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修订)――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
项目从立项开始,经设计、施工、试产、竣工验收、交付生产为止所需要的全部建设费用,它将分别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一)固定资产投资构成
根据矿山建设特点,固定资产投资由工程费用、其它费用和预备费用构成。 1.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按单项工程项目划分,可分为主要生产项目工程、辅助生产系统工程、公用系统工程、行政福利设施工程、民用及生产设施工程等部分。各部分的一般内涵如下:
①主要生产项目工程是指直接参加生产工艺流程的单项工程和与主要生产活动有直接联系的单项工程。如采矿、选矿、冶炼等生产工艺流程;
②辅助生产系统工程是指为主要生产系统服务,以保证正常生产的工程项目,如机修、炸药库等;
③公用系统工程是指为矿山企业服务和配套的工程项目,如供热、发电等;
④行政福利设施工程是指为矿山企业职工办公、学习、文化娱乐、行政和日常生产服务的工程项目,主要有办公室、食堂、浴室、招待所等;
⑤民用及生活设备工程,如职工住宅、单身宿舍、俱乐部、商店、托儿园、子弟学校等。 另外,工程费用按费用性质又可划分为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安装工程费用。
2.其它费用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是指为整个建设项目全过程建设需要,不能直接形成工程实体,而根据规定应在建设项目总造价中支付的其它费用。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主要组成如下:
建设场地准备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生产职工提前进场费;生产工人培训费;无负荷联合试运转费;有负荷联合试运转补贴费;生产系统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评估、招标与定额单价编制费;试验研究费;勘察费;设计费;施工机构迁移费;环保评价费;矿山巷道维修费;引进技术与设备的其它费用;征地费用(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费以及征用土地所需支出的各种费用);其它。
3.预备费用
投资估算中预备费用一般包括工程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部分:
①工程预备费是指由于设计条件限制,在本阶段设计中难以预测,而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和费用。
②建设期价差预备费是指在建设过程中,设备、材料、人工、定额、费率、汇率、税金、其它费用等因价格和标准变动需要增加的预备费用。
(二)矿业权评估中固定资产投资的确定
矿业权评估中不考虑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统一按自有资金处理。 1.拟建(新建)、在建项目的矿业权评估,其固定资产投资额可以采用经审批的矿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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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开发利用方案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初步设计等资料中设计的固定资产投资剔除预备费用、征地费用、基建期贷款利息等之后的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之和。工程费用可按具体项目(如井巷工程、设备、房屋建筑物)分类,其他费用按其投资金额分配到上述具体项目分类中。上述作为取值依据的资料必须是由具有规定资质的设计单位正式编制的。
同时,对不具备上述取值依据的资料或上述作为取值依据的资料设计的固定资产投资明显不合理的,评估人员可以根据矿业权的具体情况重新估算固定资产投资额。具体估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1)单位生产能力投资估算法
I?Id?A
式中:I——评估对象矿山估算的固定资产投资;
Id——参照的类似矿山单位生产能力投资; A——评估对象矿山生产能力。
运用单位生产能力投资估算法应注意的问题:
①作为参照物的矿山生产能力与评估对象矿山的生产能力应比较接近,且工程要具有可比性。
②公式本身没有考虑不同时期建设造价的变化,在估算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③同类矿山因区位不同会造成投资的较大差别,这一点在估算时要加以充分考虑。 (2)生产规模指数法(即0.6指数法)
I1?I0??S1/S0???1??2
n式中:I1 ——评估对象矿山估算固定资产投资;
I0 ——参照矿山的固定资产投资; S1 ——评估对象矿山的生产能力; S0 ——参照矿山的生产能力; n ——生产能力指数;
η1 ——评估对象矿山相对类似矿山时间差异调整系数; η2 ——评估对象矿山相对类似矿山地域差异调整系数。
由式可见,评估对象矿山的投资与参照矿山的投资及评估对象矿山生产能力和参照矿山生产能力之比的指数幂成正比。
运用生产规模指数法应注意的问题:
①当评估对象矿山的生产能力是靠扩大或缩小参照矿山主要设备的尺寸来达到,而不是靠增加或减少设备系列来达到时,采用指数法更合适一些。
②评估对象矿山与参照矿山生产能力之比,即生产能力扩大或缩小的倍数不宜太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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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不宜超过10倍,并应保持其技术范围和技术工艺的类似性。
③当生产规模指数法用于整个矿山的投资估算时,最好把公用、辅助设施分出来,因为这些设施受外部建厂条件的影响,其投资往往不宜用矿山生产能力指数推算。
④采用生产规模指数法时,参照矿山的投资和指数因素的确定是关键。矿山项目中生产能力指数n 取值为0.6~1.0。
(3)比例估算法
比例估算法就是依据主要工程项目的投资计算出辅助工程等的投资,或采用参照矿山主要工程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计算评估对象矿山的固定资产投资。
其它部分投资=主要部分投资×比例系数 I=I1÷f
式中:I ——评估对象矿山固定资产投资;
I1 ——评估对象矿山某主要工程的投资额;
f ——参照矿山的某主要工程(与评估对象矿山内容相同)
占参照矿山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
2.生产矿山采矿权评估的固定资产投资确定
(1) 具备在评估基准日相近时间完成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初步设计等资料时,可以参照新建和在建项目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投资的处理方法确定固定资产投资。
(2) 不具备前叙近期完成的设计等资料时,可以用评估基准日企业已形成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及在建工程账面值,剔除矿山企业办社会资产和不良资产,作为评估采矿权采用的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可采用固定资产报表中的工业用固定资产账面净值。需注意的是,对于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原值,采用不同的折旧年限,进行折旧计算;固定资产计提完折旧后,折旧结束时点回收固定资产的残值,下一时点以不变价原则投入等额初始投资的更新资金,评估计算期末回收固定资产余值。
对按企业已形成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及在建工程账面值确定固定资产投资时明显不合理的,可以根据矿山原设计等资料及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构成,类比近期建设的相似矿山投资情况或根据设计概预算定额标准指标,对评估对象矿山的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调整或重新估算,以确定评估采用的固定资产投资。
