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烟气脱硫I&C系统采用DCS+上位机操作控制。 3.3.6 土建
由乙方负责提资料,甲方负责设计、施工。 3.3.7 暖通、消防、通讯
由甲方负责。
4. 总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是对FGD装置的原则性要求。 4.1 工艺系统和设备的总体设计要求
1) 烟气脱硫工艺将是一个一体化和相互协调的设计。包括: -- 机械系统 -- 电气系统、照明 -- I&C系统 -- 供排水系统
2) 采用石灰-石膏法湿法脱硫工艺,一炉一塔,全部烟气参加脱硫,系统按设计煤质(含硫量2.3%)设计,脱硫效率≥99,脱硫装置可用率≥98%。
3) 脱硫装置按相对独立的脱硫岛概念进行设计,FGD主装置按在引风机后布置。同时充分注意FGD与主系统的有机联系,烟气脱硫系统的配套设施尽量与主系统共用。
4) 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脱硫石膏的品质,锅炉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应≤50mg/Nm3。
5) 石膏脱水采用真空皮带脱水系统。脱水后石膏含水分不高于20%。石膏皮带脱水机设置1台。
6) 不设置烟气辅助蒸汽加热系统。
7) 事故浆罐(池)按吸收塔浆液池正常液位的80%容量设置,单独布置在脱硫区。 8) 在锅炉BMCR工况条件下,要求: ·烟气脱硫系统中的设备应有一定的余量; ·烟气脱硫系统具有应付紧急停机的有效措施;
·烟气脱硫系统应能适应锅炉启动和停机,并能适应锅炉负荷的变动。 9) 烟气脱硫系统的服务寿命应不低于30年。大修周期为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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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FGD整套装置的可用率在正式移交后的一年中大于98%。 脱硫装置的可用率定义: 可用率=(A-B-C)/A×100%
A:脱硫装置统计期间可运行小时数。 B:脱硫装置统计期间强迫停运小时数。
C:脱硫装置统计期间强迫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数。
乙方应随方案提交一整套完整的修正曲线,指示在性能试验期间当偏离设计条件时,FGD装置的保证值。
11) 对于烟气脱硫系统中的设备、管道、烟风道、箱罐或贮槽等,应考虑防腐和防磨措施,方案中要有具体的防腐和防磨技术说明。
12) 烟气脱硫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应控制在低于85dB(A)的水平(距产生噪声设备1米处测量)。
13) 由乙方设计的任何高于85dB(A)的设备,均应采取措施将噪声控制在低于85dB(A)的水平。
4.2 电气的总体设计要求
脱硫系统的电气设计应满足: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 5153-2002)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照明设计技术规定》(DL/T 5390-200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199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94)、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 5136-2001)、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137-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95)、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
FGD系统的电气设计包括:电气接线;照明及检修;防雷接地;电缆敷设;电气保护、监控;UPS电源的设计、供货、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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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脱硫系统设计原则
3.1脱硫系统的主体设备采用国产设备,考虑炉型、负荷、煤种、燃煤量、炉后脱硫场地等方面因素,提出脱硫工艺改造方案。
3.2综合分析煤质情况,燃煤含硫量按2.3%设计。 3.3脱硫效率:保证满负荷条件下的脱硫效率为≥99%。
3.4脱硫装置采用DCS和上位计算机控制,同时预留与主体工程连接的接口。 3.5因地制宜设计合理可靠的布置方案。 3.6地震烈度:7度
3.7 SO2排放浓度50mg/Nm3以下。
3.8采用最佳设计工艺并结合实际情况以达到降低投资和运行成本的目的,烟气脱硫系统总平面布置应满足主体工程已有的场地安排。脱硫吸收塔布置在引风机后,正压操作,可避免风机腐蚀。
3.9脱硫剂采用石灰石,系统需充分考虑防腐、防堵、防冲刷磨损、防结垢等措施。 3.10脱硫渣最终达到自由水分低于20%、CaSO4﹒2H2O 含量≥98%的石膏和煤灰混合物(含水率不大于20%),设计不小于两天存量的石膏储库,甲方负责石膏用汽车外运。
四、规范和标准
4.1本方案对系统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等采用最新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如果国家标准低于国际标准,则采用国际标准。 4.2环境保护、劳动卫生和消防设计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国家标准。
4.3本方案提供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的规范和标准等清单。列出制造厂家在选用材料、制造工艺、验收要求中所执行的标准清单。 4.4具体为(但不限于此):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GB/T16507-1996《 固定式锅炉建造规程》 JB/T1620-1993《锅炉钢结构制造技术条件》 JB/T1621-1993《工业锅炉烟箱烟囱制造技术条件》 GB50273-19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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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T5117-1995《碳钢焊条》 GB50041-92 《锅炉房设计规范》
DL5000-2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T5121-2000《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程》 DL/T5072-1997《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GJ158-2001《火力发电厂钢制平台扶梯设计技术规定》 GBl50—98 《钢制压力容器》 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17-88 《钢结构设计规范》
DL400-9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T5136-2001《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GB50217-9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DL/T504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NDGJ16-89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 HGJ229—91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Ll23—88 《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材料技术检验方法》SDJ66—82 《火力发电厂耐火材料技术条件与检验方法》 GB50093—2002《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J209—83 《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
GB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器设备交接试验规程》 DL/T 657-1998《火力发电厂模拟量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DL/T 658-1998《火力发电厂顺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 DL/T 659-1998《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 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SDJ69—8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施工篇) DL/T5047—95《电力建发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SDJ280—9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水工工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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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J279—9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篇) DL5031—9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DL/T5048-1996《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篇) GB50168—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0—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92《电气安装工程盘柜二次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2—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2—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l4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19229-2003《燃煤烟气脱硫设备》
DL/T5196-2004《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程》 GB 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以上规范,若有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
五、脱硫系统工艺设计
本项目为2台65吨/时循环流化床炉,配置2套脱硫装置,一炉一塔,系统设计采用双循环石灰石-石膏法湿法烟气脱硫工艺。脱硫系统主要包括烟气系统、脱硫塔吸收系统、石灰制浆系统、石膏脱水系统、工艺水系统、电气系统、自动化及仪表等。
1工艺方法原理说明
本项目设计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浆液循环系统采用两路循环,吸收塔采用SPS型双级湿法喷淋脱硫装置,一级双向喷雾脱硫装置 + 二级空塔喷淋吸收塔,工艺方法原理说明如下。
1.1石灰脱硫原理说明
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过程的主要化学反应为:
(1)在脱硫吸收塔内,烟气中的SO2首先被浆液中的水吸收,形成亚硫酸,并部分电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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