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合同价格(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结构形式 层数 31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材料、 设备品种
单价(元)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序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送达地点 备注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他约定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325000???? 邮政编码:? ?325000 ?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