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学进程表。教学进程表是每学期全校各班级教学活动的总体安排。教学进程表按学期周次顺序排列,编排各班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公益劳动、考试、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和假期等具体进程。教学进程表由教务管理部门根据校历和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编制。编制教学进程表应妥善处理好各教学环节的衔接、教学场所和人力的合理使用。教学进程表应在每学期结束前五周编好下学期的教学进程表,经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印发各部门和教师,同时下达新学期教学任务。学校各部门都应根据教学进程表安排和协调工作。教学进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要严格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通过教务管理部门,报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提前通知各有关部门和教师执行。
三、课程表。课程表是学校每周教学工作和其它各项活动的日程安排。课程表包括全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任课教师课程表,实行学分制管理的还应有选修课课程表。课程表由教务管理部门编制。一般在学期结束前一周编制下学期的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和任课教师课程表于开学前分发至班级和任课教师。课程表一经公布,要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必须预先提出变动要求,经教务管理部门作出安排,并向有关部门和班级下达调整通知。
编排课程表要注意确保学生负担与教师负担的均衡,按不同类别的课程合理安排,充分利用教学场地。
⒈ 同一门课两次授课时间要有适当间隔。
⒉ 理论性较强、作业量较大的课程一般安排在上午,自习课可安排在这些课之后,早上第一、二节课不要安排体育、自习课,周五下午不宜安排自习课。
⒊ 讲授两门课的教师,每天尽可能只安排一门课,如果两门课必须安排在同一天,则两门课不要连续上。
四、教室日志管理
1. 教室日志是实施性教学计划具体进程、教师执行学期授课计划和学生学习及出勤情况的记录。教室日志主要记载各班级授课日期、周次、节次、课程名称、教学内容(章节名称或内容摘要)、课堂纪律及出勤情况、授课教师等。
2. 任课教师每次授课,应逐项认真填写,并签名确认。包括体育课、实验、实习、实训等教学环节均应如实记录。教室日志一般每周一页,以班为单位记录。实行学分制管理的选修班也要填写教室日志。每周一由班长到教务管理部门领取,周末结束交到教务管理部门。教务管理部门要有专人管理,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做好考勤统计工作。教务管理部门有条件可实行网上教室日志登记,及
⒋ 要把教师统一活动的时间在课表上预先划定(如教研组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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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收集教师授课情况并作出统计。
第二节 教学秩序管理
一、日常教学检查
日常教学检查是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常规检查,检查工作主要由各教学部门(教务管理部门、专业科(组)、教育研究室、督导组、教研组等)负责,随时了解、掌握教师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和教师育人的情况,要注重对外聘兼职教师和专职实训指导教师教学质量的检查。
⒈ 教务管理部门每天巡课1~2次,检查上课、自习和出勤情况,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⒉ 教务管理部门每周检查教室日志一次,了解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⒊ 各教学部门要深入班级随机听课,学校要制订听课制度,保证校领导及各教学部门负责人听课经常化、制度化,每学期听课要有计划安排,听课次数有明确规定,听课前有准备,听课时有记录,以便检查和指导教学。
⒋ 教研组要经常检查教学各个环节运行情况,教务管理部门随机抽查。每学期教研组抽查教案的编写质量和学生作业及教师批改作业情况,平时常与各方面的学生交谈,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与教学管理的意见和要求。
二、调课、代课与停课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要严格执行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课表调整不得过于频繁。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到教务管理部门办理调课、代课或停课手续。 ⒈ 调课:由本人填写调课申请表,专业科(组)负责人或教研组长加具意见,提出调课方案,在上课前一天以上送教务管理部门审批,教务管理部门把调课通知及时发给有关教师和班级。
⒉ 代课:教师因公、因病或因事(须有公差证明或请假批条)超过一周不能按课表上课时,可由教研组提出安排意见,?请其他教师代课,经教务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⒊ 停课:规定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占用,不得随意停课。在非常特殊情况下的临时停课须经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由教务管理部门发出通知执行。全校停课达两天者,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停课后一般不补课,因节假日占去的课时也不补课。
三、教学事故处理 ⒈ 教学事故级别
教学事故包括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方面的事故,一般分三个级别:一般教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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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学校可参照以下原则确定事故级别:
⑴ 一般教学事故指持续时间较短,影响面不大,程度不深。 ⑵ 重大教学事故指持续时间较长,影响面较大,程度较深。
⑶ 严重教学事故指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损害学生权益或学校声誉的事故。 ⒉ 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
出现教学事故后,应及时处理,弄清情况,分清责任,区别情节轻重并进行教学事故登记,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管理部门。情形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通告学生的监护人。
