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二五财政发展规划(4)

2019-05-17 10:19

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带动在京高校为首都发展服务。支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高科研创新水平,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2、支持城乡一体化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人人享有保障

一是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整合与衔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促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进一步提高养老、失业、低保等社会保障待遇标准,研究建立经济社会发展、财力增长与保障标准协调提升的长效机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制定引导性政策,鼓励社会民间资金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

二是落实统筹城乡就业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中小企业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统筹城乡就业政策,继续做好高失业地区就业政策延伸到生态涵养发展区,继续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财政保障工作。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一是明确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医疗卫生投入责任。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责任,确定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政府投入主要用于支持基本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

二是合理划分市与区(县)政府卫生投入责任。形成职责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市、区(县)政府按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相关规定,以及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做好本级医药卫生经费保障工作。

三是转变机制、提高效率。探索直接补助需方等多种形式的政府医疗卫生投入方式,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转变和效率提高。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政策性住房体系

一是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公租住房(含廉租住房)市区投入机制,搭建市级投融资平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继续推进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推动建立区县融资平台,保障旧城人口疏解等项目顺利实施。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利用金融手段,引导和带动社会民间资金投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

二是推进多层次保障性住房建设。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和住房供应结构,及时落实公租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积极推进旧城区人口疏散和房屋保护性改造修缮工程,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大对农村抗震节能房改造建设

力度,改善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

5、加强文化软实力建设,增强首都文化中心功能

一是促进历史名城保护。充分发挥首都功能核心区建设对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的积极作用,改善历史文化名城整体风貌,实现城市建设与名城保护协调发展。加大旧城街巷、胡同、四合院疏散和房屋修缮工作力度,改善院落基础设施,提高居民居住质量。推进文物和遗址环境整治及风貌恢复试点工作,重点恢复皇城等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的历史风貌和人文景观。开展历史文化名村、名镇调查和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挖掘。

二是推动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文物保护、体育等各项公共服务运转机制,支持公共活动设施升级改造,增强公共服务功能。继续推动文化事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实施首都文化、体育品牌战略,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出口,提升首都文化中心地位。支持建立政府指导下的国家与社会共同兴办、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文体广播运行机制。鼓励市场化运作,逐步形成政府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文体广播公共产品和服务,市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文体广播消费需求的新格局。

三是支持科普体制改革与创新。积极探索社会力量特别是企业广泛参与的新型科普工作经费投入机制,集成社会团体、大型企业和新闻媒体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引导开拓一条具有北京特色的社会化办科普的新路径。

6、支持平安北京建设,维护首都安全稳定

一是建立市对区县“四个一”的政法经费保障体系。即出台一个政法经费保障管理办法,构建市对区县政法经费保障框架体系;制定一个业务装备标准,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建立一个综合管理系统,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一个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政法经费保障的主体责任。

二是完善维稳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信访维稳等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行政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行政政法部门有效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健全消防业务投入机制,增强城市消防抢险救援能力。

三是完善政府储备制度。加强储备商品的动态管理,建立政府储备商品的实时监控机制;加快科学储粮和绿色储粮步伐,支持粮食市场监测体系、粮食应急体系、粮食质量安全及检测能力建设,提高储备应急能力。完善活体储备保障机制,强化对农产品市场的市场调控,实现市场平稳供应。完善医药储备制度,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

四是促进安全生产。支持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改善安全监管条件;支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支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生产安全建设资金方面形成以责

任单位为主体、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体系。

(四)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做好对口支援保障工作

1、促进各功能区资源整合,加快新城建设

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关于“两轴——两带——多中心”和城市次区域划分的整体部署,遵循“优化城区、强化郊区”的原则,创新财政体制,支持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布局形成,支持各功能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落实构建“两城两带、六高四新”的创新和产业发展空间格局,着力支持中关村科学城和未来科技城建设,加快建设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技术产业带、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带,推动金融街、中关村科技园区、北京商务中心区、奥林匹克中心区、顺义临空经济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大重点产业功能区的发展,积极培育通州高端商务服务区、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丽泽金融商务区、怀柔文化科技高端产业新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完善基础设施和投资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新技术企业进入功能区发展;提供产业发展条件,支持产业转移、对接、升级,实现城市东西南北协调发展。

推进亦庄开发区和大兴区行政资源整合,理顺管理体制,拓展发展空间。改善城市南部发展环境,支持南部地区产业优化升级,逐步形成以金融保险、商贸物流、信息服务、旅游会展、商务服务为代表的新型产业格局。完善产业服务配套设施,引导教育、卫生等优质公共资源向新城拓展,增强对产业和人口的吸引力。

