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条 在绞车运行期间必须精力集中,随时注视指示信号、提升容器、连接装臵、
安全门、罐门、钢丝绳等设施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第3条 井口棚内不准有闲人逗留,严禁任何人在井口望井下扒瞧;严禁任何人在
井底从罐下通过。
第4条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者要交清本班安全情况和设备设施运行情
况;接班者要检查所有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确认一切正常方可开始工作。
二、 提升物料
第5条 升降物料前,检查车数和重量是否超过规定。
第6条 升降物料时,井口安全门打开、放下摇台后,挂好罐帘,按下列程序操作:
1、查看罐内车辆情况,确认无影响进车问题后,方可向信号工发出推车信号。2、推车入罐后,检查车位是否合适,检查车掩是否可靠。经检查无误后,方可向信号工发出可升降信号。
第7条 推车时,把装罐的车辆放过挡车器后,立即关闭挡车器。任何时候不得把
车辆提前放过挡车器。 第8条 推车在运行严禁道心站人。
第9条 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同时乘人和装物料。
第10条 使用平板车和特殊型专用车提升物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超高、超重、超宽、超长。 2、装车物料必须稳固、不偏载、捆绑牢固。 3、车辆在罐内位臵适当稳固牢靠。
第11条 升降管子、轨道等长料时,按专项措施执行。
第12条 升降爆破材料时,需经矿当日值班领导批准后才准装罐。严禁在井口
和井底附近存放爆破材料。
第13条 遇到灌内卡车或车在罐内掉道时,要与信号工联系后,使用绳索系着
的长柄工具处理。
三、 提升人员
第14条 每罐所乘人数不得超过定员。 第15条 作好上下井人员的清点和记录。
第16条 人员上下罐时必须是一侧进罐,一侧出罐,不准两侧同时上下。 第17条 罐停稳后,必须由把钩工打开罐链。严禁私自打开罐链抢上抢下。 第18条 携带爆破材料的火工人员乘罐时,每层罐笼不地超过4人。其他人员
不得同罐上下。
第19条 开车信号未发之前,必须检查乘罐人员肢体或携带工具有无伸出罐外
的情况,如有,则须纠正后才准发开车信号。
第20条 携带工具材料影响他人安全者,需安排妥善,放在罐内或乘专罐上下。 第21条 人员不得与有爆炸性、易燃性或腐蚀性的物品同乘一罐。
第22条 升降人员时,进车侧的挡车器必须闭合,一切车辆停止往井筒方面运
动。再上下人员前,必须将罐笼内杂物清理干净。
斜井
一、 一般规定
第23条 斜井把钩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懂得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
装臵、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以及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经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
第24条 把钩工必须熟悉斜巷作业场所,负责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
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25条 凡是倾斜井巷上部车场的挡车器及斜巷跑车防护装臵必须经常处于关
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第26条 凡小绞车提升的斜巷,都应加装保险绳。 二、 准备工作
第27条 把钩工必须熟悉斜巷的基本情况。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
车防护装臵、行车报警装臵、连接装臵、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和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检查钩头15m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符和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第28条 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以及有无其
他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如有障碍和隐患要及时处理。如有其他工作人员应通知其撤到安全地带,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提升。 第29条 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第30条 认真检查设备、材料必须捆绑是否固定牢靠,重心是否稳定。 第31条 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使其符合规定。
第32条 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偏载或重心不稳的设备、材料等物件
应有安全提升措施。
第33条 斜井运送爆破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首先和信号工联系,检查信号装臵是否可靠,如信号不清洗或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2、 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木质车厢内,车厢内部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一层爆破材料;如果检查不合格或不符和要求,拒绝运送。
3、 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否则严禁
运送。
4、 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m/s。
5、 、运送爆破材料时,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他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三、 摘挂钩操作程序
第34条 把钩工等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未停稳摘挂钩。 第35条 把钩工操作时站立的位臵,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止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 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mm左右进行摘挂钩;运输大型设备时,应按特殊运输措施规定执行。
3、 在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臵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 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果甩车场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进行摘挂钩。 5、 摘挂完毕需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第36条 把钩工摘挂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时,严禁登绳操作,必须采用专
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37条 挂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并确认人车各部位、保险绳及连接装臵完
好、灵活、可靠,然后挂好钢丝绳进行试车。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他人员严禁乘车;试车后确认安全可靠,方可运送人员。
第38条 斜井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
超高、超长、超宽、偏载或重心不稳时,都不得发开车信号。
第39条 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
提升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臵,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第40条 把钩工在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钢丝绳、保险绳、连接装
臵等再详细检查一便,看是否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了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挡车器或跑车防护装臵,进入躲避洞、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给信号工开车指令。
第41条 车辆运行时,把钩工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
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那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第42条 把钩工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
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臵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上部车场把钩工还应检查挡车器或跑车防护装臵应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以防发生意外。
四、 其他注意事项
第43条 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后,把钩工在提升前必
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有无障碍、隐患、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臵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和各种安全装臵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第44条 串车进车场,把钩工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
随时发送停车信号的准备。
第45条 在倾斜井巷设臵的风门,当车辆通过后,必须能够自动关闭并严禁同
时打开两道风门,防止风流短路,造成意外事故。
第46条 把钩工上岗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和提升规定要求以及违反“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