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条 修理电器设备时,切断电源后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再进行对地放电。 二、 检修操作前的准备
第6条 必须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具、绳索,确认安全方可使用。防护用品以及量具、仪器、仪表等,必须齐全,完好,备齐所需材料配件。
第7条 拆装电动机、减速箱、轮对、电源箱等重大部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器具必须合乎要求,严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立。
利用千斤顶升起重物件时必须注意使物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的中心范围内,避免工件歪倒伤人。
第8条 修理人员应在安全位臵操作,以避免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工具对自
身或他人造成伤害。 三、 检修工作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9条 使用手锤、手钳、螺丝刀等手工工具时,应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0条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当注意电机外壳必须接地,并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1条 工件钻空时应用夹具夹紧工件,严禁用手持工件钻孔。
第12条 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接工作,要经专业培训合格,并持证操作。严格按
烧焊措施进行烧焊工作。
第13条 操作大型专用机床要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才能进行操作。
第14条 拆卸轴承时应使用退拆器;不能用退卸器的,可以用铜棒平衡敲打。安装轴
承时应先将轴承在75~100度的油周加热10~15分再进行装配。
第15条 部件的拆装应按顺序进行,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当加以标记,并用煤油清洗干
净。清洗轴承箱、齿轮箱后,必须检查,防止留有任何杂物。
第16条 磨损超限未经修复的零件不得使用。轴与轴孔磨损后允许采用涂渡、电镀式
喷涂工艺修复;再满足强度要求的条件下,也可以镶套处理,但不得用电焊修
补。键槽之间不得加垫;平键槽磨损后,轮轴键槽允许同时加5%装配轴承时轴径不得冲麻面。
第17条 热转论扎实,必须注意保护轮和轴及齿轮不受热,用小锤敲打的声音清脆为
合格,沙哑为松动,不地装车使用。
第18条 正流子面受损需要车削时,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mm。整流面车削完后,
其绝缘云母拉槽深0.5mm。
第19条 同一台电机应用相同规格型号的碳刷。新碳刷装配前必须在整流子上或与其
相同的圆柱面上用细纱纸打磨吻合。
第20条 碳刷压力调整、集电弓接触压力的调整都应使用弹簧或其他方法测定。 第21条 防爆电器设备应符合GB3836.2-83的有关规定。 第22条 必须注意保护放爆电器设备的防爆面不受损伤。
第23条 机车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按规定进行式运转,
发现不和要求的部位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四、 工作结束
第24条 检修机车经式运转合格后,要填写检修记录,写明检修日期、检修部位、检
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
第25条 工作结束要清理工作场地,作到文明整洁;离开工作现场时要切断有关的风、
水、电源。 五、 有关说明
第26条 本规程只作为矿用窄轨14t以下电机车修理工操作依据。检修质量标准按《煤
矿机点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执行
第27条 本标准未尽部分按有关规定及产品说明书中要求进行。
窄轨轨道工
一、 一般规定
