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法、高压喷射注浆、CFG桩等)和机械振密挤密(强夯法、振冲密实法等)等方法处理。 5.4.3 地基处理后应进行处理效果检测,确保其承载力和变形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应根据地基处理的方式选择适宜的检测方法,应以静载荷试验为主,辅之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试验、钻孔取芯、波速测试及室内试验等,综合评价地基处理质量。
5.4.4 基础施工时,应监测地基实际地质条件是否与勘察资料相符,必要时可进行施工勘察,复核地基承载力及变形模量等重要指标。 6 岩石地基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一般岩石地基,膨胀岩、花岗岩风化岩和岩溶地基应按本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6.1.2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勘察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鉴定岩石的名称和风化程度,进行岩石坚硬程度、岩体完整程度和岩体基本质量等级的划分。 6.1.3 岩石地基的基础施工应进行持力层检验,对存在影响基础稳定或不均匀变形的软弱夹层、断层破碎带等特殊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应进行施工勘察。 6.2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6.2.1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勘察的勘察阶段的划分、勘察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有关规定,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6.2.2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勘察应先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再勘探、测试;勘探时应先疏后密,先施工控制性勘探点,后施工一般性勘探点。
6.2.3 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拟建建筑物地段及可能受其影响的地段。岩石地基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的内容、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要求。采用的比例尺及图幅应能将测绘范围内主要的地质要素和重要地质现象及其它重要信息完整、清晰地反映在图纸上。 6.2.4 岩石地基的勘探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钻孔孔径应满足勘察目的、取样、测试及钻进工艺的要求。鉴别和划分地层的孔径不应小于
75mm,采取软质岩试验岩样孔径不宜小于91mm;孔内测试试验的孔径应满足相应的要求; b) 岩芯采取率对完整、较完整岩体不应低于80%,对较破碎、破碎岩体不应低于65%;应选用
合适的钻探工艺提高岩芯采取率;
c) 对不同岩性界面和软弱结构面等需重点查明的部位,应采用双层单动取芯钻具连续取芯等措
施提高岩芯采取率;
d) 当需采用岩石质量指标(RQD)评价岩石质量时,应采用75mm口径(N型)双层岩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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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钻进回次进尺对完整、较完整的硬质岩石不应超过2m,对破碎软弱岩体、软硬互层岩系,不
应超过1m,对不同岩性界面、软弱结构面等特殊部位应减小回次进尺;
f) 不同岩性分层的界面深度量测误差不应超过5cm,地下水位的量测误差不应超过2cm。 6.2.5 岩石地基的勘探编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岩石的描述应包括地质年代、岩石名称、风化程度、颜色、主要矿物、结构、构造、坚硬程
度、节理裂隙特征、岩芯状态等表征岩石与岩体性状的内容; b) 计算岩芯采取率、岩石质量指标RQD等量化指标;
c) 对探井、探槽应绘制剖面图、展示图等反映井、槽壁和底面岩性、地层分界、构造特征、取
样和原位试验位置。
6.2.6 根据建筑物地基条件和岩土工程评价的需要,结合场地条件,可选择适宜的物探方法进行岩石地基物探测试,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为查明勘探深度范围的岩土组合规律、岩体风化程度变化剖面、断层破碎带、软弱结构体、
洞隙等异常地质体的位置、空间形态特征,可采用浅层地震、孔间地震波CT、孔间电磁波CT、孔间声波CT、瞬态面波法等测试方法,跨孔(洞)间距、点距应根据探测精度和探测方法选择,并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b) 为评价岩体完整性,确定岩体质量等级,可采用单孔或跨孔弹性波速测试。点距应依据地球
