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 图文(5)

2019-08-30 19:15

6.1.7. 在历史文化街区中,除消防车道、街区内部货运、救护车辆通道外,历

史街巷都作为非机动车道。

6.2. 蜀山古南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利用

6.2.1. 保护区划和要求

(1) 蜀山古南街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为蠡河两岸的南街、西街

民居群和蜀山窑址,面积12.8公顷,其中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的用地面积占保护区划内建筑总用地的比例为66.9%。(具体范围见图件)

(2)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通蜀路,东至显圣路,南至东坡路,西至建雄耐

水陶瓷厂门前南北支路,面积34公顷。(具体范围见图件)

(3) 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除按《历史文化

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执行外,应侧重控制蠡河两岸景观的协调性,保护西大街、当房弄等历史街巷两侧传统风貌的完整性。

6.2.2. 保护主题

(1) 宜兴紫砂文化的发源地和代表地 (2) 紫砂大师的摇篮 (3) 明清宜兴陶瓷交易中心

(4) 阳羡山水文化和其他文化的荟萃之地 6.2.3. 保护对象和要求(见表4) 6.2.4. 功能定位

(1) 紫砂文化传承区:塑造集陶艺名人故(旧)居、紫砂工艺、紫砂生

产销售为一体的特色古街;

(2) 传统生活保持区:维持原居住形态不变,适当恢复部分商业功能,

尽可能保留老建筑和原居民,体现前店后宅等传统生活形态;

表4 蜀山古南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对象和要求

类别 具体对象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东坡书院;市级文物保护单保护要求 文物保护单位 位潘氏宗祠、蜀山窑群;文物控制单位常安桥 严格按照文物法相关要求保护 背靠蜀山前临蠡河的环山水环境 境格局,蠡河沿岸及蜀山 南街、西街、当房弄、街巷肌理 西河沿等历史街巷 裴石民、任淦庭、吴云根、朱可心、顾景舟、名人旧居或故居 徐汉棠、徐秀棠、顾绍培、曹婉芬、周勤博、张星辰等名人旧居或故居 整治河岸、改善水质,保护山体植被,保持蠡河与蜀山之间的视廊关系 保护原有的尺度、比例、格局、风貌、界面以及两侧建筑高度 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对现状建筑结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修缮或整治,并且保护建筑的周边环境 进行考古研究,有条件的给予保护古窑址 蜀山窑群 性展示,其余回填保护并竖立标识牌说明其历史价值 毛顺兴、福康、立新、祥丰泰、豫丰、汪裕文、曹乾伦、周焕义、任宝老字号 生等陶瓷老字号商店及其他各类老字号商店13处 其他优秀历史建筑 潘家大院、蜀山紫砂同业公会等33处 紫砂工艺及其相关的非相关非物质文物质文化遗产,东坡买化遗产 田故事、娘娘庙传说 传说

存展示苏东坡、孙权的历史故事和砂工艺;结合东坡书院和娘娘庙遗修缮建筑,整治环境,增加说明展示设施 结合工艺大师故(旧)居,展示紫件允许的可恢复原有老字号 修缮建筑并增加说明展示设施,条(3) 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紫砂工艺大师、高级工艺师“回家”建工

作室;鼓励利用闲置房屋恢复传统行业或新办文化创意产业。

(4) 对于闲置的名人故(旧)居及其他优秀历史建筑,管理部门应及时

与房主协商,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失修毁坏。

6.2.5. 保护措施

(1) 保持复合用地的特点,以居住为主,适当增加家庭旅馆、博物馆、

传统作坊、餐饮和服务业,形成复合型用地,制定增加居民收入的措施,鼓励原住民居留。

(2) 改善给排水、电信电气、消防等基础市政设施,修缮改造传统建筑

室内,提高安全性和舒适性,增加公共服务设施以改善当地居民生活并方便外来游客。

(3) 现空置的合新厂地块可利用建设游客中心和旅游集散广场及配套服

务设施。

6.3. 月城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利用

6.3.1. 保护区划

(1) 月城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月城街民居群、瓮城遗址

两侧和东仓河两岸。 南至解放路,西至段家巷,东至东仓河东岸绿地,北至市交通工程处桥,面积2公顷,其中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的用地面积占保护区划内建筑总用地的比例为59.5%。(具体范围见图件)

