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具有针对性;
(4)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5)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的配臵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6)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季节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9)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四)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意见:
1、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质材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确认,并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2、对分包单位资质应审核以下内容: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 (2)分包单位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五)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的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签定证书;
(2)承包单位应将施工测量方案、红线桩的校核成果,水准点的引测成果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3)对承包单位的报验,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必要的内业及外业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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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4)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对红线桩、水准点、工程的控制桩等是否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六)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在工程正式开工前进行。 2、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下列人员参加:
(1)建设单位授权驻场现场代表及有关职能人员;
(2)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3)公司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 3、会议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负责人宣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向其授权; (2)建设单位负责人宣布总承包单位及其驻现场代表;
(3)总监与项目经理介绍各方组织机构、人员、专业、职务分工; (4)项目经理汇报施工现场施工准备的情况;
(5)各方确定协调的方式,参加监理例会的人员、时间及安排; (七)施工监理交底
1、施工监理交底由总监主持,中心内容为贯彻项目监理规划; 2、参加人员: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监理人员。
3、施工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1)国家及省市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 (2)阐明合同中规定的建设、监理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3)介绍监理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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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介绍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5)有关报表的报审要求。 (八)核查开工条件
1、承包单位认为达到开工条件时应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开工报审表》。 2、监理工程师应核查下列条件:
(1)政府主管部门已签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施工组织设计已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3)测量控制桩已查验合格;
(4)承包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已到位,施工设备已按需要进场;主要材料供应已落实;
(5)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讯等已达到条件;
(6)监理工程师审核认为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九、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方法和内容 (一)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原则
项目监理部将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本着“严格控制、实事求是、积极参与、热情服务”的宗旨,通过“主动控制、预防为主、跟踪监理、动态管理、加强验收、严格把关”的方法,处理协调好质量、进度、投资三个互相制约的目标要求,实现工程质量优良的目标。
(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主要内容 1、事前控制:
(1)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内容和分包单位的资质,未经同意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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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十五天应将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体制、技术管理制度及质保体系报送监理组进行审核,监理组将审核意见于工程开工前函告承包单位;
(3)熟悉图纸和有关设计文件、规范、规程、标准、参加图纸会审,掌握设计意图及技术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臵情况,检查岗位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及有关机具、设备材料的到位情况。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签署开工报告。
(5)用于工程上的主要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等有关技术资料,承包单位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复试,然后将上述材料一并提交监理组复核验证,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
(6)主要装饰材料在订货前承包单位应提供样品(或者样本)及有关供货厂家情况、单价等资料向监理组申报,由监理组会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定货;
(7)进场材料质量必须达到样本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的材料不准使用;
(8)承包单位对进场材料应妥善保管,由于保管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的材料,均不准使用;
(9)承包单位应对材料实行封样验收,为了避免材料进场因质量不符合样品要求,引起供求纠纷及经济损失,在采购或订货时,应向供货单位说清情况并把它写入供货合同条款中。 2、事中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巡视或旁站监理,及时检查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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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交底、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重点进行以下几方面的的质量检查。
(1)施工操作质量的巡视或旁站检查:
加强对操作质量的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工艺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操作,及时发现问题,对违章操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及时纠正,对一些关键工序、特殊工序如混凝土浇筑等应日夜旁站监督,以防患于未然。(2)工序质量交接检查:
监理人员应在操作班组完成工序,并在自检的基础上,进行工序质量的交接检查,经检查签证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如下图
返工 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查 施 工 完 毕 不合格 合格 提交隐蔽单通知监理验收 附: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自检、交接检、专职检书面资料
监理检查书面资料后现场检查
在隐蔽单上签署意见留底一份,其余返回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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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 行 下 道 工 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