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运行速度的限制运行。
第25条 图定旅客列车在车站技术停车变更为通过的规定
因列车运行调整,图定在站技术停车的旅客列车(具体技术停车站由铁路局公布),具备通过条件时,列车调度员指示司机改按通过办理,司机凭信号显示运行。 第26条 紧急制动阀(紧急制动装置)补封的规定
1.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后,车辆乘务员在车统15记录,按规定补封。
2.使用客室紧急制动装置后,动车组随车机械师在乘务日志记录,按规定补封。 第27条 路用车辆检修的规定
局属各单位长期使用或配属的路用车、专用车,其使用单位应与车辆部门签订检修协议,定期向车辆段申请施修。
第28条 事故救援工作的规定
1.救援列车依调度命令出动,出动时间不得超过30 min。救援列车出动命令由列车调度员向机务段机车调度室下达,救援列车值班人接到出动命令后,立即召集救援列车专业人员。调度所值班主任通知铁路117事故救援台及电务调度,由事故救援台负责迅速通知救援单位值班人,电务调度通知通信段安装事故现场救援电话。列车调度员负责检查、督促救援列车的出动,车站值班员应组织救援列车迅速开出。
救援队所在地发生事故时,救援队应立即出动,无需等待调度命令。
2.救援队及救援列车的专业人员,应集中住在最近地点以便召集。机务、工务、车辆、车站、公安、电务、装卸、给水、供电等单位的救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迅速出动,不受指定人数的限制。
3.事故救援领导人有权使用该站各单位的任何工具、材料,调派人力,迅速运往现场。事故现场由救援列车主任一人指挥工作(救援列车未到达时为救援队长),机务处长、铁路局长到后,应汇报工作计划和安排,并按其指示办理。
4.列检人员接到救援列车出动命令后,要立即对救援列车进行检查和制动试验,保证救援列车按时开出。
5.救援列车出动时可不挂列尾装置。
供电接触网检修车在单独出动担当救援工作时,可比照本条有关规定办理。 救援列车分布地点及其担当区域(见附表2)。
6.非行车事故动用救援列车,调动权属铁路局机务处。
7.有关救援列车专用车辆的厂、段、辅修,应由机务段按定检日期提前10天向车辆段请求施修。
8.各救援队工具、材料,由救援队长建立台账,由队长安置并加锁保管,每季至少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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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事故救援工作不准使用,发生丢失或保管不当损坏时,队长应及时提出丢失损坏请领理由书,报铁路局批准后,方准给予补充或修理。事故破坏的设备,所需材料应由材料厂补充,不受计划限制,直发料由铁路局供给。救援列车食品由就近机务段供给。 第29条 钢轨探伤人员携带仪器乘坐旅客列车的规定
1.钢轨探伤人员乘车时应主动出示“携带钢轨探伤仪乘车凭证”(格式见附表3)及本人乘车证。不得影响车内秩序和客运、车辆人员作业。
2.携带探伤仪所需酒精乘坐旅客列车时,不得超过10 kg,必须包装密封,专人保管,乘坐动车组时不得携带。
第30条 登乘机车、动车组司机室的规定
1.登乘机车:
检查人员、工作人员,凭机车登乘证及工作证登乘机车。安全监察人员可凭安全监察证登乘机车。
2.登乘动车组:
(1)检查人员、工作人员,凭动车组登乘证及工作证登乘动车组司机室。
(2)登乘人员应在始发站、动车组司机换乘站提前10min办理登乘,中间站原则不受理登乘。 3.登乘人员不得影响值乘司机作业,不得随意出入司机室、触动司机室各种设备及开关,不得在非操纵端乘坐。
4.登乘机车、动车组司机室,原则不得超过两人,直达列车机车原则上仅限1人。
第三节 调 车 工 作
第31条 车站调车作业计划下达的补充规定(《技规》第316条)
动车组、路用列车及机车、自轮运转特种设备需转线时,调车领导人通过CIR向司机传达、布置调车作业计划,司机复诵,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准开始作业。遇CIR故障时,可通过GSM-R手持终端向司机布置调车作业计划;司机复诵并做好记录,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准开始作业。 第32条 简易紧急制动阀使用的规定
调车作业推进运行需安装简易紧急制动阀时,使用人员应按规定将简易紧急制动阀接通于车辆前端。起动前,应会同司机进行放风试验。运行中,如发现危及行车或人身安全,应先显示停车信号后,方准施行紧急制动停车。司机在运行中应随时注意风表压力。 第33条 动车段(所)调车作业的补充规定(《技规》第315、321条)
