⒉ 学校应建立辅导制度,编排好教师辅导时间,保证教师有一定的辅导次数,要求教师做好辅导登记。
3. 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实丰富第二课堂,有计划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课外学习活动。
第二节 实践教学管理
中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在于使学生掌握必需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同时,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技能变化的能力。教学内容应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相适应,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创造能力。学校要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健全制度,创新机制,保证教学健康有效开展,全面提高实践教学水平,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就业必需的技能,确保学生达到专业培养目标规定的要求。实践教学包括:实验、技能训练、大型作业(课程设计)、社会实践、认识见习、生产实习等。教学计划中专业实践教学时数与专业理论教学时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1。 一、实验
实验是验证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基本技能的教学环节。
⒈ 凡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项目必须开出。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选用或编写实验指导书,拟定实验计划,制定实验课的考核办法。
⒉ 任课教师应将学期实验计划与学期授课计划同时交教研组长初审,专业科(组)长批准后执行,审批后的学期实验计划分别报送实验室和教务管理部门。 ⒊ 任课教师要认真按大纲要求做好实验课的备课工作,预作实验,写好教案。备课内容包括:实验目的要求,实验原理,仪器设备及操作规程,可能发生误差的原因,注意事项及预防措施。做好实验分组安排,布置预习实验指导书。
⒋ 任课教师应做好实验组织工作和指导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实验规章制度,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讲解实验目的、要求和方法,提出注意事项。在实验进行中,教师要做好现场指导,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引导学生观察实验并进行分析,保障实验安全,指导学生处理各种事故。
⒌ 实验完毕,任课教师应会同实验室工作人员检查各实验小组的实验结果,检查设备完好和清洁卫生情况,填写实验日志。实验员要及时清点、检查仪器设备,调整还原至起始备用状态。
⒍ 任课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评定实验成绩。凡单独考核成绩的实验课,必须进行综合考核,制定考核标准。综合考核以实操为主,结合笔试或现场口试。实验课总评成绩由各项实验报告、实验操作表现或综合考核等成绩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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⒎ 实验员要根据实验项目提前做好实验课的一切准备工作,参加实验课教学的辅导,协助指导学生实验操作。 二、实习与技能训练
实习与技能训练(实训)是培养学生具有熟练的职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一般安排在校内进行,包括基本技能训练、专业技能训练、教学实习、技能等级考证训练。
⒈ 凡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训项目必须按教学进程表认真执行,若需变更,应由专业科(组)提出书面报告,送教务管理部门,经批准后实施。
⒉ 所有实训必须有大纲和指导书。实训大纲和指导书可由担任该任务的教研室(组)结合本专业实际组织编写,由专业科(组)审批后下达执行。
⒊ 教务管理部门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表,将实训任务下达给实训管理部门。教研组、实训管理部门根据实训任务派出指导教师。
⒋ 实训指导教师负责编写实训计划。技能等级考证训练要依据有关行业制定的技能等级鉴定标准,编写训练计划和考核办法;按实训计划和大纲编写教案,做好实训前准备工作,组织指导实训,进行考核、成绩评定及总结。
指导教师应将学期实训计划于开课前一周交教研组长审核,专业科(组)长批准,报送教务管理部门、实训管理部门后执行。
⒌ 指导教师应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讲解实训目的、要求和方法,提出注意事项,做好现场指导,并进行必要示范操作;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记录学生实训中的表现,保障实训安全。实训完毕,指导教师应检查设备完好和清洁卫生情况,填写实训日志。
⒍ 实训过程中监督学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若发生事故,应及时负责处理,并做好事故记录,及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对违反安全规程且不听劝导的学生,指导教师可停止其实训并向专业科(组)汇报。
⒎ 实训期间要求学生做好笔记,按实训指导书要求完成实训专题报告,交指导教师批阅。指导教师结合学生实训表现评定学生实训的平时成绩。
无实训笔记、实训报告的学生不予评定成绩,无故不参加实训者,以旷课论。参加实训时间不足2/3者,即为实训不及格,以零分计。
教学计划要求规定参加技能鉴定的基本技能训练,以技能鉴定结果为其成绩。
实训成绩单独列入成绩册。
⒏ 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应于一周内向专业科(组)提交书面实训总结和记录。 三、大型作业
⒈ 凡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大型作业(课程设计)必须按教学进程表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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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变更,应由专业科(组)提出书面报告,报教务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⒉ 大型作业指导教师必须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制订计划,选用或编写指导书,结合实际和专业需要编写任务书(任务书要明确目标、课题、内容要求、方法、步骤进度、技术资料使用等),报专业科(组)批准执行。
⒊ 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制订大型作业的方案,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指导学生查阅资料,掌握学生进度,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确保大型作业按时完成。
⒋ 指导教师应及时批阅学生完成的全部作业,成绩要单独计分,也可按一定比例计入相关课程总评成绩。
⒌ 大型作业结束后,指导教师应进行总结,并于一周内将学生部分作业和书面总结交专业科(组)。
四、毕业(综合)实习