3.改扩建矿山的采矿权评估,可以参照新建和在建项目矿业权评估固定资产投资的处理方法确定固定资产投资。其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包括原有固定资产(净值)的利用和改扩建新增投资两个部分。
4.采用现金流量法评估时,新建和在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按(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初步设计等资料中设计的基建工期及工程进度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生产矿山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在现金流量表的评估起始年直接列示;改扩建矿山,利用的原有固定资产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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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现金流量表的评估起始年直接列示,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按(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初步设计等资料中设计的建设工期及工程进度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
5.矿业权评估中,除后续地质勘查投资外,其他的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投资不计入固定资产投资或现金流出中。
三、更新改造资金
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其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基建期初始投资)。
采矿系统(坑采的井巷工程或露采的剥离工程)更新资金不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考虑,而以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含安全生产费用)方式直接列入经营成本,详见下节叙述。
四、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固定资产净残值是指预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时可以收回的残值扣除预计清理费用。固定资产余值是指当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长于评估计算年限时,各类固定资产评估计算期末扣除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即评估计算期末固定资产净值。
回收的固定资产残值应按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原值)乘以固定资产净残值率计算,固定资产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矿业权评估中,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一般可参照设计或矿山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固定资产的残值应在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结束年回收,而不是在评估计算期末回收。 回收的固定资产余值应是固定资产的余值收入减去清理变现费用之后的剩余价值额。考虑到回收固定资产的余值折现时采用的折现率包括了货币时间价值和风险报酬,而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时变现的风险相对较小等因素,故矿业权评估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清理变现费用,即以评估计算期末固定资产净值作为回收的固定资产余值。
五、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是企业维持生产正常运营所需的周转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它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半成品等,形成生产储备,然后投入生产,通过销售产品回收货币。流动资金就是这样由生产领域进入流通领域,又从流通领域回到生产领域,反复循环,不断周转。企业流动资金在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时可以全部收回,所以流动资金放在现金流量表中最后一年回收。
流动资金的估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扩大指标估算法,即参照同类矿山企业流动资金占固定资产投资、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的比率来估算;二是分项详细估算法,即按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分项详细估算。
(一)扩大指标估算法 (1)按固定资产资金率计算
流动资金额=固定资产投资额×固定资产资金率
固定资产资金率,即流动资金占用额与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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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销售收入资金率计算
流动资金额=年销售收入总额×销售收入资金率
销售收入资金率,即流动资金占用额与产品销售收入之比值。 (3)按总成本费用资金率计算
流动资金额=年总成本费用×总成本费用资金率
总成本费用资金率,即流动资金占用额与总成本费用的比值。
固定资产资金率、销售收入资金率、总成本费用资金率估算参考指标见表十二:
表十二 矿山企业流动资金估算参考指标
矿 种 黑色金属矿山 有色金属矿山 煤矿 化工原料矿山 非金属矿山 固定资产资金率(%) 15~20 15~20 15~20 10~15 5~10 销售收入资金率(%) × 30~40 20~25 30~40 × 总成本费用资金率(%) 45~50 35~45 × 40~50 ×
(二)分项详细估算法
对拟建(新建)、在建矿山项目,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初步设计中的流动资金额一般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估算,矿业权评估可以采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初步设计数据。
按流动资金构成,分项详细估算公式如下: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
流动资金和流动负债各项目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年经营成本÷周转次数 周转次数=360÷最低周转天数
最低周转天数按实际情况并考虑保险系数分项确定。
存货=外购材料、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外购材料、燃料应分项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外购材料、燃料=年外购材料、燃料费用÷周转次数 在产品=(年外购材料、燃料及动力+年工资及福利费
+年修理费+年其他制造费用)÷周转次数 产成品=年经营成本÷周转次数
现金=(年工资及福利费+年其他费用)÷周转次数
年其他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
-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维简费-摊销费-修理费-利息支出
综合上述两式,现金可按下式计算:
现金=(年经营成本-年外购直接材料费-年修理费)÷周转次数 应付账款=年外购材料、燃料、动力÷周转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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