1.动车段(所)的调车工作,由车站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统一领导和指挥。
2.动车组在动车段(所)内无动力停留时,有停放制动装置的,由司机负责将动车组处于停放制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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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组停放制动装置故障或无停放制动装置的,检修库以外及一级检修库的防溜工作由机务部门负责,三、四级检修库以及临修库的防溜工作由车辆部门负责。
防溜时使用止轮器牢靠固定,止轮器必须紧贴车轮踏面和钢轨,在动车组1号车2位轮或0号车7位轮对向设置。
第34条 调车作业时要求司机鸣笛和良好信号显示的规定
1.要求司机鸣笛信号的显示方式:
昼间——直立的手信号旗或单臂弯曲上下急剧小动; 夜间——绿色或白色灯光上下急剧小动。 2.良好信号的显示方式:
昼间——单臂或拢起手信号旗向车列方向作圆形; 夜间——白色灯光向车列方向转动作圆形。 3.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调车时,可用电台通知。
第四节 确认列车开行
第35条 确认列车组织管理的规定
1.确认列车由机务部门安排司机、车辆部门安排随车机械师担当乘务。
2.添乘确认列车人员由相关工务、电务、供电和通信段专业人员组成,工务专业人员担当负责人。
特殊情况需增加添乘确认人员时由各单位自定。铁路局工务、电务、供电部门和检测所专业人员,应不定期添乘确认列车,检查检测设备质量,掌握设备动态。
3.添乘确认列车人员应提前掌握当日施工(维修)作业地点和影响范围,携带相关设备和资料登乘确认列车。负责人在开车前组织添乘人员召开布置会,明确重点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
4.添乘确认列车人员统一在确认列车始发站上车,工务、供电、信号、通信专业按车次各派1人参加。
5.所有添乘确认列车人员须携带动车组登乘证,一律从操纵端司机室后车厢的站台侧门上下车。添乘人员注意爱护车内设备设施,保持车内卫生。
6. 随车机械师负责查验添乘确认列车人员证件,制止闲杂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登乘确认列车。 7.负责人应携带“确认列车签到表”(见附表4)和“确认列车添乘记录表”(见附表5)。各单位添乘人员须在列车开车前15 min到达并在“确认列车签到表”中签到(乘务人员一并签到),由牵头负责单位留存一个月备查。
8.确认列车始发前,负责人向司机汇报添乘人员到齐,司机与列车调度员联系开车。 9.添乘人员负责检查分管设备的质量状况,及时向负责人汇报添乘确认信息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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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电务、供电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次月本系统各单位添乘具体安排报工务处。由工务处统一制定添乘计划并发至相关部门、单位并报调度所。 第36条 确认信息报告制度
1.正常情况:添乘人员于添乘到达确认区段终点后及时分别向铁路局专业调度汇报。 2.异常情况:添乘人员发现设备隐患问题危及行车安全、防护栅栏内有闲杂人员等影响列车运行的异常情况时,确认列车添乘负责人通过司机,随时向列车调度员汇报,列车调度员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添乘人员提出应急处置办法,同时还应向铁路局专业调度报告。确认列车添乘负责人做好记录。
第五节 非正常情况行车组织
第37条 冰雪天气动车组列车运行补充规定
1.动车组限速标准(见第1表)
第1表 冰雪天气动车组限速标准
序号 雪 情 无砟轨道区段 (限速值) 有砟轨道区段 (限速值) 隧道内 (限速值) 1 中雪及以上或 积雪覆盖轨枕板、道砟面 ≤200km/h ≤160km/h 2 动车组转向架结冰 ≤200km/h ≤160km/h ≤160km/h 3 接触网导线结冰 受电弓取流不畅 ≤160km/h ≤160km/h 中雪、大雪、暴雪的界定标准:以气象部门公布或工务部门观测为准(中雪:24 h内地面积雪厚度为3~4.9cm;大雪:24 h内地面积雪厚度为5~7.9cm;暴雪:24 h内地面积雪厚度达8cm以上)。
