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安全标准化文件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通过对本单位制定的、与安全标准化有关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的控制,保证文件的适用性、系统性、协调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单位安全标准化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的管理。 2、编制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1)站长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标准化文件的批准和发布。并负责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核。
(2)安全员负责组织编写安全标准化文件。
(3)安全员负责组织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与审核。 (4)安全员负责站级文件的备案、登记、发放。
(5)安全员负责组织安全标准化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修改和修订。 (6)安全员负责组织站归口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和修订。 4、工作程序 4.1文件的制定
(1)安全员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制定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标准化文件,经安全委员会审核,站长批准后发布、实施。 (2)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安全委员会审批后发布、实施。 (3)加油站组织对本部门归口的各岗位进行危害分析,经风险评价小组评价后,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安全委员会审核、站长审批后发布、实施。 4.2发放管理
(1)安全科负责文件的发放管理。 (2)文件在发放前,安全科确定发放范围。 4.3.1文件的修改与修订
(1)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时,需进行修改或修订: (2)文件编制本身重大失误; (3)安全标准化运行过程中出现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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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上级有关规定、法令、法规相悖; (5)其它情况。
4.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需修改或修订时,申请修改或修订部门向安全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报告,经安全委员会审核,站长批准后,将申请报告交安全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改或修订。 4.3.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需修改或修订时,申请修改或修订部门向安全委员会交书面申请,经安全委员会审核,站长批准后,将申请报告交归口部门,由归口部门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改或修订。 4.4 文件的评审
安全小组每年组织一次文件的评审工作,对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特殊情况可组织不定期进行评审。 4.5文件的借阅
(1)文件属于保密级的,不可私自向外来单位提供、借阅。 (2)外来人员需借阅时,必须经站长审批后方可向用户提供。 4.6废止和回收
新版本文件发布时,旧版本文件同时废止或失效,安全员将文件按发放台账全部收回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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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十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消除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
生,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1)站长负责提供培训、教育所需的人员、资金和设施。
(2)安全员根据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员工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订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3)安全员负责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教育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 3、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1) 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 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每年(或规定)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档案。
(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4)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他用。
(5)转岗、脱离岗位1年以上者应进行加油站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7)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8)加油站应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如发生变更,安全员应及时记录变更情况。 4、相关文件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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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培训教育需求记录 (2)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3)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4)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5)安全培训教育变更记录 (6)安全培训教育效果评价记录 (7)从业人员岗位标准
(8)从业人员招聘资料、员工资料、档案 (9)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10)从业人员操作证 (1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12)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13)参观学习安全培训教育登记表 (14)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15)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16)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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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1)安全员负责生产设施申购、台帐、检维修审核、拆除与报废管理;参与新改扩工程验收;检查、监督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2)主要负责人(站长)负责审批生产设备设施申购、检维修及拆除与报废。
(3)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或上报。 3、管理要求
(1)生产设施建设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安全设施管理: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设施,建立“安全设施台帐”,安全设施要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检修要有计划,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后必须立即复原。安全设施要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检定、校验。
(3)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保存维护记录;定期组织进行校准。
(4)检维修管理:严格遵守《检维修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的检维修工作。
(5)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进行。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对作业过程产生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废水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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