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我国人民调解、信访工作和突发事件应对法规与政策
第一节 人民调解法规与政策 一、人民调解的原则
1、特征:群众性、民主性、自治性、法制性
2、原则:1)依法调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自愿平等(是调解的基础) ①必须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
②必须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
③协议的履行必须出自当事人的自愿
4)尊重当事人权利(不得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
二、当事人在调解中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1)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解调解员
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3)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义务: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2)遵守调解现场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3)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三、人民调解的程序 (一)受理纠纷 1、申请调解 2、主动调解 (二)调查研究 (三)进行调解 (四)结束调解
四、调解协议的内容、效力及确认 (一)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二)效力:1)书面的,自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 2)口头的,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三)确认: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第二节 信访工作法规与政策
一、信访工作的工作的机构和渠道 (一)信访工作的机构
1、工作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2、工作格局: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3、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机构,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政府确定负责信访工作
的机构和人员
4、职责: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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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督促检查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
建议
6)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信访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 (二)信访的渠道
1、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 2、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
二、信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办理和督办 (一)提出
1、政府及其授权或派出机构的人员
2、对人大及常务委员会及法院、检察院的信访事项,向有关的相同部门提出 3、形式:口头、书面、走访(多人走访,推选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二)受理
1、处理方式(在15日内)
1)不在受理范围内的,要告知向有关机关提出
2)是本级政府和工作部门的,应当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政府决定。
3)涉及下级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送,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4)对涉及两个以上机关的,由其协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受理机关
5)机关分立、合并、撤销的,由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受理,职责不清的,由本级政府或其指定机关受理
(三)办理
1、原则:恪尽职实、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 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2、答复的三种结果:1)请求事实清楚,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2)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就做好解释工作 3)缺乏事实根据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3、办理的相关时间:1)受理时间是:15日内 2)办结时间是:60日内
3)延长时间是:不得超过30日
4)申请复查时间是: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上一级行政机关 5)复查办理时间是:30日内书面答复
6)申请复核时间: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 7)复核办理时间:30日内
(四)事项的督办 1、督办的情况:
1)无正当理由,未按期限办结的事项 2)未按规定反馈办理结果的 3)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事项的 4)推诿、敷衍、拖延。 5)不执行处理意见的 6)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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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提交情况分析报告的情况:
1)数据统计、涉及领域以及被投诉较多的机关 2)转送、督办情况以及各部门采纳改进建议的情况 3)提出的政策性建议及其被采纳情况
四、信访制度改革
(一)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1、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2、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3、坚持依法办事
4、改进工作作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二)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
1、健全公开透明的诉求表达和办理方式
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2、突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重点
多种方式: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下基层接访、领导包案 3、完善联合接访运行方式
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 4、充分发挥法定诉求表达渠道作用
(三)依法规范信访工作 1、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2、健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机制 1)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 2)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 3)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4)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3、健全统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工作机制 4、健全科学合理的信议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1)量化考核和综合评议 2)上级评议和群众评议 3)平时考核和阶段性考核
4)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信度 5、健全经常性教育疏导机制
(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1、健全基层组织网络 2、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3、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
事前预防: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
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 3、强化舆论引导
4、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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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突发事件应对法规与政策
一、突发事件的分级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二、管理体制与原则
1、管理体制: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地管理为主 2、应对原则: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三、应对的过程与方法 (一)预防与应急准备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4、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 5、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 6、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7、整合应急资源
(二)监测与预警
1、建立全国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 2、建立健全监测制度
3、建立健全预警制度(一级红色、二级橙色、三级黄色、四级蓝色)
四、法律责任
1、对直接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的
1)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至发生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次生、衍生事件的
2)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后果的 3)未及时发布警报、采取预警期的措施,导致损害发生的 4)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置事件或者处置不当,造成后果的 5)不服从上级政府对处置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 6)未及时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重建等善后工作的 7)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资金、物资的 8)不及时归还征用财产,或者不按规定给予被偿的
2、有关单位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上的罚款;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的情况: 1)未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事件的
2)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事件的
3)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事件或危害扩大的 4)不及时组织开展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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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我国社区矫正、禁毒和治安管理法规与政策
第一节 社区矫正法规与政策
一、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和保障制度 (一)适用范围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二)职责分工
1、司法行政机关:1)法院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2)检察院:对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3)公安机关对违反规定和重新犯罪的,及是依法处理 4)司法院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2、社会工作者:在组织指导下参与工作 3、其他部门:协助机构进行社区矫正
(三)保障制度
1、组织领导制度保障 2、运行保障
3、社区矫正人员权益保障 4、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保障
二、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交付接收及宣告 (一)交付接收
1、居住地接收:3日内书面告知并抄送同级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3日后送达回执。2、矫正对象报到:10日内报到,在3日内到提定的司法所接受矫正
(三)宣告 1、入矫宣告 2、解矫宣告
三、社区矫正的实施
(一)小组、方案制订及档案
1、小组: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组长,矫正人员为女性的,应当有女性成员 2、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 3、档案:同时留存执行档案副本
(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
1、报告义务:保外就医的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提交复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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