物理条件和仪器精度要求确定,声波法宜为0.2~0.5m,地震波法宜为1~2m;
c) 当提供地基岩体的动弹性模量、动剪切模量、岩土卓越周期等参数指标时,应进行地微振测
试;为确定场地抗震类别应进行覆盖层的剪切波测试,其测试数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第4.1.3条的规定;
6.2.7 根据场地岩性条件、建筑物的重要性和地基条件,岩石地基原位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当确定天然地基或桩基持力层的地基参数指标时,对强风化、软弱、破碎及软硬互层岩体上
的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一级的工程应进行岩基静载荷试验,同一岩性层或岩体单元上的试验不应少于3个点;
b) 对各类软弱破碎岩体上的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三级的工程勘察,可采用重型和超重型圆锥
动力触探,动力触探测试孔宜与勘探钻孔间隔布置,或选择代表性钻孔旁布置,且数量不应少于6孔;
c) 对破碎和较破碎岩石的地基宜进行岩块点荷载试验,同一岩性层或岩体单元不应少于6组,
每组不应少于9件;
d) 为进行斜坡场地稳定性计算,宜对岩体中的控制性软弱结构面进行现场大型剪切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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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岩石室内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每个岩性层或岩体单元参加统计的数量不应少于6组,每组不应少于3件;对3栋及3栋以
上的建筑群,每栋每一主要岩层的试样不应少于2组,每组不应少于3件。
b) 为评价岩石地基承载力,应进行硬质岩石的饱和状态单轴抗压试验,软质岩石的天然状态单
轴抗压试验;为评价岩体的完整性指数,可同步进行单轴抗压试验岩样的波速测试; c) 当评价软质岩石的软化性、膨胀性、崩解性等特殊性质时,应进行相应的试验; d) 当需提供岩石的弹性模量和泊松比时,应进行单轴压缩变形试验;
e) 当需提供岩石的抗剪强度指标时,可根据岩石的坚硬程度进行三轴压缩强度试验或直剪试验。 6.3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6.3.1 岩石地基的岩体质量评价应根据岩石坚硬程度、岩体完整程度按表6.3.1确定。
表6.3.1 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划分
坚硬程度 坚硬岩 较硬岩 较软岩 软岩 极软岩 完整程度 完整 I Ⅱ Ⅲ IV V 较完整 Ⅱ Ⅲ IV IV V 较破碎 Ⅲ IV IV V V 破碎 IV IV V V V 极破碎 V V V V V 注:1岩石坚硬程度、岩体完整程度可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方法进行分类,并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有关规定; 2 对未进行波速测试的钻孔,可按岩石质量指标RQD值划分岩体的完整程度:RQD>90为完整,90≥RQD>75为较完整,75≥RQD>50为较破碎,50≥RQD≥25为破碎,RQD<25为极破碎。 6.3.2 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按附录B有关规定确定。对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Ⅳ、V级、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一级的工程,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在饱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和点荷载强度试验成果初步确定的基础上,由静载荷试验确定;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三级的工程,可由饱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和点荷载强度试验,结合当地经验确定。
6.3.3 软硬岩夹层或互层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参照以下方法确定:
a) 当岩层产状水平或缓倾斜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1) 基础直接置于软质岩上的,可取软质岩的承载力特征值作为软硬岩互(夹)层的承载力
特征值;
2) 基础直接置于硬质岩上的,可根据基底硬质岩体的厚度及其质量等级、基础宽度或直径,
