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2.7.4 带弯管分叉管
第 2.7.4 条 送粉管道分叉管的布置,应考虑阻力、惯性力等对风粉均匀性的影响,并应 满足下列要求:
一、分叉管宜布置在垂直管段上;如在水平管段上分叉,则分叉管应水平布置;
二、直吹式煤粉分离器出口的垂直管段上布置分叉管时,分叉管前应有一定长度的直管
段;
三、水平管的垂直弯管后紧接分叉管时,宜使α角接近
90°\攩2Xβ角不应小于 90°(图
2.7.4)。
第 2.7.5 条 直吹式送粉管道,为使煤粉分配均匀,可设置煤粉分配弯头。
第 2.7.6 条 除燃用无烟煤外,排粉机出口风箱上应装设防爆门,其面积按每立方米风箱
容积不小于 0.025m2计算。
第 2.7.7 条 宜装设吹扫孔。
第三章 管道规格与材料 第一节 管 道 规 格
第 3.1.1 条 烟风煤粉管道的壁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烟道、抽炉烟管道为 5 mm。 二、风道: 1.送风机进口为 3 3.热风道为 3
三、原煤管道与金属小煤斗为 8 四、制粉、送粉管道:
1.磨煤机至排粉机的制粉管道、回粉管、落粉管、煤粉仓放粉管为
5mm,易磨损或检
送粉管道在易堵处以及每隔 5 m 左右的水平直管段上
mm;
mm(磨煤机进口干燥管宜采用 6
mm。
mm);
2.送风机出口为 3~4 mm;
4.圆形风道公称通径 Dg≥2200mm 时为 4mm。
修不方便的管段可局部加厚;
2.吸潮管为 4~4.5
mm;
mm;
mm;
3.气粉混合器前的一次风道,当采用热风送粉时为 3mm;当采用干燥剂送粉时为 5 mm; 4.排粉机出口风箱为 8
5.气粉混合器后的一次风道为 8~10 mm;
6.三次风道、开式制粉系统的乏气管、再循环管均为 5
7.给粉管为 4~4.5 mm。
mm,引出管为 3 mm。
五、防爆门:短管为 5
第 3.1.2 条 管道截面宜采用圆形。当布置上有困难或由此而增加较多异形件时,可采用 矩形,并尽量使其接近正方形,其短边与长边之比不小于 0.4~0.5。
烟风煤粉管道的规格列于附录三。
第二节 材
要强度计算的管道和零部件也可采用 B3F 号钢。
送粉管道可选用 10 号钢。根据具体条件,部分烟风道可采用 16Mn 低合金钢板或非金
料
第 3.2.1 条 烟风煤粉管道及其零部件和加固肋材料可采用 A3F、A3 号钢制作。对不需
属材料制作。
第 3.2.2 条 钢材的基本许用应力,应根据钢材的强度特性,取下列二式中的较小值:
ζ t,[ ]
bζ t
≤ s 1.5
(3.2.2.1)
[ ]≤
t
t
[ ]
j
.
式中j ——钢材在计算温度下的基本许用应力,kgf/cm2*;
t
ζb——钢材在计算温度下抗拉强度的最小值,kgf/cm;
2
t
ζs——钢材在计算温度下屈服极限的最小值,kgf/cm。
2
* 法定计量单位中应力单位为 MPa,1kgf=0.098MPa。; 钢材的基本许用正应力和切应力,按下列公式确定:
[ ]jz=. [ ]ζj
t
t
(3.2.2.2)
[ ]jq=. [ ]ζj
t
t
t
(3.2.2.3)
式中jz ——钢材在计算温度下的基本许用正应力,kgf/cm2;
t
[ ]
[ ]jq——钢材在计算温度下的基本许用切应力,kgf/cm。
2
钢材的基本许用应力数据,列于表 3.2.2。
表 3.2.2 钢材的基本许用应力(kgf/cm2) 应力 种类 钢 号 A3F 计 算 温 度 (℃) 250 1200 1200 1300 1600 720 720 300 1000 1000 1200 1460 600 600 350 900 900 1160 1400 540 540 20 1600 200 1400 1400 1400 1730 840 840 400 800 800 1130 1260 480 480 450 — 600 1100 1130 — 360 正 应 力 A3 1600 10 1400 16Mn 2170 切 应 A3F A3 960 960 力 10 16Mn 840 1300 840 1040 780 960 720 870 700 840 680 750 660 680 注:①平炉与顶吹氧气转炉钢的允许工作温度的下限为:A3F 为-20℃;A3、16Mn 为 -30℃;其基本许用应力按 20℃时选用。
②选用表列的基本许用应力时,钢材的尺寸应符合:A3F(在计算温度不大于 200
℃)、A3(为 20~450℃时)钢板的厚度不大于 20mm,型钢和异型钢的厚度不大于 15mm,棒 钢的直径或厚度不大于 40mm;低合金钢 16Mn(为 20~450℃)、A3F(大于 200℃时)厚度应
t
不大于 16mm。钢材尺寸不符合要求时,其基本许用应力应为 0.9j 。
③方框中的数据,仅用于非承重结构的零部件。
第 3.2.3 条 煤粉管道的弯管和其他易磨件的防磨材料,可采用铸石、耐磨铸铁和其他耐
[ ]
磨材料。