限速等级:无砟轨道区段按200km/h、160km/h及以下,有砟轨道区段按160km/h、120km/h及以下。
2.动车组限速规定
(1)动车组司机发现值乘区段降雪时,须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并随时观察雪情;当道床积雪、接触网结冰受电弓取流不畅时,应先采取减速措施,并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列车调度员通知有关专业调度,专业调度通知有关设备管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及时查明情况,按规定提出限速申请,列车调度员按规定发布限速调度命令、设置列控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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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遇降雪,随车机械师应注意观察雪情,重点检查动车组转向架、受电弓结冰状况;当发现动车组转向架、受电弓结冰及动车组被击打需要列车限速时,应立即通知司机并向动车段调度报告。司机根据随车机械师的限速要求运行,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列车调度员不再发布限速调度命令。
列车运行过程中,司机发现动车组被击打时,应及时报告列车调度员动车组被击打的区间处所和时间;随车机械师发现动车组被击打时,应立即使用手持电台报告司机动车组被击打的时间,司机报告列车调度员动车组被击打的区间处所和时间。列车调度员通知动车调度员并提示后续首列动车组司机、随车机械师在该区间处所共同注意运行状态(随车机械师由动车组司机负责转告),动车调度台应通知前方动车组运行故障动态图像检测系统(TEDS)监测点进行重点监测,涉及跨局列车还应通知邻局动车调度员。列车通过该区间处所后,司机、随车机械师应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有关运行情况。
(3)安装TEDS的区段,TEDS监控中心要加强对动车组转向架结冰、积雪等情况的监测分析,发现动车组转向架结冰需限速运行时,应立即将车次及限速要求按相关规定报告动车调度员,动车调度员按规定通知列车调度员进行处置。
(4)局管内发生降雪,当灾害监测系统报警雪深值达到警戒时,列车调度员应根据报警信息和限速提示及时向相关列车发布限速运行的调度命令并设置列控限速。对来不及发布调度命令的列车,应立即通知司机限速运行。
未安装雪深报警灾害监测系统的区段或雪深报警灾害监测系统故障,当局管内发生降雪并达到限速标准时,工务、电务部门在调度所《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运统46)内登记限速申请;供电部门掌握接触网导线结冰及设备状态等情况,需列车限速时,应立即在调度所《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运统46)内登记限速申请,列车调度员根据登记及时发布限速调度命令、设置列控限速。
(5)列车调度员接到局管内高速铁路区段发生降雪情况的报告后,及时报告调度所值班主任,值班主任到达调度台了解雪情,并及时通报邻局调度所值班主任。调度所接到有关限速申请后,及时向主管副局长(总调度长)汇报,并通知有关业务处室。主管副局长(总调度长)、有关业务处室应立即到达调度台,加强业务指导。
列车调度员接到相邻铁路局降雪通知后,立即通知电务调度及值班主任;电务调度接到通知后,通知有关电务段对电务设备运行状态进行重点监控;电务部门根据雪情对本局电务设备的影响情况,在调度所《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运统46)内登记限速申请,列车调度员据此发布限速调度命令、设置列控限速。调度所值班主任接到邻局降雪信息后,通知动车调度台加强与降雪局动车调度台的联系,及时了解动车组转向架结冰情况和有关限速要求。
(6)列车调度员接到有关冰雪限速的申请后,按规定及时发布限速调度命令、设置列控限速。京津城际遇高于160km/h的限速以及石太客专因设备功能限制,不能设置列控限速时,列车调度员应在调度命令中注明,司机按限速调度命令要求人工控制列车运行速度。
在同一处所(地段),当多个部门提出的限速要求不一致时,列车调度员按最低限速值发布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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