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瓦斯传感器报警,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由值班矿领导、瓦检员、安全员现场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3、班组长、流动电钳工、跟班安全员、矿长、副矿长、放炮员必须佩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详见附图
1801运输巷掘进安全监控系统示意图
第六节 供电系统
1、变电所10KV变压到矿变电室,经矿用地面动力变压器与矿用井下风机专用变压器660V送到井下,由QBD—350总路开关控制,由QBZ—80专控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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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时用电负荷为44KW。
3、馈电开关设过流、欠压、短路、断相保护。 4、严禁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源入井。 5、所有电器设备外壳必须保护接地。 详见附图
1801运输巷掘进供电系统图
第七节 运输系统
矸石自工作面,由人工装载到矿车中,人力推车到1801回风巷车场车场挂钩,由副井绞车提升至地面,再人力推至煤矸场;材料运输由地面绞车直接下放至井下材料堆码点。详见附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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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通讯系统
1、掘进工作面使用KTH-11型号电话机1部,HDK并联设备LUB-1-5电话机接线盒。
2、掘进工作面电话通调度室、水泵房、车场巷、电工组、井口电话、矿领导、调度室、监控室连接。详见附图。
1801运输巷掘进通讯系统示意图
第七章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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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 通 三 防
一、通风管理
1.加强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必须有安瓦员留名挂牌管理,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停开。
2.风筒要用抗静电、阻燃风简。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无脱节、无破口,矿车和支架不得摩擦挤压风筒,风筒口距工作面不大于5 m,以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漏风率不得超过3%。
3.局部通风机要长时运转.无论工作、不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得停止运转。局部通风机因故停风时,要把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在巷道门口位置一设置“严禁人员入内”的警戒牌,工作面禁止爆破。自动停电时,要撤出人员,待查明原因、确认安全后再按照瓦斯排放措施进行处理。 4.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 5.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
6.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并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开启局部通风机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7.巷道贯通、预透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掘进巷道贯通、预透前20m,矿工程师必须预计贯通后的通风系统,做好贯通后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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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贯通预透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预透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和誓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内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两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3)贯通时必须把运输下山和回风下山所有的作业人员撤离,此项由跟班矿长和安全员负责落实,确保人员撤离后方可进行贯通。 二、综合防尘
1.湿式钻眼,打眼工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2.距掘进工作面20m范同内必须安设水针,水针所在地有盛放水炮泥的箱子,箱子内有不少于规定一次药所用巳灌好水的水炮泥。装药必须使用水炮泥。
3.人工装车前对煤、岩堆洒水。
4.距工作面6—12m安设风动爆破喷雾,爆破工在连线后向外敷设母线时开启喷雾,爆破结束后进入工作面关闭喷雾。
6.巷道经常清尘,无粉尘积聚现象。
7.防尘管路必须接至工作面.每100 m设置三通一个,以便及时降尘。
三、防、灭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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