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安全操作规程 HL/LG-3-(炼钢生安)-11-2011
9. 上车检查或处理故障时,必须保证有2人以上,做好相互的安全监护。 10. 每天设备点巡检后,维护人员要认真准确地填好设备点巡检本的有关记录。行车检修完后,换下来的零、部件必须放下车去,如有必要往下扔物件时,地面与车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做到“三清”退场。
行车电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进入生产现场穿戴好劳保用品,并注意厂内各种车辆的行驶。上下行车前必须先按铃联系,等车停稳后,才能上下行车。
2. 工作前认真检查焊机各部位,确认完好,方可按规定接线,严禁使用安全附件损坏的焊机,严禁将电源接在刀闸上。
3. 电焊机高压电源线的边接与维修必须同电工进行,联接电焊机的各导线必须保持绝缘良好,电焊机的地线应接在工作物件上,严禁接在氧气、乙炔、煤气管道上。
4. 在行车上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站在安全位置,悬梁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同时作业下方设置防护措施,防止火花、熔渣掉下引起火灾,严禁高空丢物。
5. 在露天作业时,必须将电焊机遮好,防止雨水淋湿,雷雨天时,露天作业必须停止,焊机工件潮湿时,严禁焊接。
6. 焊接带油工件时,要彻底清扫干净,方可施焊。
7. 氧气、乙炔皮管有破损或未扎牢时,不准使用,防止回火烧伤。 8. 工作完毕要仔细检查,做到“三清”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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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遵守二炼钢厂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2. 工作前应检查好工具是否良好,榔头、大锤手柄是否牢固,要选择好安全立足点,掌握操作程序及工作要领,正确使用各种工机具器械。
3. 打大锤时禁止带手套,锤不可沾油,不准使用有缺口的大锤和榔头,禁止与打锤人面对面站立。
4. 检修转动设备时,须先切断电(气)源,并挂安全警示牌。
5. 两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工机具件应放置在安全的地方,防止高空坠物,有必要往下扔东西时,地面必须有专人监护。
6. 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时,先要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进行作业。 7. 在生产现场作业和时宜进行点巡检时,必须携带煤气报警仪,且保证二人同行,相互进行安全监护。
8. 必须确认氧枪活动平台安全后才能进行氧枪的更换作业,作业时,换枪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9. 在检修倾动机构等有润滑油的设备时,应将工作处的残留油污清理干净,以防人员摔倒。
10. 严格执行挂牌检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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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不得少于合格电工2人,其中必须有1人监护。 2.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工作时必须完成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安全措施。
3. 停电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无专人值守的电源开关必须挂牌上锁制度,坚持由谁检修谁挂牌和摘牌。
4. 严禁检修人员采用约时停、送电和利用停电之机检修电气设备。 5. 检修已停电的电气设备时为防止误送电事故,要在可能来电的各方线路及设备上装设临时接地线。
6. 一切电气设备及线路未经检查确认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 7. 严禁带负荷(5KW以上)拉、合隔离开关。
8. 检修电气设备时要妥善保管好各种工机具、材料及设备的零部件,不许乱丢乱放,检修完毕后,应仔细检查是否有遗留物,防止事故发生。
9. 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安装和使用,手提行灯的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工作时的电源电压不得超过12V。
10. 应熟练地掌握电工作业的各种安全及绝缘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1. 抢修现场电气设备故障时,要特别注意转炉倾动情况,有专人监护,防止出钢、出渣飞溅伤人。
12. 在高层平台作业时,必须两人同行且携带煤气报警仪和对讲机,处理故障前,必须通知调度室和相应的炉前操作室配合。
13. 在一次风机房作业时必须通知当班操作人员,由操作人员配合,同时携带煤气报警仪。
14. 坠落基准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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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仪表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仪表工必须了解仪表的性能,使用方法,正确接线;熟悉测量设备的安全设施。
2. 所管辖的仪表柜及仪表外壳都应有良好的接地、接零措施。 3. 严格执行停电检修挂牌制度。
4. 在生产现场进行仪表的维护、检修时必须有两人在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 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时,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6. 经常定期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各种防护罩及安全设施必须完好。
7. 在混铁炉坑道更换传感器时,应与混铁炉操作工取得联系,不允许在混铁炉进出铁水时更换传感器和停留在坑道附近不安全地带。
8. 在高空或其他有危险的生产现场进行仪表的检修、校验、拆装或对线路设备进行安装时必须有二人在场。
9. 在炉前和连铸作业时,要随时注意转炉兑铁水、加废钢、倒炉、冶炼喷溅以及连铸浇钢时钢水飞溅,防止烧伤。
10.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开关,以防事故扩大,并迅速报告相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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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铆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遵守二炼钢厂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2. 使用工机具必须有良好的绝缘,隔热性能。
3. 电焊机应停放在安全的地方,严禁在煤气、氧气、乙炔气等易燃易爆管道上搭接地线,严禁在风机任何部位搭接地线。
4. 导线设置必须调理清楚、绝缘良好,要避开运动部件、油罐、管道及易燃易爆物等。
5. 在防火重点部位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 焊接封闭容器必须先打开放散孔,以防爆炸或中毒,严禁在高压或盛有液体、易燃易爆的容器上施焊。
7. 不准赤手换焊条,起动焊机时,焊钳和焊件不能接触,调节电流或变更极性接法,应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8. 焊接场地10米内禁止有易燃易爆物,在潮湿的地方焊接时必须铺上木板或胶皮等绝缘物。
9. 在转动设备上施焊时,须先切断电(气)源,并挂上安全警示牌,若电(气)源开关与检修地点较远,还应设有专人监护。
10. 两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将焊线绑紧在固定点,焊接时下方应设置防护措施。
11. 须在有可能存在煤气的区域进行工作时,先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进行操作。
12.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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