⑴ 对一般教学事故责任人,本人应先作书面检讨,由所属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填写教学事故登记表报教务管理部门备案。登记表在教务管理部门存查3年。 ⑵ 对重大教学事故责任人,本人应作书面检讨,由所属部门会同教务管理部门处理,报主管校级领导审批,在所属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当年不能评优,扣发当月奖金,把教学事故登记表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⑶ 对严重教学事故责任人,由所属部门及时将具体情况报教务管理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执行。对当事人进行校内通报批评,责任人当年的考核应为不称职,扣发事故责任人该学期奖金。教学事故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本人业务档案,一份存入学校档案作长期保存。对情节严重且认错态度不好者,由学校按严重程度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在职务上作低聘、调离以至解聘等处分。
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者,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节 教材和教学档案管理
一、教材管理
1.教务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各课程的教材预订和采购工作。教务管理部门在征订教材时,先应提供教材征订书目,由专业科(组)征求教研组或有关教师选订意见。教务管理部门汇总按开设课程的班级、人数、库存教材版本及数量,统一制定计划,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执行。
2. 与统编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由教务管理部门负责订购并按时向教师发放。其他参考书由图书馆订购,优先供应教师借阅。
3. 教务管理部门应建立教材库,指定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专人管理。要建立教材帐和发放登记制度,严格入库和核算制度,保证书、帐相符。
4、没有特殊原因,教务管理部门应保证按时供应教材。教师用教材于下达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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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后发放,学生用教材于上课前发放。
二、教学档案管理
1. 教学档案包括:教学、教务工作形成的文件,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形成的文件,学籍管理形成的文件,教师业务档案和教学设备台帐等。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16~50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
2. 教学档案一般按教学年度整理。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初两个月内要将上一学年的文件材料汇集、鉴别、整理、分类保管。分类时按学校档案室确定的办法归类,便于检索和向档案室移交。
第五章 教学过程管理
教学过程管理中要始终坚持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师生双方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职业教育特点,重视创新能力培养,强化职业技能训练。教学过程管理包括: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实验、实训、大型作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的管理。
第一节 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包括编制学期授课计划,课前准备(备课、编写教案、置备教具、实验示范准备等),授课,课后延伸工作(批改作业、课外辅导)等教学环节。
一、编制学期授课计划
⒈ 任课教师必须根据教学任务、教学大纲、校历、学期教学进程表,结合任课班级的实际,认真编制学期授课计划。
⒉ 学期授课计划内容包括:授课周次、节次(或课时数)、章节名称、内容摘要、课型、教具、课内外作业题号(或题数)、阶段测验、复习、实验、实训教学等安排,成绩考核的方式、次数,并附有编制说明和计划,注明使用的班级、学期。 ⒊ 学期授课计划应一式三份,于开课前一周交教研组长初审,专业科(组)长批准后执行。审批后的学期授课计划报一份教务科备查。
⒋ 审批后的学期授课计划不得轻易改变。如需调整计划,调整学时数幅度较大,应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理由,经教研组长、专业科(组)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科批准执行。 二、备课
⒈ 任课教师必须在开学前备好两周课的教案。备课前要领会教学大纲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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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教材和教学内容,了解先修课和后续课,注意互相衔接,并根据学生情况和教学环境确定教学方法。一般以两节课为单位编写一个教案。
⒉ 教案(又称课时授课计划)包括:首页(班别,授课日期,课题,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及教具,课外作业);教学内容(含复习、提问、课堂练习等)和教学后记。教案要注重反映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构思,结合学生实际精心设计教学程序,教学内容要因课程特点而异,不要流于形式。新教师应具体详细编写教学内容,老教师可概括扼要。鼓励教师应用计算机备课。
⒊ 备课以教师个人为主,教研组应组织必要的集体备课,一般每学期1-2次。其主要内容是:统一教学目的要求,研究重点难点解决措施和教学内容及方法的改革等。
⒋ 任课教师应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备好必要的教具,预做演示实验。课后要写教学后记,主要反映教学得失,教学效果,改进措施。
⒌ 任课教师在学期结束后应把学期授课计划、教案整理装订好,作为教学资料保存,以备参考与检查。 三、上课
⒈ 教师是课堂的组织者和主持者,必须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误课,不无故缺课,不提前下课,必须照章办理调、代课手续。
⒉ 教师在上课的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规范,管教管导,认真组织教学,严格考勤登记,填写教室日志,并注重自身仪表、着装、教态和表率作用。
⒊ 教师讲课的基本要求:目的明确,组织严密,条理清晰,讲授正确,启发性强,教法灵活,重点突出,语言准确,板书工整,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及设施设备,积极应用多媒体课件教学。 四、课外作业
⒈ 任课教师布置作业,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有明确目的,难度适中,份量适当。对布置的作业应预先试做。
⒉ 任课教师必须及时和认真批改作业,评分及评语要客观公正、具体明确,必要时要讲评作业,并应做好交作业情况和作业成绩登记。
⒊ 要引导学生通过独立思考有创造性地按时完成作业,对没有按时完成或敷衍应付、抄袭作业的学生,要及时教育。 五、课外辅导
⒈ 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和延伸,是解答学生疑难,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正确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原则上以个别答疑方式为主,做到因材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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