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全省公交“一卡通”。
3.提升运输服务现代化水平。推进公路货运车辆大型化和专业化,逐步淘汰敞式货运车辆,促进车型标准化。发展大型散货船、大型油轮、集装箱船、滚装船和液化气船,提升远洋、沿海和内河运输船舶整体装备水平。加强绿色货运、甩挂运输和物流信息交易平台的示范推广,广泛采用信息化、智能化和物联网等现代化科学技术,促进各种运输方式间信息共享。完善高速公路通信、电子监控、联网收费和不停车收费系统。推进珠江三角洲港口群信息一体化建设。
4.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程,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以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为突破口,引导和带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推动各级政府及公共机构逐年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规模。探索电池租赁、整车租赁、充换电服务等多种市场推广模式。适度超前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到2015年,争取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达到5万辆。鼓励营运企业使用液化天然气(LNG)车辆。
(六)增强碳汇能力
1.增加森林碳汇。加大植树造林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加强林相改造和林种结构调整,扩大森林面积,强化森林管理,提高森林质量。建设林业生态省,全面推进生态景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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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引领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建设全省绿道网络。到2015年,新增森林面积800万亩,其中碳汇示范林30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58%。
2.开展城市增绿工作。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全方位建设社区公园、街头绿地、街心花园,提高公共绿地分布的均衡性,完善配套设施。积极探索立体绿化和垂直绿化新模式,提高城市空间绿色浓度。按照“见缝插绿”的原则,实施城市出入口、边角地、道路沿线、河道两侧以及主要公共服务空间等绿化提升工程。
3.增加海洋碳汇。积极开展贝类增殖、海藻底播增殖、海草床种植等,建立海洋生物固碳模式。建立一批重点海域“蓝色碳汇示范区”,开展海洋生物固碳机理研究,建立海洋碳汇产业评价体系。
4.增加农业碳汇。加强农田保育,继续实施沃土工程,推广秸秆还田、粮草轮作、农林复合、冬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推广精准耕作技术和少免耕等保护性耕作措施,减少土壤中碳的流失。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提高植被覆盖度。
(七)控制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1.改进生产工艺。推广利用造纸污泥、脱硫石膏、粉煤灰、矿渣等固体工业废渣和非碳酸盐原料生产水泥,加快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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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新型低碳水泥。鼓励采用电炉炼钢—热轧短流程生产工艺。推广有色金属冶炼短流程生产工艺技术,减少六氟化硫排放。改进硝酸生产工艺,减少氧化亚氮排放。
2.加强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推动火电、钢铁、水泥、油气等重点行业和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加大对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项目的投入,积累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经验。支持研究机构积极参与解决试验示范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以及制定相关标准、政策。加强对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人才培养、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深化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好富氧燃烧等相关技术的研发和示范。
(八)控制农业活动排放
1.改善农业生产过程。改良作物品种,改进种植技术,减少稻田甲烷排放和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加强禽畜养殖管理,减少动物肠道发酵甲烷排放和动物粪便甲烷、氧化亚氮排放。
2.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积极建设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加快推进太阳能利用。到2015年,新建农户使用沼气项目10万个,扶持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750个,推广农村经济适用型太阳能热水器15万台。
四、努力适应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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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海岸带综合管理
1.推行集中集约用海。严格执行国务院批复的《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按照海陆统筹规划、科学适度用海、维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要求,大胆创新海域使用模式。着力提升海洋空间资源优化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推进建设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功能明晰、优势互补的集中集约用海区域。以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为原则推进海岛保护与开发。推动制定和完善海岛保护与开发的地方性法规,制订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建立海岛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加强海岛资源、环境的综合调查和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建立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监控网络,定期开展生态评估。到2015年,全省集中集约用海使用面积达16360公顷。
2.构建沿海蓝色景观带。按照整体协调、生态环保、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打造景观优美、设施先进、生态平衡的滨海景观体系。加快滨海绿带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生态景观体系。构筑滨海观光长廊,打造具有休闲、观光、运动等多种功能的旅游新空间。开发各具特色的海岛观光旅游产品,建设国际性旅游度假区,推进海岛组团式开发。加强海岸生态景观保护,对破损岸线进行修复,加大海岸综合整治力度。
3.保护与修复海洋生态。加强对珊瑚礁、红树林、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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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调查、监测和研究。逐步实施红树林栽种计划,恢复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功能。严格执行禁渔区、禁渔期、伏季休渔制度以及珠江禁渔制度,加强对重要海洋生物繁殖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和栖息地的保护。建立较为完善的海洋保护区网络,建立一批海岸、海湾及近海海洋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示范区。积极推动海洋牧场建设,继续开展人工鱼礁建设。加大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力度,规划建设一批海洋生物增殖放流基地。到2015年,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
4.建立健全海洋防灾减灾支撑体系。规范应急反应流程,逐步形成反应灵敏、行为规范、运转高效的海洋灾害应急管理机制。构建海洋环境实时立体监测观测网,加快实现全省海洋灾害过程的动态预报和预警。重点提高沿海重点区域的风暴潮灾害预报预警能力,探索开发风暴潮漫滩预报预警系统。开展沿海警戒潮位核定、海洋灾害风险排查与区划、重点海洋工程项目风险评价工作。建设赤潮灾害预警系统、全省海洋灾害风险评估系统等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决策系统。实行预警报动态会商和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和完善海洋预警报远程视频会商系统。建立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海洋灾害防治长效机制,实现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报,提升对各类海洋灾害的趋势性预测和预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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