结合工程经验综合确定:对I~III级岩体,当硬质岩体厚度与基础宽度或直径的比值(H/B)为0.5~1.0时,取0.6~0.8倍硬质岩承载力特征值作为软硬岩互(夹)层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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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力特征值;H/B为1.0~2.0时,可取0.8~1.0倍;H/B大于2.0时,直接取硬质岩承载力特征值作为软硬岩互(夹)层的承载力特征值;对Ⅳ、V级岩体,可取下伏软质岩的承载力特征值作为软硬岩互(夹)层的承载力特征值;
b) 当岩层产状陡倾斜或直立时,可按软质岩、硬质岩所占面积与各自承载力特征值进行加权平
均确定软硬互层岩组的承载力特征值。
6.4 岩石地基处理与检测
6.4.1 人工挖孔嵌岩灌注桩在嵌岩段宜采用微差微分爆破或预裂爆破,以充分发挥其侧阻嵌固力。 6.4.2 易风化和崩解的岩石地基基础施工挖至预定深度,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浇灌封闭。
6.4.3 机械成孔的大直径钻(冲)孔灌注桩至预定深度时应检测孔深和孔底沉渣,当人工挖孔桩开挖至预定深度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验,一柱一桩的大直径端承桩,应进行施工勘察。 6.4.4 位于斜坡上的岩石地基,可根据需要进行边坡水平和竖向变形的监测。
6.4.5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出现异常应分析其原因和潜在的危害性,提出处理措施及建议,必要时应进行施工勘察。 7 膨胀岩土地基 7.1 一般规定
7.1.1 膨胀岩土是指含有大量亲水矿物,同时具有显著的吸水膨胀软化、崩解和失水收缩开裂,且往复变形,变形达到足以危害建筑物安全,变形受约束时产生较大内应力的岩土。膨胀岩土的初判应符合现行广西地方标准《广西膨胀土地区建筑勘察设计施工技术规程》DB45/T 396第5.1条的规定,终判应在初判的基础上应按DB45/T 396第5.3.1条进行。
7.1.2 采用本规范设计时,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基础计算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当基础处于腐蚀性环境或温度影响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7.2 膨胀岩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7.2.1 膨胀岩土地基的岩土工程勘察阶段应与设计阶段相适应,一般分为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三个阶段。损坏建筑维修工作需要时,应进行维修勘察。
场地面积不大且地质条件简单或已有建筑经验的地区,可简化勘察阶段,但必须满足详细勘察阶段的技术要求。
7.2.2 膨胀岩土地基对取土试样的勘探孔,当岩土层的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小于50时,不应采用送水钻进或振动、冲击钻进,土样应尽量保持天然结构和天然湿度,施钻完毕应及时回填封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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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室内试验除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外,尚应进行自由膨胀率、一定压力下膨胀率、土的收缩试验和膨胀压力试验。必要时,可进行颗粒分析、化学分析和黏土矿物试验。
7.2.4 勘察场地根据地形地貌、地下水、土层结构、膨胀岩土均匀程度及不良地质作用分为三类:
a)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类场地:
1) 地形坡度大于5°;
2) 高差大于5m以上的边坡或沟谷; 3) 地下水局部分布,埋深不一,变化大;
4) 膨胀岩土和非膨胀岩土互层多、透镜体多;岩土层厚度、产状、埋深、土质(尤其胀缩
性)变化大; 5) 浅层滑坡、崩塌多。 b)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类场地:
1) 地形坡度2~5°;
2) 沟谷、边坡、陡坎高差小于5m;
3) 地下水局部分布,但埋藏较深(地表8m以下);
4) 膨胀岩土和非膨胀岩土互层、透镜体较少,岩土层厚度和土质变化(尤其膨胀性)较大。 c)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类场地:
1) 地形坡度小于2°;
2) 无沟谷、陡坎、边坡,或位于常有水浸润的低洼地带; 3) 地下水位浅,水位稳定;
4) 地层单一,厚度和土质(尤其胀缩性)变化小。
7.2.5 大气影响深度,应根据各地区的深层变形观测或含水量观测资料确定;无此资料时,可根据表7.2.5确定。
表7.2.5 大气影响深度及大气影响急剧层深度(m)
膨胀土胀缩等级 强胀缩性土 三 一、二 中等胀缩性土 三 一、二 弱胀缩性土 三 5 1.2~1.5 6 6 1.2~1.5 1.5~2.0 6 7 2.0~2.7 2.0~2.7 场地类别 一、二 大气影响深度da 8 大气影响急剧层深度dr 3.0~3.6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