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生产单位制定的培训程序文件(或管理文件)应完善,并满足企业生产活动的需要; ③ 生产单位应按培训程序文件(或管理文件)实施,并保存相应的记录; ④ 生产单位应有年度长短期培训计划(培训目标)的规定,并按期实施。 (2) 应有年度培训计划,并明确培训要求;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制定涉及产品性能质量的所有人员的培训计划: ② 培训计划应符合相关要求
Ⅰ)计划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性质;Ⅱ)计划应有编制、审核、批准;
Ⅲ)培训计划应涵盖质量相关人员(如生产操作人员、质检人员、试验人员、计量人员、技术人员、库房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销售人员等关键岗位)的培训内容;
Ⅳ)培训内容应包括:岗位专业知识、产品标准、质量控制、计量理论、误差理论、数据处理、数据统计、抽样方法与理论、法律法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职业道德规范等;
Ⅴ)培训计划应依据相关工作要求确定培训对象的培训目标与要求; Ⅵ)生产单位制定的培训计划应有效(培训目标明确,年度间计划应连贯)。 ③ 生产单位制定的培训计划应满足生产单位生产提出的各项要求; ④ 生产单位应对培训计划的过程实施及执行情况作出整体评价; ⑤ 生产单位应对培训结果(培训有效性)作出结论性评价总结。
(3)应有人员培训状况记录,并能反映出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全部人员的培训情况;
此条从以下列3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完整的人员培训情况档案,包括培训考绩档案或证书等;
② 生产单位所进行的人员培训应满足生产提出的要求,并达到与实际生产活动相适应: ③ 生产单位对人员培训结果应进行确认。
(4)应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进行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本条从以下6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进行资格考核,这些人员包括电工、焊工、起重工、锅炉工、探伤检验员等上岗操作人员等;
② 生产单位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上岗证,并有与其工作相适应的岗位职责或操作规程; ③ 上述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岗位职责或操作规程应完善合理,并实施到位; ④ 对生产单位从事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应予以确认批准;
⑤ 生产单位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应保持其持续有效,应建立并进行定期的培训与考核制度,且得到有效的贯彻与实施;
⑥ 上述人员的培训、考核应有记录。 本条从以下2个方面来考核:
① 应制定培训计划;
② 培训内容应紧密结合产品特点,做到全面、科学、合理; ③ 培训实施有记录;
评审方法:
1)缺管理文件或内容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2)五年度培训计划的,不符合要求;
3)无人员培训状况记录的,不符合要求;
4)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未经过资格培训即上岗的,不符合要求; 5)培训内容不全面的,不符合要求。
第13章 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
(1)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制度;
本条从以下4个方面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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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生产单位应制定可行、合理、完备的安全生产制度;
② 生产单位对安全生产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与管理制度的规定应相符; ③ 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规定;
④ 生产单位应验证安全生产制度考核执行情况。
(2)生产设施、设备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车间、库房等地应配备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进行隔离和防护;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的库房、生产车间、检验场所等生产现场中存在潜在危险的部位或位置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如危险品、防爆、防毒、防火、防雷击、防触电、防机械损伤等),并设置安全警示:
② 生产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在库房、生产车间等区域配置合理数量的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③ 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进行有效隔离并采取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 (3)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为有安全防护要求的生产人员、检验人员及其他人员配备满足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② 相关人员应合理、有效、正确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③生产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有记录。 评审方法:
1)缺管理文件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2)生产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要求的,不符合要求; 3)在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方面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
下面章节内容由销售部负责实施。
1、审查内容 序号 11 11.1 评审项目 名称 质量信息反馈与服务 管理■管理制度 制度 ■执行记录 ■产品销售台帐 2、条文释义
第11章 质量信息反馈与服务 11.1 管理制度
考核内容:应建立并实施质量信息反馈与服务管理制度
该制度用以证明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和质量体系运行有效,并确保对产品服务的过程和结果实施有效的控制。
本条从以下8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质量信息反馈与服务(售后服务)的程序文件(或规章制度); ② 生产单位应建立售后服务的岗位职责;
③ 生产单位建立的质量信息反馈与服务程序文件(或规章制度)应完善与合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和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④ 生产单位应按程序文件(或规章制度)的规定实施并与文件规定相符;
⑤ 生产单位销售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应落实到位,其资格及能力符合有关规定;
⑥ 生产单位应建立对现场服务进行控制的文件规章制度,如有涉及验收用测量和试验设备,需有对其进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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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及存在问题 评审 结果 整改要求 本项未进行评审。 本项未进行评审。 本项未进行评审。 / / / 11.2 记录 制的文件规定;
⑦ 如果生产单位建立有对现场服务及涉及验收用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控制的文件规定,其应合理,实施情况与文件相符;
⑧ 必要时,生产单位应建立有产品售后服务说明书,说明书涉及内容应合理和具操作性。 评审方法:
缺管理文件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11.2 记录
(1)应有质量信息反馈和售后服务记录;
本条从以下9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质量信息反馈和售后服务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及规定; ② 生产单位应建立销售服务对象的名录(用户档案); ③ 生产单位有实施售后服务活动的执行情况记录;
④ 生产单位有对产品各种形式的质量信息反馈(质量投诉)处理实施记录,生产单位应对质量投诉作出正确、合理、及时的答复与处理;
⑤ 生产单位应对售后服务活动后的结果进行有效性验证活动并记录;
⑥ 生产单位应定期对来自用户的质量信息反馈、投诉进行分析并形成总结报告;
⑦ 生产单位的售后服务活动应取得用户的确认(对质量投诉需有用户满意的结果确认);
⑧ 售后服务人员(现场)的资格及其能力应符合有关规定,对此类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具备上岗操作证; ⑨ 对上述质量信息反馈和售后服务形成的所有记录应规范、合理,记录应完善,并包含了必要的信息,记录要妥善保存。
(2)应有产品销售台帐。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产品销售台帐;
② 生产单位的产品销售合同,应合理、完整;
③ 生产单位应有制定订立产品销售合同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通过IS09000认证的生产单位其合同评审应完善并有效;
④ 生产单位建立的产品销售台帐记录应合理、完整;
⑤ 生产多种安标管理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分种类分别建立产品的销售台帐。
评审方法:
1)没有质量信息反馈和售后服务记录的,不符合要求(首次申办时,重点核查相关表格或执行文件的规范性); 2)没有销售台帐的,不符合要求(首次申办时,重点核查相关表格或执行文件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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