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酉阳县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妇B超检查登记花名册
乡(镇) 村 孕产编孕妇姓末次月检查时年龄 码 名 经 间 备注:表格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 孕妇签名(手印) 丈夫姓名 家庭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26
附件 6
酉阳县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保健及儿童保健
工作情况季度统计表
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工作 服务名称 项目工作服务 情况(人次) 产前检查 产后访视 新生儿访视 儿童保健 血常规检查 尿常规检查 B超检查 (人次) (人次) (人次) (人次) (人次) (人次) (人次) 备注:报表数据必须与原始登记花名册相吻合,每季度末上报相关数据(下季度首月5号之前必须上报),不按时报的一律合格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问题,追究其单位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单位法人(签字): 工作负责人(签字): 报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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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保健实施方案
0-6岁儿童保健服务是妇幼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对降低儿童死亡率、促进儿童生长发育和健康成长起着重要作用。2009年以来,0-36个月儿童基本保健服务列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重庆市卫生局、财政局《2011年重庆市基本公共生卫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渝卫妇社(2011)28号精神,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拟定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保健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免费向全县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二)年度目标
2011年,全县新生儿访视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均达85%以上。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时间
全县39个乡镇实施该项目,执行时间为2011年5月 至2012年4月。
三、项目内容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开展妇幼保健技术培训,免费提供儿童保健服务,加强儿童保健信息管理。
(一)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保健服务规范
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36个月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将儿童保健管理人群扩大到0-6岁,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内容、方式、流程等。结合我县实际,必要时制定补充规定。
(二)开展儿童保健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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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各级妇幼保健技术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儿童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进一步明确项目目标,做好儿童保健工作,对每个儿童做好营养评价和体弱儿专案管理。 (三)加强儿童保健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全县妇幼保健信息网络,添臵、更新必要设备。加强儿童保健信息管理,提高儿童保健信息管理水平。
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建册率达100%;各级保健机构认真填写儿童保健手册并开展儿童营养评价;完整填写儿童保健登记花名册和新生儿访视登记花名册(附表2),所有资料和卡、册必须妥善保存以便查阅,并于每季度末上报相关报表及数据(下季度首月5号之前必须上报)。
(四)免费提供儿童保健服务
2011年5月起,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免费为常住人口中0-6岁儿童免费提供儿童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新生儿访视,基本保健服务,体弱儿专案管理等。
1、 建立《儿童保健手册》。由县妇幼保健院和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儿童
保健手册》,非本县户籍常住人口儿童根据村、社区或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证明,在所在辖区卫生院建立,享受免费服务。《儿童保健手册》在本县范围内有效。
2、儿童保健服务。儿童保健服务项目纳入常规妇幼保健业务管理,由县
保健院和乡镇卫生院提供服务,并做好儿童保健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管理工作。新生儿访视2次,保健体检0-1岁每年4次、1—3岁每年2次,3-6岁每年一次,血常规每年1次。新生儿访视及体检内容见附表1。
四、经费预算与管理 (一)经费预算及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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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预算
新生儿访视2次,10元/次;儿童保健服务12次,10元/次;血常规7次,15元/次。
2、经费划拨(1700000元)
根据《2011年酉阳自治县基本公共生卫服务项目儿童保健实施方案》,按项目保健服务情况及考核结果进行拨付。凡弄虚作假的扣除相关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管理 1、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2、严格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财务和会计核算,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资金检查。
五、项目实施与考核
(一)县卫生局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项目作为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和管理。
(二)县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业务指导、信息收集整理和督导考核等工作,督导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做到公平、公正。考核结果与评优及经费划拨挂钩,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确保孕产妇基本保健服务取得实效。
(三)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信息管理、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四)主要评价指标 1、新生儿访视率≥85% 2、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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