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二五财政发展规划(3)

2019-05-17 10:19

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全市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十二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力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抓手,以发挥财政政策作用为支撑,以科学统筹为手段,促进科技创新,调整经济结构,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1、持续发展,注重效益

坚持强化财政宏观调控效能,发挥财政政策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扶持引导作用。保持财政收入总量稳定增长,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创新预算管理模式,注重提升财政运行质量,加强制度创新和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科学统筹,突出重点

坚持统筹兼顾,财政支出既要符合北京市总体发展规划,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又要坚持统筹存量与统筹增量相结合,通过科学统筹资金投向与投入方式、存量资金与市区财力、财政政策与财政改革,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障重点领域任务完成。

3、以人为本,民生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建立优先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财政支出保障机制,重点加大对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财政投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机制创新,科学管理

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日常管理,积极打造效益财政,探索建立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服务管理相适应的新型财政管理模式。

(三)发展目标

1、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与地区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适应的原则,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9.0%,预计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565.8亿元,2015年达到3621.8亿元。按照量入为出、积极稳妥、收支平衡的原则,预计全市地方财政支出年均增长7.8%,预计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支出达到2670.0亿元,2015年达到3605.7亿元。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财政收支预测情况表单位:亿元

注:财政收入按年均增长9%测算;财政支出(不含中央追加)按年均增长7.8%测算。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坚持统筹存量与统筹增量相结合,通过统筹优化存量结构挖掘潜力、提升效益,由一般保障性支持逐步向激励引导性支持转变,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积极促进资源统筹整合利用;依法增加对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农业等事业的投入;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发展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支出;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3、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政管理体制。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市和区县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区县财政支出奖励和激励机制。

4、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增强各项财政改革的协调性,打造资源共享、衔接紧密、运行流畅、监管严格的财政管理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和预算执行监督,提高预算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大财政重点领域的改革力度,健全涵盖预算管理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建立科学透明、规范合理、安全有效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将政府性融资逐步纳入财政中长期管理框架;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四、“十二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深化财源建设,实现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运用财税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和杠杆作用,把财源建设与产业结构深度调整有机结合,推进中关村示范区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高端产业,推进高端功能

区建设发展;巩固主体财源,培育新兴财源,优化财源结构,增强首都经济发展后劲,确保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1、培育新兴税源,强化税收主体作用

一是落实中央税收政策。按照中央关于改革完善税收制度的部署,推进税制改革,通过税收调节分配,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

二是结合产业发展思路,优化税源结构。加强对科技创新、文化创意、节能减排等新兴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中小企业的扶持引导。积极发挥体制、政策、资金等作用,打造税收收入的多元增长点。

三是完善组织税收收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税收收入综合管理,提升税收收入研判水平,强化分析监控,加强重点税源征管和区县间税源户迁移管理,实现应收尽收。

2、界定非税收入范围,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一是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体系。对非税收入的定义、内涵、征收、使用、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按照分类管理的目标,制定非税收入分类管理办法。

二是坚持应收尽收。明晰征收职责,制定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深化非税收入征缴改革,推广电子银行、POS刷卡等新的收缴方式;严格项目审批;重点加强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征收管理。

三是建立非税收入统计分析和预测体系。以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建立收缴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及时监测非税收入收缴进度、准确分析变化趋势;提高非税收入分析、预测的整体水平。

3、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一是进行投资性引导。改变过去注重直接投资和减税让利等传统发展模式,在满足基本支出需要的基础上对区域经济实施投资性引导,努力扩大财政投资的乘数效应,带动社会投资跟进增长。

二是进行政策性引导。用足用活各种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粘合作用,使政府投资带动更多的社会投资和消费需求,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本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基础产业领域、特色产业领域,不断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三是进行关键性引导。充分用好有限的财政资金,通过科学选择投资方向,创新投入模式,将财政资金集中投向能够带动其它投资主体和产生较大效益的关键环节上,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

(二)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坚持“优化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通过财政政策引导,支持产业结构深度调整,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大对高端领域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发展高端、高效、高辐射都市型现代农业,巩固和提高实体经济对首都经济的支撑作用。

1、支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

一是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落实支持中关村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进一步研究完善支持创新创业的财税政策,统筹财政资金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并推动产业技术联盟发展,完善技术成果转移和扩散机制。

二是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积极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推动科技资源市场化;重点支持首都创新资源平台建设,集成和整合各方面创新资源,完善服务共享机制,推进产学研用的有机结合。

三是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进一步扩大财政支持节能减排政策的覆盖面,在生产、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支持节能产品推广,扩大财政政策支持节能产品、节能技术的范围,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推广和住宅产业化发展,加快供热计量收费改革,继续实施并完善节能技术改造奖励;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提高垃圾处理资源化水平和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2、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一是推动服务业发展。深入研究和完善“一业一策”政策体系中分领域的财税扶持、优惠政策。支持自主研发的文化创意产品和技术,推动高新技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紧密融合,促进文化创意资源积聚、互补与合理配置,增强文化创意产业实力。支持培育国际大型体育品牌赛事、完善体育产业功能区、开发全民健身服务业以及有关体育产业等工作,促进体育产业加快发展。树立大旅游发展理念,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及大型项目落地,促进高端旅游、乡村旅游、绿色生态旅游等多种业态良性发展。支持商业流通企业发展,抓好特色商业街区升级改造和老字号企业改革。支持金融业发展,聚集国内外金融机构,支持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推进功能区建设。

二是促进新型工业化体系建设。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资金统筹机制,支持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探索建立产业化统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机制,增强政府持续扶持重点产业发展能力;按照“创新驱动、结构调整、两化融合、培育新兴”的思路,着力支持加快产业的战略性调整升级,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产业持续升级和竞争力提升。

三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以创造公平发展环境为重点,制定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新的资金支持及引导方式。

3、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促进消费投资出口协调发展

一是增强消费拉动作用。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重要着力点,健全激励机制,加快消费升级,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加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力度,促进绿色消费的形成;着力扩大旅游消费,提升外来消费水平;增强农村居民消费能力,启动农村消费市场。

二是优化投资结构。发挥政府投资的拉动作用,利用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鼓励民间投资和国外贷款,支持首都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

三是保持出口稳定增长。进一步完善政策,提升研发、设计和营销能力,提高出口产品质量、等次和附加值,增强开拓国际市场能力,实现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推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重点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支持开展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技术研发。大力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具备国际资质的服务外包企业。

(三)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发挥公共财政对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调节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1、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一是保障学前教育加快发展。统筹优化城乡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分布结构,提升各级财政对学前教育的保障能力,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研究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模式,探索建立政府、社会举办者、家庭共担的经费投入机制。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二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义务教育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的目标。支持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重点项目。大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重点探索建立城乡学校教育资源共享、教师合理流动的机制,促进学校管理体制和教育评价机制的改革,初步形成优质均衡发展的首都基础教育体系,提升义务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三是推动职业教育加速发展。深化职业教育改革,鼓励职业教育创新办学模式,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完善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职业院校学业优秀学生的奖励力度,支持面向社会弱势群体广泛开展公益性职业培训。

四是支持首都高校创新发展。大力支持市属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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