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上线,干标准活,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4、工作面一旦发生冒顶事故(伤亡和非伤亡),必须立即向矿调度汇报,组织抢救和维护,防止事故的扩大。
5、各采、掘、开队每班必配备一名质量检查验收员,进行质量验收和安全评估,对现场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积极的整改,检查验收工程质量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严禁空顶作业,凡空顶作业的工作面均定为不合格品。
(二)工作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空顶作业:
1、采煤工作面两端头没有使用四对八梁,支护数量不符者。 2、开、掘进工作面最大控顶距超过规程规定或最大控顶距范围内没有采用临时支护者。
3、采煤面拆出支架时,三角地带没有按规定认真支护者。 4、发现顶板破碎,刹顶和联网不严者。
5、相邻两根锚杆不合格者,或锚索安装没有及时张紧锚索者。 6、巷道棚子倒了不扶者。 (三)采煤工作面的顶板管理:
1、普采工作面的初次放顶:初次放顶前,要针对本工作面的情况,由施工队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设立初放观察员,发现来压预兆,迅速采取措施或撤出人员。
2、液压支架推广使用初撑力保持阀,保证初撑压力不低于30MPa。 3、巷道底板松软时,坚持使用柱鞋,防止柱体钻底,保证单体支柱的初撑力在50KN以上。
4、当顺槽内超前压力较大,巷道破碎时,必须采取加套板梁或圆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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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支护安全措施。
5、严格按规程规定采高施工,严禁超高。地质条件变化需降低采高时,一般应留底不留顶。需要留顶时,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6、采煤工作面正常回采时,必须根据煤层倾角,赋存情况采取必要的调斜,保证刮板运输机不上窜下滑。调斜时,支架侧护板处可伸缩状态,保证支架严密接顶,以防倒架。
7、液压支架必须正确使用防片帮装置,端面距按规程规定留设。片帮严重时,要及时拉架或采取架设走向棚、构顶、打贴帮柱等措施。
8、采煤工作面一旦发生冒顶事故,要及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科、区、矿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跟班指挥,尽快处理,将顶构严,防止继续冒落。
9、工作面通过空巷、断层及无炭柱等地质构造时,应根据地质资料,制定具体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10、采煤工作面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坑木、支柱和顶梁,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要在作业规程中有明确规定:在顶板破碎的采在朵有不同规格(高度)的支柱、坑木和材料。
11、两巷超前支护单体支柱必须进行监测,初撑力要求达到50KN以上,达不到要进行二次注液。
12、加强破碎机附近的支护,破碎机侧必须留有安全的行人通道,过往人员不得爬越破碎机。
13、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8m,有0.7m宽的人行道。
14、切顶线支柱数量要齐全,支柱有力,挡矸有效。特殊支护要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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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业规程要求。
15、回柱工必须在有指挥的情况下作业。回撤最后一根(或一组)支柱时,要打好护身柱子后再进行回撤。
16、支柱管理要对号入座,撤下的支柱不准倒放,要积极推广全承载支护。
17、掌握周期来压规律,加强周期来压时的支护设计和现场管理,并按规程确保基本柱和特殊支护的打设质量,严格按规程规定回柱放顶。
18、采面过无炭柱时的顶板管理:
1)无炭柱超过30米,必须绕过或甩掉,不得硬过。
2)决定硬过的无炭柱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措施,工作面进出无炭柱顶板破碎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冒顶。必要时实行超前支护。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放炮区段要在支架(柱)上挂皮带帘或用木板垫稳,将柱体包好,防止崩坏支架(柱)和阀组、管线。
19、人员需进入机道作业时,必须先敲帮问顶,采取护顶护帮措施后方可进入机道作业。护顶护帮措施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0、正副巷采用锚杆支护的区段,两端头支护后要拆掉托片进行卸压,以保证落山悬顶不超过规定要求。
(四)煤巷掘进的顶板管理:
1、采用锚杆支护的工作面:顶板管理执行《公沟矿煤巷锚杆支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2、采用架棚支护的工作面:
1)临时支护采用卡环与前探梁的支护形式,控顶距离必须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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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程规定的范围内,不使用临时支护的工作面不得开工生产,临时支护不符合要求的,要停产整顿。
2)靠工作面的十架棚子要使用加长型防倒器,并相互联锁。 3)工作面爆破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严格控制超挖,并达到盘帮严密、构顶坚实、撑木齐全的要求。
4)架棚工作必须构顶顶严实,危岩不得裸露,有漏冒处必须构严接顶,棚腿必须打在实底上,遇煤层松软时必须穿柱鞋。
5)撑木必须上两道,梁头一道,棚腿一道,要打成一条直线。 6)锚棚支护的工作面,必须先打锚杆,后架棚子,锚杆不得短缺。 3、点柱支护的工作面:
1)点柱支护的工作面,点柱必须打在实底上,不得穿鞋。 2)点柱只能打一个柱帽,不得打两个,木楔只能打一层。 3)点柱不得松动,要接顶严密。 4、切眼扩帮:
1)切眼扩帮前必须制定施工措施,并在其中明确地以图表的形式说明切眼两端头和切眼内各段的支护方式。
2)严格执行措施中的有关规定,区、队要严把材料关,以保证切眼的支护效果。
3)扩帮前,切眼两端头正副巷必须加强支护,支护方式由生产科确定,两端头支护工作完毕,经验收后,方可进行切眼扩帮。
4)扩帮过程中,要注意观察顶板,遇到地质条件变化,要及时与生产科联系,不得私自改变支护方式。
(五)锚喷支护的顶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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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岩巷锚喷支护工作面顶板较好时,爆破后先进行敲帮问顶,并用水冲洗岩面,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初喷,初喷厚度不低于30毫米,喷后4小时方可按规程要求打设锚杆。
2、锚杆的角度、数量、位置、喷厚、初喷、复喷距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施工中如遇顶板破碎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组织生产科、地质科、安监处等部门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改变支护形式。
3、锚喷巷道每月必须进行试块压力试验,每月25日前将试块送生产科。
(六)交岔口、峒室和存车场的支护:
1、交岔口、峒室和存车场尽量选择在较稳定的岩层中。
2、尽量采用光爆锚喷支护,锚杆和锚索的间排距、锚杆和锚索的规格、眼位方向、喷层厚度要在作业规程中有明确的规定。采用铁棚(或木棚)+锚杆+锚索联合支护时,材料规格要经过强度计算后确定。交岔口必须采用双抬棚,插梁必须做口且接触紧密。
3、立体交叉巷道要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门措施。 (七)巷道维修与回收:
1、生产科根据巷道实际情况和失修程度以及队伍的情况,在每月生产衔接会上安排有关队组进行维修工作。
2、所有巷道维修前必须有分管副总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可施工,施工时必须遵守由外向里的原则进行维修,处理顶板问题要坚持敲帮问顶制度。
3、撤换巷道支架,应首先加固工作地点附近地10米的支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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