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炉炼钢工序净耗能量(千克标准煤)
转炉炼钢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转炉钢合格产出量(吨)
计算说明:
子项=工序耗用燃料及动力等能源总量 一 回收二次能源外供量 一 利用余热外供量一 利用余能外供量。
5.电炉钢工序单位能耗
电炉炼钢工序能耗(kg标准煤/t),是指电炉从原料入炉到出钢时所耗用的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的数量。包括电力、燃料油、氧气、焦炭、煤气、蒸汽、水、压缩空气等。其计算公式为:
电炉炼钢工序净耗能量(千克标准煤)
电炉炼钢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电炉钢合格产出量(吨)
计算说明:
子项=工序耗用燃料及动力等能源总量 一 回收二次能源外供量 一 利用余热外供量一 利用余能外供量。
6.钢加工(轧钢)工序单位能耗
钢加工工序能耗是指生产1吨钢加工产品所净耗用的各种燃料及动力折合为标准煤的数量。其计算公式为:
钢加工工序净耗能量(千克标准煤)
钢加工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钢加工产品合格产出量(吨)
计算说明:
1)子项=工序耗用燃料及动力等能源总量一回收二次能源外供量一利用余热外供量一利用余能外供量。
2) 各种能源耗用量包括热压延加工、冷压延加工、焊接加工、镀涂层加工等各个生产环节最终产品的燃料、动力耗用量;除计算钢加工综合能耗指标外,还应计算钢加工的分工序能耗指标。
3)原油、重油、煤、煤气、天然气等各种燃料有实测数据的,按实测系数折合成标准煤;无实测数据的按规定系数折合成标准煤。
7.炼焦工序单位能耗
炼焦工序单位能耗(kg标准煤/t)是指生产1吨焦炭(干基)所消耗的能量。其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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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焦工序净耗能量(千克标准煤)
炼焦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全部焦炭合格产出量(吨)
计算说明:
1) 子项炼焦工序净耗能量是指炼焦工艺生产系统的备煤车间(不包括洗煤)、厂内部原料煤的损耗、炼焦车间、回收车间(冷凝鼓风、氨回收、粗苯、脱硫脱氰、黄血盐)辅助生产系统的机修、化验、计量、环保等,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的食堂、浴池、保健站、休息室、生产管理和调度指挥系统等所消耗的各种能源的实物量,扣除回收利用并外供的余热、二次能源、余能量,并折成标准煤。即子项=原料煤折标准煤(千克)+动力折标准煤(千克)一焦化产品外供量折标准煤(千克)一余热回收外供量折标准煤(千克)一回收二次能源外供量折标准煤(千克)一利用余能外供量折标准煤(千克);
2) 原料煤为装入焦炉的干洗精煤量;
3) 焦化产品外供量是指供外厂(车间)的焦炭、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等数量; 4) 动力是指高炉煤气、水、电、蒸汽、压缩空气等;
5) 余热回收外供量,如供应外工厂(车间)的蒸汽数量及干熄焦工序外供的电量等。 8.焦炉煤气放散量(万m3) 七、综合能耗 1.总能耗 2.吨钢综合能耗
吨钢综合能耗: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每吨粗钢所综合消耗的各种能源自耗总量。 能源自耗总量必须是将各种能源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分别折算为同一标准单位后的总和。其 计算公式为:
企业钢铁工业生产中自耗能源量(千克标准煤)
吨钢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企业粗钢合格产出量(吨)
计算说明:
1)式中子项—企业钢铁工业生产中自耗能源量,包括报告期内生产直接消耗的各种能源及其辅助生产系统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即企业自耗的全部能源量,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钢铁工业生产中自耗能量=企业购入能源量+(一)库存能源增减量 一 企业非钢铁工业生产消耗的能源量 一 企业外销能源量 = 企业钢铁工业生产各部位耗能量之和 +
