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同意的情况下, 可不受无效判决的拘束, 使公司继续存续, 导致无效原因存在的股东视为退股。参见《日本商法典》第139 条。 [5] 所谓事实公司是指尽管没有满足制定法上关于公司设立的关键条件(章程归档或者获得公司注册证书) , 但它已经充分行使了公司的特权, 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承认其法人格的公司, 除了州政府外, 任何人不得对事实公司的存在提出异议。
[6] 禁反言公司学说是在事实公司的学说不能运用时被法官用来解决衡平问题的一种学说。在下列三种情形中, 法官会适用禁反言公司学说: (1) 第三方在交易时, 把商事组织体当作一个公司对待, 而后又起诉这个商事组织体, 第三方被禁止否认该组织体的“公司性”;(2) 第三方在交易时, 把商事组织体当作一个公司对待, 该商事组织体起诉时, 第三方被禁止否认与一个公司交易; (3) 当一个商事组织体以一个公司的面目出现时, 第三方因而与之交易, 第三方起诉时, 此商事组织体被禁止否认其自身的“公司性” [7] 盛洪主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下卷)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年5 月第1 版, 第23 页。
[8] 盛洪主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下卷)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年5 月第1 版, 第37 页。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9] 理查德·A1 波斯纳著:《法律的经济分析》(下) ,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 年版, 第519 页。
[10] 庞敏英、郑惠莲:《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的经济分析》, 载《河北法学》2004 年12 期。
[11] 周林彬:《法律经济学论纲》,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年版, 第319 页。
[12] 钱弘道:《法律的经济分析工具》, 载《法学研究》2004 年第4 期。
[13] 救济机制的收益目标受到前引庞敏英、郑惠莲的《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的经济分析》一文的启发, 在此表示感谢。
[14] 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年版, 第196 页。
[15] 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年版, 第203 页。
[16] 周林彬:《法律经济学论纲》,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年版, 第325 页。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17] 黄文艺:《论中国的法律发展模式》, http://www 。chinajudge。com/wenzhang1files/flfzms1htm (2005 年11 月8 日访问) 。
[18] 周林彬:《法律经济学论纲》,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年版, 第328 页。
[19] 沈宗灵主编:《法理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年版, 第322、323 页。
[20] 周林彬:《法律经济学论纲》,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年版, 第337 页。
[21] 张民安:《公司瑕疵设立效力研究》, 载《比较法研究》2003 年第4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