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催生出若干这方面的典型。比如,成都市锦江区红砂村的花乡农居、幸福梅林,成都郫县的农科新村,成都邛崃市的花楸村等,都是立足于自己的特色资源禀赋,针对中心城市大市场的有效需求,转换业态,输出长项,成功地把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结合起来,使农业产业化立足于多元化特点,适度低层次起步,汇集多数农户参与,取得良好效果。此外,蒲江县对自己有特色的苹果和茶叶生产就采取典型的拉长价值链、形成产业化的做法(从茶叶和苹果种植的土壤改良开始,到良种提纯、植保、市场营销乃至于副产物综合利用,如茶多酚提取),有力地促进了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农民的增收。
值得注意的是,自全球金融危机以来,部分龙头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土地规模经营的投入能力减弱,困难加大;同时,随着农民工返乡人数日益增多,农民放弃承包地的机会成本提高,更加依恋作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土地,对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造成一些不利影响。
三、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一)推进农村产权的确权和流转
成都在一些关键环节实现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突破,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体系,特别是将农村上地权利“赋权于民,还能于民”。
成都重点推进了农村土地、房产确权颁证工作,包括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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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村集体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的确权颁证工作。确权颁证工作由全市统一安排,由市级管理部门颁证。向村民颁发“农村土地产权使用证”后,持证人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具有土地的使用权、流转权、转让权和收益权;在产权期限内,按规定用途,可依法使用、经营、流转土地,也可作价、折股作为资本从事股份经营、合作经营或抵押担保。
成都还开展了耕地保护制度的改革,建立了耕地保护基金,制定了《耕地保护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将耕地保护落实到行政管理与经济调节双重管理的路径上来。按照耕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对耕地进行等级划分,试行耕地的分级保护。耕地保护基金主要用于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民给予补贴。成都市财政每年投入26亿元用于耕地保护,对农民采取400元每亩的补贴标准,并计划今后有所递增。耕地保护基金和相关制度的建立,在对耕地的管理手段上,;从对耕地单一的行政管理逐步转变到行政管制与经济调节双向管理,这要比单纯的行政管理方式有效很多。从实施效果来看,由于远郊农业的比较收入较低,耕地保护制度的建立对于远郊地区的耕地保护作用相对更好,同时也有助于提高耕地保护意识,增加农民收入。
成都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有序,控制得力。改革主要分为制定政策、动员部署、试点实施、灾后恢复、扩面提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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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探索六个阶段。分别确定了都江堰市、温江区、双流县、大邑县作为首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区(市)县,其余区(市)县先在一个乡镇选择一个村进行试点。试点工作较为规范,前期调研做得较为充分。以双流县为例,该县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分成前期工作、动员培训、摸底调查、确权颁证和产权流转五大步骤,具体又由十个关键环节组成。在确权颁证的基础上,双流县成立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易中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托管中心、农村房屋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和林业产权管理中心四个农村产权流转中心,推动农村产权的信息通畅、流转顺畅、公开透明。
在成都双流县、温江区、郫县等区(市)县,以“公司+农户”或“协会+农户”的形式,针对具有比较优势的某些农林产业或经济作物,遵循样板引导、农户自愿的原则,较有力度地推进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在流转过程中,一方面在土地集中经营中获得规模效益;另一方面使农民在转让土地使用权获得租金、保证正常生活收入水平的同时,还促使农民转变为规模经营大户或农业产业公司的农业工人。这种由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转变所引起的农民身份乃至思维方式的转变,影响深远。成都市金堂县由政府牵头并构筑平台,形成组织化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该县与广东的东莞市建成了劳动力供求的信息网络,专门运送农民从金堂到东莞,政府出面组织的民工权益维护机制以及针对有效需求的人力资源培训,深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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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2008年完成确权颁证37.8万户,产权流转3.4万宗、金额15.3亿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确权林地265.1万亩、确权到户53.1万户、核发林权证40.8万份。
2008年10月13日,成都率先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所”山。该交易所不以盈利为目的,重点支持农村产权流转,提高农村资产的资本化程度。从业务上看,主要为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业科技应用和转化、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经济组织股权以及投融资服务等提供专业服务。农村产权交易所初步建立起了市、县、乡三级联网的土地交易信息网,土地交易信息可以共享。
值得指出的是,成都农村产权改革在地震灾后重建中作用明显。一是成都对重灾县(市)开展了房屋损毁农户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的确权颁证工作。二是允许农村土地、房屋产权抵押担保,并成立相应担保公司进行抵押担保,由农村信用社和成都商业银行发放农村灾后住房重建专项贷款,贷款额度最高6万元,贷款期最长6年,加上政府补贴2万元,共计8万元。灾区约有超过三分之一的灾民采用此方法进行房屋重建。三是引入社会资金开发资源、联建房屋。受灾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确权后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引人社会资金按规划开发建设旅游等设施和房屋,并办理相应的产权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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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还存在流转市场不规范、发育不健全等问题,需要加大市场培育力度,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领域,尽快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能力的现代农业市场主体。但当前经济形势加大了农村产权流转的风险,增加了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的成本,同时又减少了相应的收益。从政策角度看,目前,国家对集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流转仍然没有放开,管理较严,宅基地和房屋抵押面临法律风险,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贷款压力较大,限制了交易流转,加大了成都农村产权流转市场的培育难度。
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上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这些说明成都近几年的实践完全符合中央精神,更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同时,《决定》指出:“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这也为成都探索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股方式推进流转,保证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收益,提供了政策支持。
到2009年4月底,成都全市共有238个乡镇、1916个村(涉农社区)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农户140.69万户,累计颁发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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