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目录
总则 ………………………………………………………………………………2 氨的理化性质对健康的危害及应急处理 ………………………………………2 液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使用液氨装置的总图位置 …………………………6 对使用液氨的厂房(仓库)的规定 ……………………………………………8 安全保护和自动控制 ……………………………………………………………9 液氨贮罐(槽)、制冷机及管道…………………………………………………12 电气………………………………………………………………………………15 安全监控…………………………………………………………………………15 安全管理…………………………………………………………………………16 应急救援…………………………………………………………………………19
附录 ………………………………………………………………………………………20
第一章 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证青岛市使用液氨的安全,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编制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青岛市使用液氨的管理。本规定是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补充,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第二章 氨的理化性质对健康的危害及应急处理
2.1氨的理化性质
2.1.1标识
中文名 氨;氨气(液氨)
英文名 ammonia
分子式 NH3
相对分子质量 17.03
CAS号 7664-41-7
危险性类别 第2.3类有毒气体
化学类别 氨
2.1.2理化性质
熔点(℃) -77.7
沸点(℃) -33.5
液体相对密度(水=1)0.82(-79℃)
气体相对密度(空气=1)0.6
饱和蒸汽压(kpa) 506.62 (4.7℃)
临界温度(℃) 132.5
临界压力(Mpa) 11.40
溶解性 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2.1.3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稳定
聚合危害 不聚合
避免接触的禁忌物 卤素、酰基氯、酸类、氯仿、强氧化剂。
燃烧(分解)产物 氧化氮、氨。
在高温时会分解成氮和氢,有还原作用。在催化剂存在时可被氧化成一氧化氮。
2.1.4主要组成与性状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
主要用途 用做制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液氨是无色的液体。是一种优良的溶剂。蒸发热很大,在沸点时是每克1369.08焦(327卡)。储于耐压钢瓶或钢槽中。由气态氨液化而得。
2.1.5爆炸特性与消防
燃烧性 易燃
闪点(℃)无意义
引燃温度(℃) 651
爆炸下限(%) 15.7
爆炸上限(%) 27.4
最小点火能(mJ) 至1000 mJ也不发火(氢气为0.02 mJ)
最大爆炸压力(Mpa) 0.580
2.2危险特性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2.3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2.4灭火剂:
雾状水、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2.5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 吸入
健康危害 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症,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