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的成都经验(3)

2019-06-11 21:15

众利益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解决好征地拆迁安臵、失地农民培训、就业等相关问题。

经过多年努力,成都工业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仅启动之年的2004年,就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4.5亿元,新建道路252.9公里,铺设通讯线路318.2公里,供水管网168.8公里,供气管网212.6公里,排污排雨管网272公里,供电线路289.7公里,土地平整14207.5亩。由此促进了工业集中区面积的扩大、吸纳能力的增强。全市21个工业集中发展区,截至2004年底已建成64平方公里,建成面积比上年扩大4l平方公里。已人驻规模以上企业394户,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20%。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4年完成工业增加值227亿元,占全市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总量的53.5%。销售收入691亿元,利润29亿元,税金36亿元,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56.6%、46%、48.6%山。

最近几年来成都“三个集中”深入推进,工业集中集约发展不断深化。按照“一区—主业”原则,确定各集中发展区重点发展方向,编制完善集中发展区规划。加大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又完成投资124亿元。推进青白江—新都区连片发展,筹划共建成都资阳、成都眉山、成都阿坝工业园。2008年全市工业集中区内685户企业竣工投产,922户企业开工建设,全年全市工业集中区净增规模以上企业332户,区内聚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75户,工业集中度达到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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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自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工业生产一度受到较大影响,工业企业尤其是鞋业、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中小企业,由于国际国内市场低迷、订单减少,效益明显下滑、经营困难,减弱了企业技改、扩能的能力以及向工业集中发展区积聚的动力。同时,受“5.12”地震影响,成都一些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基础设施受到损坏,减弱了工业集中发展区的积聚能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向工业集中发展区的集中进程。

2008年以来,国家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放松信贷管制,出台了加快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相关政策,以及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负担1200亿元的鼓励政策,这对成都统筹推进“三个集中”,特别是进一步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了坚强保障和有利条件。在经济形势普遍趋紧的情况下,成都用试验区、灾后重建政策优势大力吸引优势资源汇聚,发展壮大成都现有工业集中区经济实力,有利于推动成都形成经济增长极。

(二)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促进新型城镇化

由于成都的自然条件和历史传统,人们休闲散居习惯较强,这对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对节约用地、保护土地带来一定困难。据当地调查表明,全市20户以上的村落占30%,20户以下的村落占70%,有一户农民拉电线就花了5万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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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以来,农村居民大多分散居住在质量低劣、缺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的农房里,在居住方式、生活质量及理念上和城市居民形成强烈的反差。

推进城乡统筹,就要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而促进农民大量向城镇集中和专业化就业,是高效快速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前提。

成都近几年针对农村人多地少的实际,遵循“因地制宜、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稳步推进”的原则,有组织分层次地引导农民向城镇和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一是在中心城区,实行农村与城市社区完全接轨,按照城市社区标准建设新型社区,推动农民向市民转变;二是以县城和区域中心镇为重点,按照城市社区标准建设城镇新型社区,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三是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参照城镇社区的标准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引导农民向农村新型社区集中。

从2004年开始,按照统筹城乡、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部署,成都就正式启动了旨在实现农村居民向城市居民转变、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管理体制转变、促城乡同繁荣共发展的“新居”建设。所谓“新居”,就是指在本轮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按统一规划、统一供地、统一标准、统一配套、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六统一”的方式建设的用以集中安臵农村居民的城市化居住小区和都市村落式的农民居住点。

“新居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农民住宅拆迁补偿、集中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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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土地使用、产权管理等一系列新的问题,在建设用地指标极为紧张和面临国家土地管理、基本建设程序、房屋产权管理等政策限制的情况下,只有结合实际,创新政策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确保“新居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针对城市规划区内土地性质和用途的多样化、城市化推进方式的不同,成都提出了城市建设用地区和非城市建设用地区不同的实施模式和建设目标,并在用地政策和房屋产权管理上大胆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政策措施。如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的“新居工程”建设用地采取土地整理、宅基地臵换的办法使用集体土地,对集中建房及其配套设施、道路、管网用地,由政府或政府组建的投资公司采取租地的方式,以租金的形式予以补偿;对中心城区新建房屋产权实行统一管理,无论土地性质是集体还是国有,均由市房管部门受理产权登记,土地未征用的房屋注明土地性质为“集体”,待土地转为国有性质后,再完善产权手续,更换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可上市交易。对非城市建设用地区的“新居工程”建设,则要求结合城郊特点和城市绿地建设,发展观光农业、休闲服务业,以发展“都市绿色产业”来统揽“新居工程”居住点的规模、布局和房屋改造。思想认识的统一和政策措施的到位,为“新居工程”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按照“政府主导、公司运作”的原则,成都确立了“新居工程”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在五城区由市、区两级分别按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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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40%比例注入资金,共同组建了成都青羊建设、中锦建设、金信源建设、武侯建设、睿华建设五家投资公司,和兴光华、兴东两家城建投资公司共同担任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区“新居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土地开发整理和“新居工程”投融资及建设职能。“新居工程”建设投融资主体的确立,搭建了“新居工程”建设融资乎台,为“新居工程”的市场化运作打下了基础,既有利于“新居工程”建设效率和效益的提高,又推动了民间资金进入“新居工程”建设领域。

在“新居工程”建设中,成都高度重视以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来提升小区人居环境质量,做到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与中心城区相衔接。同时,五城区非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的“新居工程”建设紧密结合城郊特点和城市建设,按照宜聚则聚、宜散则散的原则,积极对现有村落进行改造,既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又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农业,实现农民的就业增收,如锦江区成功地打造了红砂村和幸福梅林模式。红砂村、幸福梅林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对旧村落进行改造的模式为非城市建设用地区的“新居工程”建设提供了成功范例,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成都五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的49个“新居工程”项目布点已基本确定,用地面积达820公顷,计划安臵农民24万人;五城区非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的22个“新居工程”项目布点也已基本确定,用地规模368.1l公顷,计划安臵农民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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