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征地拆迁等特点、难点问题的纠纷,特别是加大对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和新的利益群体因互相攀比可能引发矛
盾纠纷苗头的预防、调解力度。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1、建立调处和应急处置机制,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在排查调处活动中,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调
解、教育、协商等手法,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纠纷。严防引发群众性械斗和集体性上访事件。
2、乡建立联动联调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我乡将公安司法所、法庭、信访、土地等有关部门作为联动联调的成
员单位,加强沟通与协作,合力调处矛盾纠纷。
三、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月15日至2月20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司法局,明确任务要求,进行动员部署,营造
良好的工作氛围。
2、排查调处阶段(2月20日至6月20日)
3、检查总结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的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广播、简报、黑板报等载体,大力宣传矛盾纠纷大排
查、大调处的成效,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民调解工作光荣、化解矛盾纠纷有方的成效,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民调解工作光荣、
化解矛盾纠纷有方的良好氛围
关于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朱振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107 更新时间:2007-3-10 23:34:08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司通[2006]5号)要求,从今年1至6月底,
全乡各系统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结合我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工作部
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和根本利益出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
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入地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二、目标任务
各村委、各单位调解组织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
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事件隐患和新的利益群体因互相攀比可能引发矛盾纠纷苗头的排查
调处,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这次大排查、
大调处活动中,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切实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率、调解
成功率和调解协议的履行率。
(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网络建设
进一步健全村(居)调委会,实现各村100%建立调委会。进一步完善各村调解小组、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的调解网络。在
村民小组设立调解小组,每20户设立三员:即纠纷信息员、纠纷调解员、普法宣传联络员。
(二)加大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工作力度
1、做好矛盾纠纷预测工作。
司法所、村调委会每半个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预测分析,重点对一定阶段、季节、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人群,易发生矛盾
纠纷的重点人、户、事、场所等进行分析预测。加强对矛盾纠纷的调查研究,撰写分析预测报告,向乡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
报告。通过对本地区一定周期内矛盾纠纷总体态势的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的发生、发展、变化的特点及规律,做好提前防范。
2、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1)司法所、村调委会要每星期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确保把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
通过横到边、纵到底的全方位排查,做到“四清”,即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数底数清,对易激化纠纷的类型和主要环
节清,对失足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清,对矛盾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难点、热点纠纷和易发生的群体纠纷清。
(2)村调解委要采取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探索矛盾纠纷排查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逐级上报
制度。
(3)把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和县司局报告。没有矛盾纠纷,实行零报告制度。
3、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进行调处化解,能够解决的,抓紧予以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解决的
时限,落实解决办法;不能解决的,要落实教育和稳控措施,报乡党委政府由司法所协调解决。各村调委会在做好婚姻、家庭、
继承、赔偿、邻里等发生纠纷的同时,要不断拓展调解工作领域,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积极调解涉及土地承包、村务管
理、征地拆迁等特点、难点问题的纠纷,特别是加大对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和新的利益群体因互相攀比可能引发矛
盾纠纷苗头的预防、调解力度。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1、建立调处和应急处置机制,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在排查调处活动中,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调
解、教育、协商等手法,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纠纷。严防引发群众性械斗和集体性上访事件。
2、乡建立联动联调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我乡将公安司法所、法庭、信访、土地等有关部门作为联动联调的成
员单位,加强沟通与协作,合力调处矛盾纠纷。
三、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月15日至2月20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司法局,明确任务要求,进行动员部署,营造
良好的工作氛围。
2、排查调处阶段(2月20日至6月20日)
3、检查总结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的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广播、简报、黑板报等载体,大力宣传矛盾纠纷大排
查、大调处的成效,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民调解工作光荣、化解矛盾纠纷有方的成效,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民调解工作光荣、
化解矛盾纠纷有方的良好氛围
许昌市司法局
“万人进村(社区)入户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保证全国“两会”、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活动以及奥运会召开期间全市社会稳定。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万人进村(社区)入户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为使活动顺利进行,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平安许昌”为总目标,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全市各级司法行政干警、各类法律服务工作者、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全体人民调解员认真组织“万人进村(社区)入户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进行细致的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大排查,全面准确地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认真进行研究分析,采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两会”的顺利召开,为“环境创优年”的顺利实施提供持续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在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等方面的职能和主导作用,重点突出民调工作,使人民群众知道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的途径、程序和方法。
(二)摸清底数,开展地毯式排查,一家不少,一户不漏。边排查,边调处,做到一般纠纷不出组(楼院)、较大纠纷不出村(社区)、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特大纠纷不出县(市、区);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防止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防止集体赴市上省进京上访案件。
(三)在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的基础上,重点排查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等日常性纠纷,重点调解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撤村建居、劳动争议、医疗、交通、安全生产事故赔偿等引起的易激化的社会难点、热点矛盾纠纷。
三、方法步骤
“万人进村(社区)入户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3月1日—3月5日)
1、制定“万人进村(社区)入户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排查调处工作。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动员大会,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各二级机构层层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动员,全力调动全市司法行政干警、机关工作人员和近两万名调解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为“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调处阶段(3月6日—3月25日)
1、市司法局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定期对各县(市、区)进行检查督促,并带领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市直所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乡村、社区检查、指导并参与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2、各县(市、区)司法局领导要分组带领机关科室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蹲点指导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将统一印制的《“万人进村(社区)入户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