 利用余能外供量。
2) 工序标煤消耗总量可根据热能平衡表取得。
3) 为了工序单位能耗横向可比,上式母项也可同时用合格生铁折算合格产出量计算。 3.高炉煤气放散量(万m3) 4.转炉钢工序单位能耗
转炉炼钢工序单位能耗(kg标准煤/t)是指转炉从原料入炉到出钢所消耗的一次和二次能源量。包括氧气、电力、燃料油、焦炭、煤气、蒸汽、水、压缩空气等。其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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