2、加大强农惠农支持力度,促进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一是加快郊区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对郊区农村水、电、气、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强农村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垃圾处理、环境整治及生态建设,改善农村发展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推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是加大“三农”投入。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体制机制,推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农村面貌。加大对都市型现代农业投入,建立健全各项农业补贴制度。坚持各项农民直补政策,加快推进农村改革,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以农村投资为核心、农业担保和农业基金为支撑的农业投融资平台作用。加大支农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

三是促进农民增收。发挥都市型现代农业的生产、生态、生活多种功能,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并完善都市型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加大“菜篮子”工程支持力度,继续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科学发展健康养殖业,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从生产环节保证北京市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推进集体林权

制度改革,大力促进沟域经济发展。

四是加快水务改革发展。根据中央文件要求,发挥政府在水务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市、区县财政部门在加大资金政策统筹和优化支出结构的基础上,将水务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

3、做好对口支援保障工作,促进区域合作发展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将继续承担支援新疆和田、西藏拉萨、青海玉树、湖北巴东、内蒙古部分旗县、北京周边等地区的对口支援任务。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做好资金保障落实工作。促进我市支持地区加快经济发展、改善各族群众生活、改观城乡面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生态保护建设、扩大市场开发和贸易、发展旅游及社会事业等。充分发挥首都优势,支持拓展区域合作,积极建立与周边地区各领域合作长效机制,促进形成首都经济圈。

(五)加快宜居城市建设,提高城市运行能力

1、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建立科学、高效的环保资金投入机制。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逐步建立政府搭台、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环保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资金。完善区县空气质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以奖代补”政策,研究制定既有道路噪声污染防治经济政策,完善“三高”企业退出奖励政策和老旧机动车淘汰补贴政策,研究制定本市跨界生态补偿政策和机制。服务“绿色北京”行动计划,加强与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

二是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与综合整治。支持大气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等重点工程,提高垃圾、污水处理能力。研究建立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及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机制,健全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大力支持煤烟型污染控制力度,推进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支持各项大气、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和措施,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推进环保系统“三大体系”建设,促进建立与新时期环境保护需求相匹配的环境监管体系。落实区县政府属地环境建设责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利用多元化融资渠道促进环境建设工作实施。加强进京感受区域、重点区域、薄弱区域和农村区域四大区域环境建设,全面美化市容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完善设施环境,加强规范秩序环境。

2、着力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努力实现便捷出行

一是支持发展公共交通。进一步完善地面公交及轨道交通补贴机制,推进公共交通城乡一体化发展,逐步构建起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交通为主体、换乘高效的立体化公共交通网络;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用。

二是提高道路服务保障水平。加大交通疏堵工程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

度;支持首都智能交通建设,全面实现轨道交通、地面公交和出租车的智能化调度,提高特大城市综合交通运行管理水平。

三是促进静态交通管理。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纳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范畴,支持建立停车场建设管理新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经营性停车场建设,满足市民基本停车需求。

3、完善各项财政惠民政策,促进城市公用事业发展

转变市政公用事业财政补贴的管理方式,努力实现从“政府补贴企业”到“政府购买服务”的转变。落实各项城市公用补贴,运用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保障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供热、供气、供电等行业的正常运行。研究北京市供热改革方案,继续推进“暗补变明补”、“按计量收费”等供热体制改革。积极研究液化石油气价格并轨方案,研究落实好企业价格并轨后的财政扶持政策,推动液化气市场化供应改革进程。研究建立供排水财政补贴机制,支持企业正常运行和良性发展。

(六)健全财政管理制度,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1、强化财政体制运行效能,促进区县发展

继续完善市与区县财政体制,改变过去主要依靠财力转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方式,积极探索新的运行机制,促进财力与事权相统一,着力解决市级资金下划后部门管理弱化、区县支出管理责任不到位、资金使用“错位”、“缺位”等问题。调整完善市区(县)土地出让收益分配体制,增强市级调控能力,研究制定重点区域的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政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进一步理清市与区县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建立转移支付奖惩机制,根据区县完成工作任务和落实支出责任情况,调整市对区县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测算因素及办法,通过调节数量规模促进质量效益。积极推动完善区县与乡街财政体制,深化“乡财县管”和街道财政体制改革,使财政管理体制形成不断延伸、拓展和放大的效应。

2、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

一是强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体系的统筹和衔接。健全公共财政预算,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加公共服务领域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提高基金预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扩大国有资本收入规模,完善国有资本投入机制,推动监管外企业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扩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范围。

二是建立科学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推进基本支出管理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定额管理体系,对定额标准进行动态调


北京市十二五财政发展规划(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稳健货币政策规则的构建及应用 - 图文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