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架时,一架未完工前,除发生特殊情况,不得中止工作。
4、回收报废巷道棚子时,必须有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人员站在安全地点,利用绞车由里向外逐架回收。
五、顶板支护质量监测管理 (一)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1、生产矿长负责人员配备、仪器、资金落实情况,采掘开副总工程师分别对全矿的采掘开顶板管理监测负责。
2、各采煤队配备一名监测人员(兼职),负责当班监测;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队组,要在每天的检修班安排支架工、电工等工种人员对井下仪器、仪表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采用锚杆支护的掘进队组,由当班验收员负责在班前和班后对板离层仪(包括顶板在线监测系统的仪器、仪表)检查和维护,确保顶板离层仪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汇报。并使用扭矩扳手对所打锚杆进行逐根检测,不配备扭矩扳手的队组不得生产。
4、生产科设矿压管理小组,负责全矿的顶板管理和矿压监测工作,并配备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计算机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矿压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
(二)监测仪器设备管理:
1、各队仪器由专人管理,谁使用谁保管,并按时查看仪器是否损坏。 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如因操作失误而损坏设备,由各队及操作人员照价赔偿。
3、仪器在井下出现故障或出现损坏,要在上井后及时通知生产科处理,严禁在井下私自拆开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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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井下安装的矿压设备仪器,如圆图仪、综采压力表、通讯分站、压力分机、通讯电缆及顶板监测传感器等,不得随意损坏和丢失,如发生这种情况,由使用队负责照价赔偿。
5、各队使用的监测仪,每半年送交生产科统一进行检测鉴定,鉴定合格证由矿计量主管部门统一保存。
(三)综采工作面监测管理:
1、仍然使用旧有监测仪器、仪表的综采队组,其监测人员每班必须将原始记录表按要求,准确填写内容,由当班值班干部签定后抄报生产科,由生产科对原始数据处理,每缺一次,对当班监测人员扣5元;
2、各班监测人员要如实填报原始记录,如发现数据虚报,扣监测人员30元,扣队长、技术员各50元。如因虚报数据而使工作面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而造成事故,要按规定对该监测人员及该队队长、技术员追究相应责任。
3、安装使用在线监测系统的综采队组,要安排专人每天将当日的推进度报送到生产科矿压组,配合生产科做好综采工作面初采、初放、周期来压和收尾的矿压数据分析工作。
4、各队要建立矿压仪器的维护、保管、监测责任制,保证矿压观测正常进行。
5、工作面支架立柱初撑力压力值必须在30MPa以上,否则为不合格。每有一根立柱压力不合格扣该队10元。
6、如果同一架支柱连续三天初撑力达不到要求,必须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并对该队队长、书记、技术员每人罚款100元,直至问题处理为止。若连续一个星期初撑力达不到要求,本旬质量标准化降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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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作面泵站压力必须达到30MPa以上,管路损失每100米不能超过0.7MPa,此项目纳入质量标准化考核内容。
8、各综采面每月进行一次总评,凡是支架完好率达90%以上,且90%的支架初撑力达到规定24MPa的队组,在每月不发生冒、漏顶事故的情况下,对该队队长、技术员和监测人员每季进行适当奖励。
9、每班给予队矿压观测人员2元补助,月底由生产科负责统计,每季发放,如发现弄虚做假的报表时,取消补助。
10、工作面收尾后,各队矿压仪器、管路等由各队负责回收,不得丢失,否则对队长、技术员各罚100元,并照价赔偿。
(四)采煤工作面两巷支柱压力监测的规定:
1、综采面两端头、超前维护及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所使用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形式进行支护,工作阻力(包括初撑力)实测值不低于90KN。
2、由生产科不定期对各施工队组的单体液压支柱压力进行检测,并把每次检测的结果通报有关单位及矿领导。
3、各队检测中发现的压力不合格支柱要查找原因,认真对待。属于注液不够的,要进行补充注液;属于支柱钻底的,要进行穿鞋工作;属于支柱失效漏液的,要及时予以更换,出坑进行检修。
4、对检测中发现支柱压力低于5KN的柱子,每出现一根,由生产科对该队罚款5元。如果低于50KN的单体支柱占到工作面全部的50%,则本旬该工作面的质量定为等外品,同时队组停产整顿;经生产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掘进工作面顶板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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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施工队组技术员负责对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做定期拉拔试验,煤巷每安装300根,做一次试验(3根);岩巷每安装150根做一次拉拔试验,只要有一根锚固力不够,就须再抽样一组(3根)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抽查锚杆锚固力,对由于队组施工和操作不当而造成的锚固力不合格,本旬工程质量作等外品处理。
2、煤巷锚杆支护的巷道,必须安设顶板离层仪和锚索液压测力计(主要是指4#煤),4#煤层按照规程规定每50米安设一个顶板离层指示仪和一个锚索液压测力计,遇顶板特殊地段,缩小间距为30米。9#煤每施工30米安设一个顶板离层指示仪和一个锚索液压测力计,遇顶板特殊地段,缩小间距为10米。
3、安装顶板在线监测的煤层巷道,按规定每50米安装一个传感器,4个为一组,遇顶板特殊地段,可根据情况缩小间距,并不安设顶板离层仪。
(六)数据处理:
1、生产科矿压组人员要对各采煤面进行 回检查,对各工作面监测工作进行监督和现场指导,积极协助各队进行正确监测。
2、对于矿压监测中存在的问题,生产科要督促并配合队组迅速查清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整改,连续出现相同问题时,专业付总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3、生产科要对监测人员报回的数据和监测情况进行及时分析和处理,最终形成符合规定要求的图表,报送相关领导。
(六)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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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季全矿评出先进队组3—5个给予奖励。对全年未发生冒顶事故的先进区队,给予区队领导重奖。
2、凡违反《公沟矿顶板管理办法》的队组要视情节轻重,对队干部及当班失职人员罚款10—30元。
3、凡违反规定造成冒顶事故的队组,对承担责任人员,每人罚款30—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理。
4、凡违反采煤面顶板监测规定的按本规定第五章的有关条款执行。 5、各职能科室、生产队组及其它把关人员,在审批措施及现场检查中都要严格把关、堵塞漏洞,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同时,每季在顶板安全无事故的情况下,矿按考核文件提取顶板管理奖,报矿领导批准后,对上述把关人员进行适当的奖励,由生产技术科具体发放。
本办法从下文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以前下发的有关顶板管理方面的文件。
公沟矿锚杆支护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大煤巷锚杆支护力度,扩大其使用范围,并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特制定本办法,望有关单位自接文之日起遵照执行。
一、锚杆支护设计
(一)锚杆支护设计的基础资料见表1,根据表1资料进行初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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