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咨询答复
回复:你好!按照城市建设用地有关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地属于建设用地,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对于城市周边绿化用地以及道路两侧绿化用地,属于农用地的,按规定不得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只能采取与农民协商,采取租赁、转包等方式取得。“以租代征”的含义是租赁农村集体土地违法违规用于非农建设。(耕地保护司)
征地1700多亩耕地是否有批文? 网名: 杨 先生通讯地址: 福建省 /女士 ************
2011.05.27
邮箱: 1207*
@*****
咨询:我是福建省长乐市首占镇上洋村村民,村委会公告长乐市,扩建首占新区,征收全村耕地1700多亩,面积如此之大,部长是否知道。中央是否有批示,批文。
回复:你好!没有具体项目名称,无法查证是否有批文;此外,长乐市用地也不属于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的范围。(耕地保护司)
青苗补偿款在征地后何时发放到农户个人 网名: 李 先生通讯地址: 湖北省 /女士 ************
2011.05.25
邮箱: lxyp*
@*****
咨询:我家种的一亩多地有20年了,在我爷爷在世的时候就开荒所得,一直都种着好好的,去年移民到三院村来要征地,我家的这块地就被村书记给划到移民那边了,当初征地的时候是书记陈谋三说好人家多少你家就按照多少来的,移民到三院村生活了一多了,可我家每次问道这块地的补偿款时,村书记老说有的,总会有点的,但是这个款总是没有兑现,我想问问这块地即便不是承包地,但是我们家当时种的应该有青苗补偿款吧?补偿的标准是怎么算的?都快2年了,我家没有的拿到这个款是有管部门不为之还是这个款真的没有下到村里?
回复:你好!《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应予以补偿,青苗补偿费归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但在征地告知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组织实施,补偿费用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耕地保护司)
征地补偿政策咨询
2011.05.25
36
国土资源咨询答复
网名: 崔 先生/
通讯地址: ************
邮箱: cuiz* @*****
女士
咨询:我们这里要进行棚户区改造,要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可是我们的土地证是集体所有,应该怎样给与补偿?
回复:你好!《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收的集体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应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司)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