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农业教育在农业教育中心完成,分两种类型:一种是在学校的全日制学习;另一种是每周4天工作,1天在校学习的类型。农业教育采用模块式教学方式。模块是教学的基本单位,每一模块都包含着一定的实践内容。这种教学特别注重实践,学生在不同的时间到不同的农场和单位参加实践劳动,学生还要参加在实践培训中心的实践技能操作培训。
(3)高等农业教育
荷兰的高等农业教育包括瓦赫宁根大学与研究中心(Wageningen University and Research Center)以及地方农学院两部分。瓦赫宁根大学与研究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植物科学、动物科学、食品科学、环境科学、农村经济与社会科学等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和基础科研工作。地方农学院(共5所)一般侧重某1~2个学科领域,培养高级农业专职人才,如巴勒维尔特农学院就是以种植业为主的农学院。
(4)农业成人教育
农业成人教育面向社会开放,任何层次的学员都可参加学习,开设的课程及教学内容不仅与教育、科研、推广和农业经营紧密相关,而且可以根据学员的具体要求开设新课程,以满足农业生产、经营与发展的需要。
4、荷兰的农业科技政策
20世纪50年代还未完全解决温饱问题的荷兰,选择了将有限的土地资源用于发展高附加值的畜牧业和园艺业,走优化结构、发展高效农业的道路。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现已一跃成为全球第三大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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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出口国,蔬菜、花卉等的出口量更是雄居世界第一,是一个农业高度发达的国家。这些成就的取得,与荷兰在发展农业过程中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科技水平密切相关。
荷兰农业科研工作在农业服务体系中起着先行作用。全国从事农业科研和教育工作人员有5000多人,形成了一个布局比较合理,专业设置齐全的全国农业科学研究网络。从基础研究到实用技术研究,研究部门逐渐增加,这样保证了研究成果更适合实际需要。荷兰的农业研究、推广和教育,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政府成立的专门机构来实行。荷兰科学研究组织(NWO)是直接对国家教科部负责的法定组织,它与荷兰皇家科学院同样是欧洲科学基金会的成员。
荷兰的农业研究工作相对集中在瓦赫宁根,共有25个研究所,如作物育种研究所,农业技术研究所(研究贮藏加工)以及农业工程研究所等。在海牙设有农业经济研究所。每个所负责农业的某个方面,如机械化、病虫害防治、育种、市场和加工等。农业研究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际研究三大类。基础研究由瓦赫宁根农业大学和乌特勒支国立大学(Utrecht University)兽医学院进行,由多个学科及相关的科研机构共同完成,这两所大学是荷兰全国农牧教育和研究的中心。应用研究由农业、自然管理和渔业部(简称农业部)下属的37个专业研究所承担(各省和私人企业也举办农业应用研究事业),主要从事农业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与技术革新,其中包括植物病理学、环境管理、生物控制、土壤科学、畜牧学、机械化、销售和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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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领域的研究。实际研究则由实验站和实验农场进行,主要任务是解决实际问题和试验新的研究成果。
1996年到2001年期间,荷兰的农业科研和教育从机构到职能进行了历史性的改革和重组。组建成立了全新的农业科教中心(Wageningen University and Research Center),对具体的农业科研和教学工作进行统一的协调和组织管理。该中心成立后,将原来的瓦赫宁根农业大学与农渔部直属的荷兰农业科学研究院实现了有机的整合,并按照学科门类重组为植物科学、动物科学、农业技术与食品科学、环境科学、社会科学等五大学科群(Expertise group),其基本宗旨是整合资源,集成优势,在营养与健康、可持续农业、环境变异、社会变迁等重要的科学领域进行开拓研究和教学革新,为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做出贡献。
