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区运输大巷掘进作业规程
以下。 (四) (五)
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
风机实行“双风机、双电源”管理,主风机为2×30KW,副风机为
2×30KW。为了保证工作面的通风,其中主风机运行,副风机带电备用,一旦主风机停电,副风机能够立即切换启动,杜绝发生无计划停风事故。 (六)
风机实行专人挂牌管理,风机供电实行“三专两闭锁”,开关处悬挂
专用设施标志牌,严禁无计划停风。
第三节 安全监测监控
(一) 监控系统:采用KJ95煤矿综合监控系统,探头显示灵敏准确,通风部
门每周派人负责校对,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及时处理。 (二) 监控设备布置:
1. T1瓦斯探头设置在距迎头不超过5m的风筒另一侧,距巷道顶板
0.3m,垂直悬挂。
2. T2瓦斯探头设置在回风口10—15m处。
(三)安全监控传感器瓦斯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及断电范围的规
定:
4. T1探头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0.8%。 5. T2探头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0.8%。 6. 断电范围:1#底板瓦斯抽放巷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四)跟班队长、班长、电钳工随身携带便携式报警仪,监测作业地点瓦
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8%时,停止作业进行处理。瓦斯监控设施在瓦斯浓度超限断电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五)监控设施管理:工作面的T1瓦斯探头由瓦检员管理,负责随掘进
前移按规定悬挂好,施工作业人员严禁随意移动、损坏瓦斯探头及监控设施。
第四节 综合防尘管理
(一)、防尘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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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喷雾:转载喷雾、掘进机喷雾,净化喷雾。
8. 所有运输转载点都必须有喷雾设施,连接喷雾设施时,必须有连接
阀门,过滤器、喷雾设施、管路接头、阀门必须安装在行人道侧;掘进机割煤时必须打开内外喷雾,喷雾能覆盖切割头;净化喷雾安装在回风口10—15m处。
9. 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安设一道全断面喷雾,作业时必须打开喷雾降
尘。
10. 供水管路每隔50m安装一组三通阀门用于巷道洒水降尘。 11. 在喷浆机回风侧必须安装一道防尘水幕,并随喷浆机向前移动。 12. 打眼必须坚持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
(二) 、防尘管理
1. 掘进、喷浆时必须打开喷雾,所有喷雾必须呈雾状。 2. 巷道每班洒水冲洗巷壁不少于1次。
3. 喷头、阀门由专人检查维修,喷头堵塞及时更换保证雾化良好。
(三) 隔爆设施
1. 隔爆设施采用组装隔爆水袋作为阻隔煤尘爆炸设施。 2. 安装位置:距工作面60—200m。
3. 设专人检查水袋的使用情况,发现水量不足、漏水、吊挂不合格或
水袋容量不足时,必须及时处理并达到标准。
二、
防火管理
(一) 入井人员严禁携带香烟、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二) 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必须存放在专用的箱子或铁桶内,
废弃的棉纱、布头和纸箱等及时装车升井,不得乱扔乱放。
(三) 皮带机头前后20m范围内要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机头、机尾要备有至
少2个灭火器和一个砂箱及洒沙工具。
(四) 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
的洗涤剂。
(五) 电气设备必须完好杜绝失爆,电气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可燃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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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井下任何人发现火情,首先采取一切措施直接灭火,并直接汇报矿调
度,无法灭火时,所有人员应迅速沿避灾路线撤离火灾危险区。在灭火时应依照下列原则:
1. 如果发现电气设备、电缆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后灭火。 2. 如果发生油脂火灾,用砂子、岩粉进行灭火。
3. 如果因机械摩擦生热、纱布或其它引起火灾,可利用身边物体、水
等直接灭火。
第六章 探放水
第一节 探放水参数
掘进过程中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一)探水设备及主要参数 1、探水钻型号:ZDY—1200S
电动机功率:22kw
钻水孔直径:开孔直径50mm,终孔直径≥75mm。
