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汇东高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综合协调。主要职能是将发现的城市部件、事件类问题转发至有关部门;负责对涉及多部门的比较复杂的问题进行协调督办。
汇东高新区可成立城区级城市管理办公室,下设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建议组织机构体系如下图所示:
自贡市汇东高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委员会自贡市汇东高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监督中心指挥中心监督考评处监督员管理处信息受理处指挥派遣处综合协调处考评监督员信息采集员接线员值班长派遣员协调员
注:各科室人数配置按照汇东高新区实际情况而定
5.2.1
汇东高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建议在汇东高新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基础上,成立汇东高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收集、平台管理和技术保障等工作;负责对各街道、各部门城市管理方面事务的指挥协调与督查考核工作。
监督中心是城市管理问题信息的集散中心、监控中心和评价中心,通过监督员的问题信息报告,随时掌握城市管理现状、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对城市管理实现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
指挥中心是城市管理的指挥调度派遣中心,根据城监督中心传送的信息,统筹协调调度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城市管理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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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员的管理、考评工作主要由市监督中心负责。 5.2.2
专业部门
专业部门是指各种城市部件、事件问题处理单位和责任部门。专业部门应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相关管理规范的要求,及时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办所派遣的属职责范围和管辖的部件、事件问题的处理。包括:街道办事处、委办局、专业公司(处)等。 5.2.3
监督员队伍
监督员队伍,是政府派出的巡逻在大街小巷的“侦察兵”,其工作职责就是主动发现城市管理问题并及时上报;负责对社会公众举报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核实;负责对已经处置完成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核查。
监督员是数字化城市管理问题的主要发现者,信息来源的收集者,负责城市管理问题的现场信息和处置结果信息的采集、分类、处理、报送。负责对城市管理问题的核实和核查工作。
监督员是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移动的电子眼”,监督员队伍的建设也是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中一块重要工作,监督员队伍的质量决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质量和监督的力度。
1、主要工作内容
? 负责在工作区域内对城市管理事件和部件的巡查工作,并将发现的城市管
理事件或部件问题及时上报监督中心。
? 负责对社会公众等渠道举报的城市管理事件或部件问题进行现场核实。 ? 负责对城市管理事件或部件处理结果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 根据巡查现场实际情况,按照管理要求和程序,处理一些简单的城市管理
事件问题。 2、人数
依据本次建设运行的面积(约10平方公里)和城区的人口情况,大约需要40个城市管理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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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建方式
可采用政府出资招募或信息采集服务外包任一模式。 5.2.4
管理制度建设
为保障自贡市汇东高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顺利运行,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监督员工作制度》规定了监督员的职责要求、巡查工作、交接班要求、和“城管通”使用规定。
《监督指挥中心人员工作制度》明确了业务处置人员的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和奖惩制度。
按照建设部正在制定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绩效评价》标准,制定了《综合评价标准》,详细规定了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
5.3 管理流程建设
按照自贡市汇东高新区“一级监督、一级指挥、三级网络、综合考评”的管理模式,在管理流程上,横向覆盖到城市管理相关的各委、办、局,纵向上延伸到街道、社区以及各职能部门的下属部门和专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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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核心业务流程
根据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规范》(CJJ/T106-2005)的要求,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工作流一般包括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立案、任务分配与处理、核查结案和综合评价六个阶段,根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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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在标准流程基础上创新出符合汇东高新区管理需要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流程”。
汇东高新区拟采用“一级监督、一级派遣”的城市管理流程,监督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受理来自社会公众、监督员、领导批示等多种来源的城市管理问题,经甄别立案后,派遣至有关部门一线工作人员(作业部门)处置,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自贡市汇东高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流程简图如下所示。
如上图所示,问题来源包括监督员通过无线数据采集终端拍照、录音上报的城市管理问题、社会公众通过热线电话举报问题、领导任务分派。 5.3.1.1 信息收集阶段
汇东高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信息来源主要包括监督员上报、领导批示、公众举报等。信息收集由信息采集子系统完成。 (1) 监督员上报
在巡查管理模式中,监督员在所负责的若干单元网格内巡视,发现城市管理问题后通过“城管通”上报。上报内容包括问题位置、图像、表单、音频等信息。 (2) 领导批示
对于领导批示的城管问题,可由监督指挥中心的接线员将领导的批示问题录入系统,按照城管问题的标准流程进行处理,待问题处理结束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相关领导。 (3) 公众举报
社会公众发现城市管理问题可以通过热线电话、外网网站、举报的方式向监督指挥中心进行城市管理问题的举报、投诉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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