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向发行的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第七章 发展规划
一、公司未来两年发展目标及规划
二、实现上述目标的假设条件及面临的主要困难 第八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与定向募股对象服务计划(格式见附件四) 二、重要合同 三、对外担保情况 四、重大诉讼事项
五、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九章 风险因素 第十章有关声明
(格式见附件五)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二、保荐服务机构(综合服务机构)声明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第十一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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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股权挂牌交易说明书摘要参考目录
第一章 扉页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二、释义 第二章 风险因素 第三章 公司基本情况 一、概况
二、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三、公司业务 四、公司会计信息 五、股利分配政策 六、发展规划概况 第四章 挂牌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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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挂牌交易说明书摘要签章页模板:
(此页无正文,为本次挂牌交易的有关机构签署页)
挂牌公司:XXXX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
保荐服务机构综合服务机构):XXX公司
保荐服务机构(综合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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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 日
月
附件四:
信息披露与定向募股对象服务计划模板 一、信息披露与定向募股对象服务计划 (一)信息披露责任人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的信息披露、与定向募股对象联系等工作事宜,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的职责:协调和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健全和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并向天津股权交易所备案;
(2)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
2、股东大会信息披露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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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以内将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及其它相关文件报送天津股权交易所或在天交所披露后在其他媒体中进行披露。
3、董事会信息披露的规定
公司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以内将董事会决议、决议公告及其它相关文件报送天津股权交易所。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大会表决的,或天津股权交易所规定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披露;涉及其它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天津股权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
4、监事会信息披露的规定
公司在监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以内将监事会决议、决议公告及其它相关文件报送天津股权交易所,并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5、公司报告披露的规定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为定期报告,其它报告为临时报告。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五十日内披露中期报告。
6、其它事项
公司涉及资产收购、重大资产出售等事项,均应按天交所的规定进行披露。
公司控股股东对其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涉及公司股权变动与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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