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代码 大类 中类 小类 S4 类别名称 范围 交通场站用地 静态交通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地面部分)的车辆段、公共交通设施S41 地面站、首末站、停车场(库)、保养场等用地,以及用地 轮渡、缆车、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S42 社会停车场用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地 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 续表
类别代码 大类 中类 小类 U S9 U1 类别名称 范围 其他交通设施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包括教练场等用地 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供应、环境、安全等设施用地 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 U11 供水用地 U12 供电用地 U13 供燃气用地 U14 供热用地 城市取水设施、水厂、加压站及其附属的构筑物用地,包括泵房和高位水池等用地 变电站、配电所、高压塔基等用地,包括各类发电设施用地 分输站、门站、储气站、加气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瓶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用地 集中供热锅炉房、热力站、换热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用地 U15 邮政设施用地 邮政中心局、邮政支局、邮件处理中心等用地 U16 U2 广播电视与通广播电视与通信系统的发射和接收设施等用地,包括发信设施用地 射塔、转播台、差转台、基站等用地 雨水、污水、固体废物处理和环境保护等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雨水、污水泵站、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厂等及其附属的构筑物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 垃圾转运站、公厕、车辆清洗站、环卫车辆停放修理厂等用地 消防、防洪等保卫城市安全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防洪堤、排涝泵站、防洪枢纽、排洪沟渠等防洪设施用地 环境设施用地 U21 排水设施用地 U22 环卫设施用地 U23 环保设施用地 垃圾处理、危险品处理、医疗垃圾处理等设施用地 U3 安全设施用地 U31 消防设施用地 消防站、消防通信及指挥训练中心等设施用地 U32 防洪设施用地 U9 其他公用设施除以上之外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施工、养护、维修设用地 施等用地
类别代码 大类 中类 小类 G G1 G2 G3
类别名称 范围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开放空间用地,不包括住区、单位内部配建的绿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等 以硬质铺装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地 绿地 公园绿地 防护绿地 广场用地
附录四: 建设用地兼容性表
大类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务设 娱乐康 物流仓施用地 施用地 体用地 储用地 其他商 B11-B14 × 务设施用地 B29 × × × × 娱乐 用地 B31 × × × × × × × W1 × × × × × × × M1 × × × × × × 兼容用地性质 主导用地性质 中类 一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行政办 文化设 教育科 商业设公用地 施用地 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A22 × × × × 研用地 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A35 × × × × 工业用地 一类小类 类别代码 R11 R12 R21 R22 A1 A22 A35 B11-B14 B29 B31 W1 M1 住宅用地 大类 中类 小类 R11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R12 × × × 二类住宅用地 R21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R22 × × 行政办 公用地 A1 × × × × × 一类住宅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用地 二类住宅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商业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娱乐康体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工业用地 娱乐用地 商务设施用地 其他商务设施用地 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禁止兼容; 2、√可以兼容; 3、本表未涉及的规划用地性质不得兼容; 4、规划控制指标按主导性质用地规划指标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