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电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记录六
内 容 检测人 监督 不符合记录
记录七
内 容 任何不符合安全要求记录: 监督 总负责 人 天气状况记录
记录八
内 容 天气: 风力: 监护人 总负责 人 动火作业结束后检查记录
记录九
内 容 动火人、 监护人 监督 检查内容: 检查人: 月 日
附件3: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 安全主管部门领导、作业区(大队)单位主管生产领导等
我委托上述受托人办理 一级、二级工业动火的审批 事项,特此授权。
权限范围: 委托人不得再次授权下属单位负责人办理一、二级动火的审批和实施监督。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使用说明:1、此委托书仅限于一、二级工业动火时使用;
2、受托人可为厂副总师、安全主管部门领导、作业区(大队)单位主管生产领导等。
附件四: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三级动火作业计划书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生产单位 施工单位 动火部位 动火原因 用火种类 用火时间 编 写 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审 核 人 动火部位及逃生路线示意图: 一、作业内容
作业 内容 动火 作 业 准备 本次动火作业制定的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是或否 负责人 1、吹扫、清理、清洗:(1)管线内的物料进行彻底吹扫,清除可燃物。 (2)动火前必须将动火部位及周围的可燃物清除干净;在油罐、塔、釜或其它存在可燃介质的有限空间内动火,在将其内部物料除净后,应 进行蒸汽吹扫(或蒸煮)、用氮气置换或水冲洗干净。 2、盲堵:(1)作业前必须切断物料来源,并进行有效封堵,防止动火部位产生新的可燃物。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及其落实情况 (2)将动火区域内或周围的储油罐呼吸阀、封盖不严的量油口、污油箱箱口及其它可能存在油气泄漏的部位,用湿毛毡进行有效封盖。 (3)与动火直接有关的阀门必须挂牌标明状态,禁止人员乱动。 3、隔离:动火部位与相关流程必须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处理,共有 个隔离点落实隔离措施;隔离点使用的石棉板、木板等隔离材 料完好无损,且不潮湿。 4、围隔:(1)对动火区域实施有效围隔,防止产生的火花殃及动火区 域周围的设施。 5、警戒:动火作业区域应设置警戒标识,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 6、通风:(1)作业前对动火部位进行有效通风,清除动火区域的可燃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或者降低其浓度; (2)作业中,动火部位,尤其是受限空间的动火部位,保持良好通风; (3)受限空间内的动火作业,若自然通风不畅,必须增加强制通风设施,其通风风向应与自然通风风向一致。 7、气体检测:(1)作业前,对动火部位及周围的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确保作业区域内的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符合安全动火的要求; (2)作业中,对作业部位及周围的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定时检测,动火作业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 (3)受限空间要检测空气中的含氧量,氧含量保持在19.5%~23.5%。 8、接地:采用电焊进行动火施工的储罐、容器及管道等应在焊点附近安装接地线,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9、照明:金属容器内部或潮湿环境进行动火作业,必须使用特低电压(≤12V)的照明灯具;油气区必须使用防爆型的照明灯具。 10、用电:电焊机等电器设备临时用电符合规定,油气区符合防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