⒈ 毕业(综合)实习尽可能创造条件安排在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学校要设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学生实习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根据不同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编制实习大纲,结合现场实际制定实习计划。实习计划明确规定:实习班级、实习地点及时间安排、实习目的、任务和要求,实习内容与方法,实习期间教学安排、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指导教师的分工与安排。有条件的学校(专业)应通过实习让学生能获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实习前,专业科(组)应检查实习准备情况,并主持学生实习动员,讲清实习目的、任务及要求。要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学生要写好实习记录、实习报告和思想总结等。指导教师向学生宣布实习纪律,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⒉ 实习期间要发挥实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作用,充分利用现场环境,让学生独立操作,达到技能考核标准的要求。
⒊ 实习结束前,必须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应以实操为主,结合笔试或现场口试,要准备考卷及评分标准。指导教师在实习过程中,要记录学生实习中表现,认真批阅实习报告,写出实习评语。实习成绩由实习报告、实习表现和综合考核三种成绩综合评定,并作为一门课程的成绩单独列入成绩册。
⒋ 专业科(组)应建立对学生和指导教师的评价考核制度,实习期间进行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于一周内向专业科(组)提交书面实习总结。专业科(组)应将本次(综合)实习总结和挑选五份学生实习作业或报告样本送教务管理部门存档。
第六章 教学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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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学校专业设置的培养目标,实施教学质量的控制即教学计划的编制过程、教学计划与课程实施以及各个教学环节的控制。
教学质量管理的措施是要健全各项教学质量管理的工作规范和对教学质量检查、评价的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系统收集、处理和反馈教学各个环节的信息,实现教学质量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第一节 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成绩结果作出的评价,也是对照教学目标检查教学质量的信息反馈,并根据这些信息对教学质量进行分析、监控、研究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成绩考核
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每学期考试和考查的课程门数按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执行。要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学生的负担,每学期一般安排2~4门考试课程。
考试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总结性考核的方法。可采用课堂理论考试,实验、实际操作、技能考评,大型作业,案例分析等多种方法进行。一般可分为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安排在该课程结束后或学期末,集中一段时间复习和考试。
考试形式可用笔试、口试、实操三种。可根据课程的特点和需要,灵活采用,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的考核并重的原则。笔试又可分为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采用开卷考试的课程必须报教务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实施。笔试时间一般为100分钟(2节课),口试的准备时间为40分钟,答题最多20分钟,实操考试时间视考试内容具体确定。
考查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平时考核的方法。可依据平时课堂提问、课堂作业、实际操作、单元测验等方法采集学生学习成绩,考查不得在学期末及考试周的前一周内集中测验或变相考试。
二、命题管理
⒈ 考试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全面测量学生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考试范围原则上是该课程本学期的全部内容。应注意覆盖面要广和突出教学重点,基础知识题、综合分析题、应用题比例恰当。
⒉ 命题先由教研组制定命题方案(或编制双向细目表),组卷试题应有一定的梯度,基本题、水平题、提高题结构合理,区分度强,题量适中,便于分辨学生成绩的优劣,考试成绩力求符合正态分布。已考过的试卷不宜未作修改又做下一次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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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 用同一学期授课计划、教学内容和进度相同的班级采用同一试卷。 每门课程应拟定水平、份量相当的两份试卷,并附有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可采用A、B制命题。实行分层教学管理的,应按分层教学大纲命题。
⒋ 对教学大纲和教材较稳定的课程要逐步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原则上要求实行教考分离。
⒌ 无试题库的课程由教务管理部门或专业科(组)指定熟悉该课程的教师命题,经教研组长审核后于考前二周送教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⒍ 试卷在命题、审批、印制、保存过程中,应严格保密,教师辅导学生复习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透露或暗示题意,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考务管理
⒈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学风、考风教育,教务部门要制定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监考员职责。各班主任在考前要做好备考动员工作。
⒉ 考试的组织与实施由教务管理部门负责,各班考试课程、考试日期、考场编排、监考人员安排,经教学副校长审批后于考前二周印发给各班级和监考人员。
⒊ 教务管理部门在考前一周公布考试纪律、考场规则、各门课程不准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
⒋ 教务管理部门在考试前安排清理考场,考试期间,主考(教学副校长)、教务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巡查考场秩序,处理考试中突发事件。
⒌ 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员,考生一般实行单人单座,监考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考场规则。在考试中,发现违纪行为者,提出警告并及时制止,对情节严重者报主考处理,并填好考场记录。
⒍ 口试由两位老师主持进行。考生在教师点名后才可进入考场,抽领试题并在预备室(席)进行准备(三分钟内可向教师申请换题),学生按照准备依次答题并交出准备草稿。口试完毕,由两位教师合议后,宣布成绩。
⒎ 教务管理部门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整理试卷和考场记录,对已查实旷考、违反考场规则的学生及时进行处理,报主考审批后,向全体学生公布,引以为戒。 四、评卷与成绩评定
⒈ 评卷要求
⑴ 评卷工作由教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集中评卷,尽可能采取流水阅卷方式。教师评卷要严肃、认真、公正,按评分标准给分,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教务管理部门要按试卷评分标准抽检评卷质量。
⑵ 任课教师按试卷成绩分析表的要求对命题质量、学生成绩进行认真分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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