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下马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沸之城)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下马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沸之城)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五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云南艾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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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下马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沸之城)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建设项目概况
1.1 任务由来
昆明市在改造城中村的进程中,昆明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城中村改造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级规划、区级实施,统一设计、各具特色,统筹布局、优化空间,营造景观、健全功能,全面推进,改善民生”的统一部署,并相继出台了《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重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昆通〔2008〕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村改造土地公开交易办法的通知》(昆政文〔2008〕26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村改造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昆政文〔2008〕25号)、《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昆城改领〔2008〕1号)、《关于昆明市“城中村”村改居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昆城改领〔2008〕2号)、《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昆城改领〔2008〕3号)等配套文件,力争使城中村改造操作程序透明、投资者获益、拆迁村民(居民)满意。“城中村”改造是当前最紧迫重大的民生工程。
下马村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经昆明市政府“城中村”改造指挥部批准列为昆明市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被五华区政府确定为五华区二00九年必须启动的“城中村”改造项目, 2009年3月29日五华区政府与云南艾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下马村城中村重建改造合作协议》,正式确定昆明市五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为下马村城中村重建改造的主体,云南艾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下马村城中村重建改造投资方。
该项目地块位于昆明主城区的五华区,北二环之内。北至较场北路,南至白云路,西至昆明市轧钢厂和昆明兴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东至龙泉路。该项目总用地约207亩(包括道路用地、公共广场用地等),用地范围内有下马村及成都军区昆明北较场第二干休所、云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单位,拆迁面积约17.25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约1188户。
目前该项目拆迁工程已接近尾声,已拆除建筑规模为16.61万m2,未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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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面积0.64万㎡。新建项目以商住为主,还包括其他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884982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08475m2,商业建筑面积51347m2;项目容积率6.15,绿化率36.5%,总户数为6509户,设地下机动车位6509个。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五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和云南艾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的环评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另据《关于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程序的通知》及管理要求,本项目直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进行了现场踏勘及项目资料收集,按照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下马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沸之城)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10年12月23日,由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主持,邀请有关专家及五华区环保局对“报告书”进行了专家评审,评审建议“报告书”经修改后上报审批。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现提交《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下马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沸之城)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1.2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下马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沸之城) 建设单位:五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云南艾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下马村; 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38007m2; 建筑面积:884982 m2;
总投资额:2921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6万元;
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住宅建筑面积608475m2,商业建筑面积51347m2;项目容积率6.15,绿化率36.5%,共有住宅19幢,总户数为6509户,设地下机动车位6509个。配套工程包括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医疗用房、文化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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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设施、金融邮电用房等;公用包括道路、环卫设施、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环保工程包括隔油池、化粪池、中水处理站、垃圾转运站、绿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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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价区环境现状
2.1 环境现状
本项目环境质量现状委托绿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引用昆明市6个例行大气监测点位中的龙泉镇监测点2010年10月7日至10月13的监测结果进行环境空气现状评价,参照《2009昆明市环境状况公报》进行地表水现状平价。
(1)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监测结果显示,所监测的银汁河COD、TP、NH3-N、BOD5监测值均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超标原因主要为银汁河流域生活污水排入导致污染物量增加,且河流流量较小,对污染物的稀释扩散能力弱。
(2)本项目所在区域属盘龙江水系,本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昆明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污水不直接进入盘龙江,因此本次评价不进行现状监测,引用《2009昆明市环境状况公报》进行评述。根据《2009昆明市环境状况公报》,盘龙江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污染程度显著加重。
(3)环境噪声监测点中,除轧钢厂幼儿园夜间噪声略超过2类标准外(超标0.6dB),其余监测点位均达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主要为监测点位与教场北路相邻。
根据交通噪声监测结果,白云路、龙泉路夜间噪声超过4a类标准,分别超标2.1dB和2.7dB;超标原因主要是白云路、龙泉路均为城市主干道,车流量较大;教场北路昼、夜声环境质量达4a类标准,白云路、龙泉路昼间噪声达4a类标准。
(4)本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域,用地原属下马村及其附近村民、企业用地,均为建筑物所覆盖,仅有少量人工绿化树种,生物多样性差,不存在自然生境。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开挖产生的水土流失。此类建设项目一般施工场地四周均设有施工围墙围庇,基础开挖后水土大部分聚积于基坑内,施工期水土流失量较小,属微度至轻度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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