企业能源亏损量
企业外销能源是指企业向外销售的购入能源、企业二次能源、下脚燃料及余热等。驻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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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独立核算的非工业生产单位和厂区(车间)以外的生活耗能(如服务公司、医院、学校、职工食堂等),凡有据可查的部分均可作为外销能源处理。
2) 企业钢铁工业生产指矿石采选、人造块矿、炼铁、铁合金冶炼、炼钢、连铸、钢加工、钢丝及其制品、焦炭、耐火材料、炭素制品和为钢铁工业生产服务的运输、机修、动力等生产。
3) 企业自耗能源量与企业生产构成有关。由于企业生产构成不同,生产每吨钢的平均自耗能源量也不同。因此,这一指标一般不宜于企业之间直接对比,它主要用来考核和分析本企业历年能耗水平的变化,也可作为钢铁联合企业之间对比参考用。
3.吨钢可比能耗
钢铁工业企业之间所含的生产工序不同,能源消耗差别较大。为了增加不同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的可比性,需计算钢铁工业以企业粗钢为代表产品、前后工序能力配套生产所需要的能源消耗指标。
吨钢可比能耗,是指企业每生产一吨粗钢,从炼焦、烧结、炼铁、炼钢直到企业最终钢材配套生产所必需的耗能量,以及企业燃料加工与运输、机车运输能耗及企业能源亏损所分摊在每吨粗钢上的耗能量之和。不包括钢铁工业企业的采矿、选矿、铁合金、耐火材料制品、炭素制品、煤化工产品及其他产品生产、辅助生产及非生产的能耗。这样计算出来的指标在钢铁企业之间具有较强的可比性,所以称为吨钢可比能耗。吨钢可比能耗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按钢铁行业能源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4.吨钢耗电
电力耗用总量
吨钢耗电(千瓦时/吨)=
企业最终钢加工产品合格产出量(吨)
5.吨钢耗新水
新水耗用总量(米3)
吨钢耗新水(米3/吨)=
企业最终钢加工产品合格产出量(吨)
第三部分 钢加产品分类
一、轧制、锻造钢坯
轧制、锻造钢坯是用于生产钢材的半成品,一般不能直接不能供社会使用。轧制钢坯是指对炼钢系统生产的钢锭或连铸坯通过轧钢系统的轧制设备加工成的钢坯;锻造钢坯是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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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系统生产的钢锭通过锻造设备加工成的钢坯。
二、钢材
钢材是具备了一定质量标准(尺寸、形状、化学性能和物理性能)并可以直接供社会使用的产品。
(一)钢材产品的分类
钢材用途广泛,品种繁多。为了适应统计、生产、营销、库存等多种管理工作的需要,本《体系》对钢材按各种属性和标志进行归类、分组,例如按化学成分、按加工工艺、按品种规格、按用途等进行分类,有的采用并列分组,有的采用层次分组。
(二)本《体系》与1989年颁布的《冶金工业生产指标填报目录》中有关钢材产品分类对比
在本《体系》中,钢材按品种划分共分为22大类,比现行的1989年版《冶金工业生产指标填报目录》中的钢材18大品种多4个品种。主要调整情况是:型钢中的普通大型、普通中型、普通小型、优质型钢4个品种调整为大型型钢、中小型型钢、棒材、钢筋4个品种,板带材中的特厚板、中厚板、薄板、钢带4个品种调整为特厚板、厚板、中板、热轧薄板、冷轧薄板、中厚宽钢带、热轧薄宽钢带、冷轧薄宽钢带、镀层板带、涂层板带、热轧窄钢带、冷轧窄钢带12个品种,冷弯型钢、盘环件、锻钢件3个品种并入其他钢材,取消钢球料1个品种。同时,在型钢和板带材的品种划分界限和包括范围方面,也有较大调整。如大型型钢的划分标准从边宽)150mm或高度180mm调整为统一的高度>80mm;中厚板划分标准从4mm<厚度<50mm调整为3mm<厚度<20mm;薄板的划分标准从厚度≤4mm调整为厚度<3mm;窄钢带的划分标准从宽度<50Omm调整为宽度<60Omm;型钢从包括H型钢、工字钢、槽钢、方钢、角钢、方钢、圆钢、扁钢、六角钢、八角钢、螺纹钢等调整为仅包括H型钢、工字钢、槽钢、角钢等断面较复杂的产品,而方钢、圆钢、扁钢、六角钢、八角钢、扁钢等组合为棒材,螺纹钢单列为钢筋;中厚钢板和薄钢板从既包括单张也包括板卷调整为只包括单张,将板卷归并到钢带中,等等(具体对比和对应关系详见附表1和附表2)。