第1条 窄轨轨道工应熟练掌握轨道量具及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2条 铺设维修轨道前,必须经调度及有关人员同意方准施工,同时必须熟悉并严
格执行《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本规程。
第3条 开工前,首先检查所用工具是否齐全,完好。
第4条 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地点前,必须有专人检查巷道的支护情况,排除不安全隐
患后,方可进入施工地点。
第5条 用钎子和锤拆除矸石、混凝土道床或是用垛斧铲螺丝时,掌钎人要戴防护手
套,打锤人操作时不准戴手套,并且不准和掌钎人站在一条线上,防止走锤伤人。打锤人应注意周围环境,防止意外。
第6条 捣固道床或落底时,前后间隔距离不小于2m。 第7条 使用撬棍起道或起道钉时,不准手握满把,以防压手。
第8条 砸道钉时,必须手心向上载道钉,用锤轻轻稳牢,随后在加力钉进去;防止
砸手或道钉蹦起伤人,严禁在钢轨上或轨逢处直道钉。
第9条 施工作业时,所用的工具不准碰处电缆等电气设备。
第10条 使用起道机或千斤顶时,要垂直放正、不准歪斜,钩脚要牢固地挂在钢轨上,
操作人员的头部和手臂要躲开压杆或千斤顶。
第11条 用起道机或千斤顶起道时,钢轨顶起后要随起随垫,所有作业人员的手、
脚不准伸入轨底或轨枕下面,以防跑牙或歪斜伤人。
第12条 轨道工使用氧气或电焊工具进行长轨焊接时,应按“电气焊工的技术操作
规程”执行并符合《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
第13条 更换、翻修轨道或道岔工作结束后,必须经班(组)长验收合格。
第14条 轨道钻孔,将卡子挂住轨底,手板钻的两端顶紧,并与钢轨垂直。一只手
搬钻柄、另一只手握螺母,使钻头均匀受力,快钻透时,要轻钻、慢钻,防止钻孔出口不整齐,上螺丝时,不准用手指探测螺丝孔。不准用锤打鱼尾板,不准用锤打螺丝。
第15条 所有轨道线路,每班必须巡道,按检查、检修周期经常巡回检查和处理故障,
保证线路处于完好状态。
二、 平向施工与维修
第16条 在有机车运行的线路上施工时,区段的两端60m以外必须设警示标志,并设专人防护;遇有弯道时;防护人员必须在直道部位。
第17条 机车通过施工区段前,必须经专人检查轨道线路,确认无影响列车安全通过的隐患后方可放行。车辆通过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躲在安全的地点。
第18条 再有架线的地点施工时,如需停架线电源时,必须按停送电管理规定执行。所携带长丙工具要平拿、平放,操作应用时不准碰架线,以防触电。
第19条 凡双轨运输遇特殊情况下不能行驶机车时,必须再次线路的两端用明显的标志示警,并通知调度,确保行车安全。 第20条 装卸钢轨时应注意下列各项:
1、 人工装钢轨要使用专用车或平板车、材料车。 2、 装卸钢轨时要由一人喊号,一头先起或一头先放。
3、 运送钢轨的专车不准乘人,并有专人前后监护,车速不得大于2m/s,严禁在曲线段会车。
4、 价抬钢轨等物料时,严禁在轨道上滑行,手不得抓在物料两端头处。
第21条 有架线的巷道,从矿车内往外卸物料,必须切断架空线电源。 第22条 用矿车或材料车装料时,两侧不得超过车宽。
第23条 弯道器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加工的钢轨放平稳、轨底向下。
2、弯道器要放平、垫稳,并使两钩爪牢固地卡住钢轨。
3、用绞杠或钳子拧紧丝杠,两人用力要均匀,不得用力过猛,并垫好保险杠,防止压手。
第24条 铺设曲线轨道的规定:
1、 铺设曲线轨道,必须从曲线的一端向另一端进行,不应在缓和曲线的起点设有接头。
2、 在曲线的外侧不准有人同时作业。
三、 斜巷换轨和翻修轨道
第25条 开工前要关闭上车场挡车拦后,方可进入现场。
第26条 进入现场之前,必须将斜巷上变坡点附近5m以内的浮杂物清理干净,并设专人监护看守,以防异物坠落伤人。
第27条 工作时,必须由下往上进行,上端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下边工作人员安全。
第28条 工作人员要站在平稳可靠地点,所用工具要放稳,放牢,传递工具时,要互叫互应,不准乱仍。
第29条 工作中清理出来的煤矸及杂物,应及时装车运走,施工完毕后,必须将矸石,物料清装干净,不准影响安全行车。
第30条 送运钢轨时,要捆绑牢固,防止钢轨在运行中脱落或串出。
第31条 使用特殊车辆运送钢轨、物料等,需要装卸或跟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向上运行时。不准跟车,必须提前到达工作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