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数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 9 8 5 4 0 0 8 5 4 标数 20 9 0 0 2 3 2 0 3 标数 0 0 2 0 3 标数 2 3 0 0 2 2 4 4 6 标数 0 0 4 4 6 标数 2 2 0 0 数 24 14 数 0 0 0 0 100 100 100 14 14 9 13 9 13 合计 46 17 0 10 5 0 18 14 0 74 36
表4 六合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工程招投标情况统计表 土地开发项目 实施年度 总招投数 标数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5 3 12 14 7 0 0 12 12 7 标数 5 3 0 2 6 5 17 20 6 施招数 标数 0 0 15 20 6 标数 6 5 2 0 4 5 4 1 6 未实总招投施招数 标数 0 0 3 1 6 标数 4 5 1 0 数 15 13 33 35 19 数 0 0 30 33 19 0 0 91 94 100 合计 41 31 10 54 41 13 20 10 10 115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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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项目 实施未实土地整理项目 实施总招投施招未实项目 总招招投标投 率 标(%)
表5 溧水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工程招投标情况统计表 土地开发项目 实施年度 总招投数 标数 标数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15 20 24 24 26 0 13 21 24 26 15 7 3 0 15 16 14 5 1 施招数 标数 标数 0 16 12 5 1 15 0 2 0 3 3 3 3 5 未实总招投施招数 标数 标数 0 0 0 0 5 3 3 3 3 33 39 41 32 32 数 0 29 33 29 32 0 74 80 91 100 合计 109 84 25 51 34 17 17 5 12 177 123
表6 高淳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工程招投标情况统计表 土地开发项目 实施年度 总招投数 标数 标数 施招数 标数 标数 未实总招投施招数 标数 标数 数 土地复垦项目 实施未实总招投施招总数 标(%) 土地整理项目 实施未实项目 招招投标投 率 土地复垦项目 实施未实总招投施招总数 标(%) 土地整理项目 实施未实项目 招招投标投 率 7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16 33 27 16 9 29 23 16 7 4 4 3 9 8 6 1 2 3 6 2 7 5 2 0 4 3 2 0 4 3 0 0 0 21 42 39 25 12 31 30 25 57 74 77 100 合计 92 77 15 26 12 14 9 9 0 127 98
2、运作模式
根据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法人)应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所属的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或具有土地开发整理职能的企事业法人单位。目前,南京市所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已全部实行项目法人制度,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库项目主要以国土资源系统土地整理(复垦)中心(公司)为项目具体承担单位,行使项目法人职责;省以上投资项目和市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一般由项目区所在地乡镇政府为项目承担单位,行使项目法人职责。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形式以公开招标为主,个别项目也有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的(根据土地开发整理的特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求,零星、分散的辅助工程(如土地平整、防护工程和生产路等)可不实行招标,可以由项目区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当地农民群众实施。)。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招投标方式一般由项目法人具体组织,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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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区县尝试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全程代理项目招投标具体事宜的。
3、主要经验 (1)把好宣传发动关
各区、县普遍重视加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工程招投标的宣传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互联网络等新闻媒体提前发布项目工程招标信息,热诚邀请社会力量参与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六合分局通过区《都市文化报》和中国招投标网刊登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工程施工公开招投标公告,将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性质、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工期要求、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地点、其他事项等一一加以公示。溧水县局通过县电视台发布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公告。
南京市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工程都有外省、市的工程施工队伍来参与竞标的,树立起南京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
各分局、县局领导非常重视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一般由分管副局长专门负责,对招投标工作计划、方案、时间、程序、方法等进行周密部署,然后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工程招标文件的拟订由各分(县)局土地整理(复垦)中心(公司)负责拟订,报分管局长审查后以分(县)局名义对外发布。招标文件内容一般体现在《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中,主要包括: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现状图、项目规划设计图、项目工程概况、项目范围和内容、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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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要求、项目施工工期要求、开标时间及地点、项目验收程序、项目工程付款方式等。
不仅是国土系统各分(县)局领导重视,南京市各级人民政府也十分重视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招标投标工作。江宁区政府于每年年初成立由区政府、区国土分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领导参加的江宁区土地开发复垦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并指导全区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管理工作。区政府每年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05年区政府的通知(江宁政发[2005]116号文件)要求全区项目可净增耕地在100亩以上、项目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上的均应实行公开招投标。招投标内容为项目区涉及土石方及配套工程。全区项目可净增耕地在100亩以下、项目投入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可实行邀标、议标。所有项目必须签订工程施工管理合同;招投标和相关程序实施方案等工作均由江宁区土地开发复垦招投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具体指导落实;项目工程招投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局在适当时候通过媒体发布招投标信息,所有招标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由区监察或公证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每个项目过程必须有三家(含三家)以上的施工单位参加招投标。邀标议标项目,区评标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投标方案,最后确定中标单位。
(2)把好资格审查关
各区、县对报名参与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投标的单位(个人)一般都作了具体条件规定,并进行资格审查,要求竞标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和农田改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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