这些调整,一方面是为了适应钢铁工业努力进行品种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国内短缺的板带材品种的新形势,满足行业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国内生产经营情况与进、出口情况同口径对比分析的需要和满足国际交流合作、国内外比较分析的需要。通过这些调整,不但基本实现了与市场接轨,而且基本实现了与海关统计接轨,与国际钢铁统计接轨。
(三)主要钢材类别、品种的名词解释
型钢:型钢是指产品断面形状如字母H,I,U,L,Z,T等较复杂形状的钢材。生产方法主要有热轧、冷轧、挤压、锻压、冷拔等。型材产品断面形状复杂、品种规格繁多。按断面高度分为大型型钢、中小型型钢,按断面形状分为H型钢、I型钢(工字钢)、U型钢(槽钢),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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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钢(角钢)、球扁钢等。型材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部门,如工字钢主要用于建筑构件、桥梁制造、船舶制造等;槽钢主要用于建筑结构、车辆制造等;窗框钢主要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等。
板带:板带是指其厚度尺寸远远小于其宽度和长度尺寸的钢材,呈单张平板或卷状,一般用厚×宽×长表示其规格。呈单张的,称为钢板;呈卷状的称为钢带。钢板按厚度分为特厚板、厚板、中板、薄板;按生产方法分为热轧板、冷轧板;按表面特征分为镀锌板、镀锡板、涂层板等;按用途分为桥梁板、锅炉板、造船板、装甲板、汽车板、电工钢板等;按钢的化学成分分为非合金钢板、低合金钢板、合金钢板和不锈钢板。钢带按宽度分为宽钢带、窄钢带。钢板、宽钢带、窄钢带的区分按产品验收人库时的形态规格进行确定。板带材按以上各种分类综合分为特厚板、厚板、中板、热轧薄板、冷轧薄板、中厚宽钢带、热轧薄宽钢带、冷轧薄宽钢带、热轧窄钢带、冷轧窄钢带、镀层板(带)、涂层板(带)、电工钢板(带)共13个品种。国内常用的 “板带比”或“板管带比”中的板带即按此口径计算。
钢管:钢管是指两端开口并具有中空断面,其长度与周边之比较大的钢材。按加工工艺可分为无缝钢管和焊接钢管,生产方法主要有热轧、冷轧、挤压、冷拔、锻造、焊接等。钢管的规格用外形尺寸(如外径或边长)及壁厚表示,其尺寸范围很广,从直径很小的毛细管直到直径达数米的大口径管。钢管可用于管道、热工设备、机械工业、石油地质勘探、容器、化学工业和特殊用途。
薄板:薄板是指厚度小于3毫米的单张钢板。薄板按轧制工艺分为热轧薄板和冷轧薄板。包括单张轧制生产的和将宽钢带剪切成单张的薄板。主要用于汽车、造船、工程机械、搪瓷、集装箱、建筑、家电、家具、农机及容器等。
钢带(带钢):钢带是指一种宽度一定而长度极长的带状钢材,大多卷成卷状,也称带钢。按轧制工艺分为热轧钢带和冷轧钢带;按宽度分为宽钢带和窄钢带,宽度不小于600毫米的为宽钢带,宽度小于600毫米的为窄钢带。产品主要用途同钢板,供有连续式冲压机等连续设备的加工企业使用,也可用做生产焊管、冷弯型钢等产品的坯料。
现行《体系》钢材分类如下: 1.铁道用钢材
铁道用钢材:是指主要供铁道部门生产和建设用的钢材。主要包括轻轨、重轨、工业用钢轨、起重机用钢轨、导电钢轨、道岔钢轨等钢轨以及扣件等钢轨配件和车轮、轮箍、车轴及车轴坯等。其中大于30千克/米的钢轨为重轨,不大于30千克/米的钢轨为轻轨。
车轮与轮箍,是在专门设备上生产的铁道用钢材。按生产方式可分为轧制车轮与轮箍、铸造车轮与轮箍。轧制车轮的直径为800一1150毫米,轮箍的最大直径达1810毫米。车轮与轮箍在铁路车辆上使用。
2.大型型钢(高度≥80毫米)
大型型钢:是指高度不小于80毫米的H型钢、I型钢(工字钢)、U型钢(槽钢)、角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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