(2) 不另设建设控制地带,通过用地性质和高度规划控制。 6.3.2. 保护主题

(1) 宜城历史格局缩影地和重要结点 (2) 宜城民居和商业遗存集萃地 (3) 宜兴水城古街遗存的代表 6.3.3. 保护对象和要求(见表5) 6.3.4. 功能定位和再利用目标

(1) 宜城传统居住和商业街区:迁出部分居民,利用老建筑引入传统商

业、餐饮业和服务业。

(2) 宜城城墙与民居展示区:保护和展示宜城城墙瓮城、护城河和传统

民居的街巷和建筑特色,并选择传统建筑精品辟作展览馆。

表5 月城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对象和要求

类别 具体对象 月城街、扁担巷、保护要求 保护原有的尺度、比例、格局、风貌、界面街巷肌理 尤斯巷等历史街巷 以及两侧建筑高度; 东仓河、东仓桥及历史环境格东风巷之间的空间局 格局以及相互之间 的视廊关系 东城墙及瓮城遗城墙遗迹及址,可能的地下埋地下埋藏区 藏区 文物保护单东仓桥(省级) 位 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及兴风旅社(东风巷历史建筑 56号)等11处 检测结果进行修缮或整治,并且保护周边环境,积极申报文物保护单位 古井、惜字洞双眼井、惜字洞、等历史建筑河埠头等 小品 保护周边环境氛围,修缮建筑、整治环境,传统店铺 棉花店等老店 有条件的可恢复原有的老字号 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 弹棉花等传统工商业,传统的生活方鼓励老店继续经营,帮助传统工匠延续和传承其技艺并进行记录、展示和宣传 的卫生条件 保护原有形制,竖立牌示,并改善周边环境建控地带,对原有建筑结构进行检测,根据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相关要求保护 家进行现场挖掘和研究 进行任何挖掘活动,条件允许时邀请考古专并保持水质达标; 划定保护范围,并竖牌说明,严禁居民擅自整治河沿岸景观,严格控制沿岸建筑高度,及其相互之间的视廊关系;保护原有河道,保护原有河道、东仓桥、东风巷的空间格局式

(3) 打通月城街历史文化街区与东水关—周王庙传统风貌控制区之间的

视线通廊,结合东关潭、蛟河、大溪河构成宜城传统风貌的集中保护区。

6.3.5. 保护措施

(1) 在原有的居住用地中植入文化博览、商业服务功能,引入具有宜兴

地方特色的传统商业、餐饮和服务业。

(2) 改造菜行里作为瓮城文化广场,设置地下停车,打通月城街-周王

庙视线通廊和滨水步行道,现航运工程处地块调整为旅游服务用地,为月城街历史文化街区提供适当的市政配套。

(3) 对瓮城和段家巷的城墙、城门位置进行考古探查,展示其遗存并说

明其价值。

(4) 重点整治东仓河沿河的建筑立面,维持具有水乡特色的沿河景观。 (5) 1980年代以前的各时期建筑遗产均应得到不同程度的保护,制定不

同时期建筑遗产的针对性保护措施。

6.4. 葛鲍聚居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利用

6.4.1. 保护区划

(1) 葛鲍聚居地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葛氏家族建筑群、鲍

氏家族建筑群和原大新厂厂前区。南临解放路,西至华都小区,东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至鲍四房弄一线,面积3公顷,其中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的用地面积占保护区划内建筑总用地的比例为61.7%。(具体范围见图件)

(2) 建设控制地带南临解放路,西至白宕北路,东至市第二人民医院,

北至黄龙山南坡脚,面积15.7公顷。

6.4.2. 保护主题

(1) 明代至今的宜兴陶瓷业发展缩影地 (2) 陶瓷大窑户家族绕坊聚居地 (3) 江浙建筑文化交汇地 6.4.3. 保护对象和要求(见表6) 6.4.4. 功能定位和再利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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