钻杆、钻头准备:1.5m钻杆100根,1.0m钻杆50根,φ42-65mm钻头10个 (二)探水与掘进循环作业方式:
探水作业超前于掘进作业,探水与掘进循环作业,即:探水→掘进→探水,探水循环进度为200m,允许掘进度为150m,依此类推。 (三)探放水“三线”的确定:
根据本矿10#煤层充水性图测量资料确定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的距离确定为工作面前方距工作面煤帮80m为积水线,工作面煤帮为探水线,距工作面煤帮后50m为警戒线。
(四)探放水孔的钻孔数目、方位、角度、孔深
在每个掘进工作面布置三个探放水孔,钻孔的方位角分别为: 80°00′00″ 90°00′00 ″ 100°00′00″,钻孔的倾角为 0°、0°、0°,探放线为:100m。
第二节 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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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钻机安装前工作面支护必须完整,并打设好固定钻机和栏板的锚杆。 2. 开孔位置应选择岩壁及顶板完整的地方,在巷道及钻机支护、支设牢固
后,才能开孔。
3. 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应由技术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
员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方位,倾角以及钻进的深度。
4. 钻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探放水钻孔的方向、角度应由技术人员向钻
孔人员交代清楚,施工中要准确判断,做到记录清楚,孔深丈量准确,并有严格的交接班制度。
5. 检查排水系统,准备好适当的排水设施及相当容积的缓冲水仓。 6. 钻探过程中发现压力水涌出时,应立即停止钻进,进行检查,孔内压力
很大时,应马上将钻杆固定,严禁移动及起拔。钻机后面严禁站人,以免钻杆伤人。现场负责人立即向矿调度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马上撤出受水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 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检员在现场值班,检
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文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向矿调度汇报,进行处理。
8. 钻孔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作好记录。
遇有水量突然变化时,必须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若流量变小或不流水时,须待查明原因后方能用钻杆钻透或扩孔。
9. 在探放水时,须安排专职瓦检员,经常检查工作面的瓦斯及有毒有害气
体含量,如有被水所封住的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突然涌出,必须报告矿调度,施工人员须立即撤出。
10. 探放水前,对排水系统要进行试验,及时处理排水管路“跑冒”现象。 11. 发现钻孔水流不畅时,须查明原因,及时疏通。对确定停流的钻孔,由通
风科卸下阀门,对钻孔进行封孔处理。
12. 探放水地区必须安置电话,一旦发生瓦斯或水涌出时,由安全员负责及
时汇报矿调度室,并立即撤出受灾害威胁区域的全体人员。
13. 在钻机钻进时,必须先开水,后开机,停止钻进时必须先停机后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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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防干钻产生火花。
14. 探放水钻孔孔口位置必须挂标志牌并标明孔号。
15. 施工队组必须配备专人进行探放水,并做好相应记录(如孔号、孔位、
孔内是否有积水、采取的措施、封孔情况等),最后由负责人签字及时报技术管理中心地质组。
第七章 运输管理 第一节 装运设备:
为了确保巷道快速掘进,工作面配备与EBZ—150型掘进机相配套桥式转载皮带及可伸缩皮带运输设备。
第二节 运输线路
材料运输:由地面材料场→副斜井→井底车场→工作面。
矸石运输:工作面→井底车场(刮板运输机)→副斜井(SDJ-800皮带)→地面
第三节 运输方式
综掘机装煤配合人工装煤,刮板运输机、带式输送机运煤,材料运输使用矿车或平板车通过绞车下放至井底车场后再人力运到工作面。
第四节 轨道敷设
1、轨道采用24kg/m钢轨,距巷道左煤帮800mm敷设。
2、轨道铺设扣件齐全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间隙不超过10mm,内错差、高低差不大于5mm。
3、轨道2条轨面的高低差不大于10mm。
4、轨距600mm,误差不大于5mm,不小于2mm。 5、轨枕为木轨枕,其间距不大于1m。 6、车场误差为±50mm ,单道为±100mm。
第五节 安全技术措施
(一)
所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他人
顶岗。 (二)
绞车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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