荷兰农业科研与教育经费60%以上来源于政府的投资。以1999年为例,瓦赫宁根科教中心科研经费共计2.17亿欧元,人均科研经费达76600欧元。在2.17亿欧元的总经费中,58.1%由农渔部提供,12.3%由欧盟委员会和荷兰其他政府部门资助,13.4%来自私营性机构(包括委托合同),9.7%来自于专利、技术使用权、产品销售、咨询服务等方面的收入,6.5%为其他方面的收入。由于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稳定的经费投入,极大地促进了荷兰农业科技的发展和推广应用。
在农业科技推广方面,荷兰采用政府与地方或农民合办(或协作)的方式,即国家推广系统、农协组织(社会经济推广系统)及商贸系统的私有咨询系统相互合作,其中农渔部负责农业的教育、科研、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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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的宏观调控,重点是农业信息的发送与传递。20世纪70年代起,政府逐年缩减推广经费,推广系统的私有化程度逐渐提高。私人推广机构主要是一些专业化的咨询公司或生产资料公司的技术服务部门。农民通过直接和间接的付费方式获得所需的服务或专业技术指导。
另外,农渔部所属的9个试验站和34个地方农业研究中心也承担了大量的推广工作,为解决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示范推广新的研究成果和促进农业科研成果与农业生产的结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5、农产品的流通市场
国际上享有盛名的拍卖市场在荷兰农业一体化经营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拍卖市场与农户的连接是荷兰农业一体化经营最富特色的模式,具体的运作程序是农户将所生产的产品按照质量标准规定进行分类、分级和包装并经检验合格后,送入拍卖大厅,购买者(一般是大批发商)按照规则进行竞价,出价高者获得产品。成交后,市场内部系统自动结算货款和配发产品。拍卖市场的最大优点就是交易效率很高,一般在几个小时之内就可完成全部的交易。在农业一体化经营中,拍卖市场一方面实现了生产者与购买者的直接见面,有效地解决了农产品的销售问题,尤其是保鲜周期很短的农产品的销售问题,使农户与市场直接连接起来;另一方面又用严格的质量标准引导农户实现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农业的标准化水平。拍卖过程公开、公平,充分自由竞争,可以形成合理的价格,有助于保护农民的利益,合理真实的价格信号还有助于调节市场供求,实现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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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配置等等。阿斯米尔花卉拍卖行和绿叶(Greenery)蔬菜拍卖中心在荷兰最具代表性。
荷兰有7个花卉拍卖行,其中阿斯米尔联合花卉拍卖行是世界上最大的花卉拍卖市场,位于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市阿斯米尔镇,占地面积达71.5万m2,占荷兰全国7个花卉拍卖行市场份额的43%。在该拍卖大楼工作的员工约有1800名,全拍卖行包括出口公司和其它分公司在内共有员工1万人。拍卖行由农民合作社控制,由大约5000家经营花卉、盆栽植物的公司组成。作为拍卖行的成员,公司必须按规定的义务将自己的产品经由拍卖行出售。销售以后,每家园艺公司都要从营业额中提出5%~6%作为佣金上缴给拍卖行,这笔佣金用于拍卖行的运转及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购买花卉的经销商不是拍卖行的成员,但作为购买者,他们在拍卖行登记注册,从成交额中拿出一小笔款项交付拍卖行,作为服务费。
阿斯米尔联合花卉拍卖行分为两大部分:拍卖部和购货部。拍卖部设有5个交易拍卖大厅(共记2000个交易席位、13口电子拍卖大钟)、发货厅和一条约200m长的空中参观长廊;购货部设有冷藏库、存货库、包装厅和产品质量检验处。所有上市的花卉必须在拍卖的前一天运到拍卖行,然后通过传送带进入冷藏库里待拍卖。拍卖行每周开市5天,每天清晨6:30开始拍卖,9:30基本收市。在每个交易拍卖大厅设有2个、3个或4个电子拍卖大钟,每一种产品每天都在同一口拍卖钟下售出,拍卖产品的价格按单株计算,即每一枝花或每一盆植物的单价,由载花推车运至拍卖钟下。商人根据拍卖钟上显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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