第 3.2.4 条 焊接烟风煤粉管道(包括支承结构等)的焊条,宜采用 T42-0~T42-6 型电焊
条,对于 16Mn 低合金钢材料可采用 T50-0~T50-6 型电焊条。
第 3.2.5 条 烟风煤粉管道法兰间的衬垫材料,宜采用直径为 8~13mm 的石棉绳,并应
符合使用温度等级。
第三节 焊
接
第 3.3.1 条 在采用符合第 3.2.4 条规定的电焊条时,焊缝的基本许用应力按下式确定:
[ ]h = . [ ]ζj
t
y
(3.3.1.1)
[ ]h = . [ ]ζj
t
l
t
(3.3.1.2) (3.3.1.3)
h
式中y
[ ]
h
[ ]h=[ ]
q
jq
、l
h
[ ]
——焊缝抗压、抗拉基本许用应力,kgf/cm2;
2
[ ]q——焊缝基本许用切应力,kgf/cm。
第 3.3.2 条 与轴向拉力或压力垂直的对接焊缝的强度计算:
ζ h=F δ≤ζh
ζ h
[ ]或[ ]
l
y
l
h
(3.3.2)
式中 ζ h ——焊缝抗拉或抗压正应力,kgf/cm2;
F——轴向力,kgf;
lh——焊缝计算长度,cm;按每条焊缝的实际长度减去 1.0cm;
δ——较薄焊件的厚度,cm。 第 3.3.3 条 贴角焊缝的强度计算: 一、受拉、受压或受剪的贴角焊缝:
η h=
F
≤ η h
0 7Kl[ ]
h
q
(3.3.3.1)
式中 η h ——焊缝承受的切应力,kgf/cm2;
K——贴角焊缝的焊角高度,cm;取其截面直角边的较小值(图 3.3.3)。
图 3.3.3 焊缝截面
(a)贴角焊缝;(b)圆钢与钢板焊接的焊缝;(c)圆钢与圆钢焊接的焊缝
圆钢与圆钢焊接,焊角高度应按下式计算:
K=0.143(D+2d)
式中 D——大圆钢直径,cm;
d——小圆钢直径,cm。
二、承受弯矩和剪力共同作用的贴角焊缝:
(3.3.3.2)
η η 2+ η 2≤ [ ]ηh
w
j
q
(3.3.3.3)
式中 ηw——焊缝承受弯矩产生的切应力,kgf/cm2;
ηj——焊缝承受剪力产生的切应力,kgf/cm。
2
第 3.3.4 条 贴角焊缝的尺寸应遵过下列规定:
一、贴角焊缝的最小焊角高度不宜小于 4mm,但当焊件厚度小于 4mm 时,则与焊件厚 度相同;
二、贴角焊缝的焊角高度不得大于 1.2 倍钢板厚度;
三、圆钢与圆钢、圆钢与钢板(或型钢)焊接的贴角焊缝的焊角高度,不应小于 0.2 倍圆钢
直径(当焊接的两圆钢直径不同时,取平均直径),但不小于 3 mm;
四、侧焊缝的计算长度不宜大于 60K,当内力沿侧焊缝全长分布时,其计算长度不受此
限;
五、侧焊缝或端焊缝的计算长度不得小于 8K,但也不应小于 40 mm。
第 3.3.5 条 断续焊缝之间的净距:在受压构件中不应大于 15 倍钢板厚度,在受拉构件
中不应大于 30 倍钢板厚度;对于加固肋与板壁间的双面断续交错 焊缝,其净距可为 75~150mm。
第 3.3.6 条 搭接焊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5 倍钢板厚度,但也不应小于 25mm。
第 3.3.7 条 烟风道及其与法兰连接的焊接型式,一般可按附录四附图 4.1 和附图 4.2 进
行焊接。
第四章 零件选型及加固肋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 4.1.1 条 烟风煤粉管道的零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管道的计算风压、计算温 度、计算荷载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计算风压为管道内可能出现的最大风压(或负压),如送风机出口冷风道、排粉机出
口风箱、吸风机前的烟道和一次风机出口等管道,均需按风机特性曲线上的最大风压值选取;
二、计算温度为锅炉额定负荷时,介质的最高工作温度(抽炉烟管道为内部衬砌耐火材 料后的管壁温度);
三、计算荷载为工作荷载(包括管道、零部件、保温结构、经常性积煤、灰等重量)和附 加荷载(包括积存的煤、灰和风、雪荷载等)的总和。
第 4.1.2 条 矩形管道或零部件的壁面,其相对挠度均不宜大于计算边跨度的 1/200;横 向加固肋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计算肋跨度的 1/400。
第二节 零 件 选 型
第 4.2.1 条 矩形的烟风道弯头,宜满足下列要求:
一、矩形管道的弯头,宜为同心圆缓转弯头或内、外边均为圆角的急转弯头,弯曲半径 或内、外边弯曲半径与弯头进口径向宽度的比值宜为:
缓转弯头:R/b=1~2(图 4.2.1.1); 急转弯头:rW/b=rN/b=0.4~0.6(图 4.2.1.2); 布置有困难时可采用外削角急转弯头(图 4.2.1.3);
图 4.2.1.1 缓转弯头
图 4.2.1.2 急转弯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