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治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快发展金融、旅游、信息、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加快金融业发展,更好地服务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需要。加快旅游业发展,促进旅游业与信息、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引进和培育信息产业龙头骨干企业,鼓励信息产业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一批品牌会展。推动法律、会计、税务、鉴定与评估及信用评级等中介服务业发展。
五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 1.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尽快构建环境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与地方预算收入增长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执法办案、检验检测、风险监测评估、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技术支撑体系、基础设施、应急救援体系、培训教育体系、监管执法能力等建设的投入,构建基本覆盖城乡、重点流域和水体等的监测网络架构。构建完善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体系和政府、企业两级安全生产监控网络架构。
2.大力提升装备保障能力。各级政府要为监管部门配备必要的监管监测专用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应急指挥通讯设备和专用执法交通工具,推进各级监管部门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重点解决基层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等问题。加大各级监管部门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快
实现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加强测控设备研发,推进科技成果运用。加快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建设,完善非矿安全与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职业危害检测与监控实验室技术装备。加强食品质量检验中心、中毒急救中心物理化学实验室建设和现场应急处臵装备配臵。
3.加强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全市信息平台建设,重点建设企业基础数据库系统、标准数据库系统、生产经营实时电子监控系统和诚信分类查询系统、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突发事件直报系统、通报发布系统、投诉举报系统和互联网舆情分析系统,形成包括市、县两级的信息网络。建立重要数据报送溯源全覆盖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实现实时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和信息共享。建立应急处臵信息通报和互通机制。设立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举报电话。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依法行政、权责一致、人事相宜、保障履职”原则,充实、健全各级监管监察执法队伍,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队伍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现场监管的技术指导。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监管能力评价体系,加强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强化相关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联合执法。创新监管监察机制,切实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六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1.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的手段和机制。建立健全环境污
染防控日常监管机制,明确和落实监管主体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监察力度,加强污染源排查与防治信息分析预判,增强事前预警和应急处臵能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冶金和建材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及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重要数据报送溯源信息化监管机制。
2.健全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大力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农产品、食品安全为重点,实施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推进工程,建立健全优势特色产业标准体系、现代农业标准体系、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节能减排标准化体系、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体系、标准化政策法规及信息服务体系。制定甘蔗制糖业、木薯淀粉加工等重点行业地方污染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水环境质量评价、大气环境质量评价和江河环境质量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有利于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3.全面推进企业达标工作。在资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三废”排放、原材料生产、加工制造、信息服务、安全环保等领域推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推动实施推荐性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推动更多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标准化— 25 —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安全达标的企业,不
得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
4.进一步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积极督促引导企业主动向社会作出保护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承诺,主动承担更多社会责任。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健全帮扶机制,主动承担更多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改善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等义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工作中的行业管理和自律作用,加快建立健全行规行约、环保和资源节约评价体系。
5.实行企业环境、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定期通报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实行公开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重大环境污染、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实行公开挂牌督办并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告。定期公开企业取得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情况;主动公开安全及环保事故查处情况。
6.对重点企业实施环保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在部分重点排污行业推行企业环境行为监督评价制度和强制清洁审核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环境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排污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职责。逐步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载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引导业主履行项目环评、验收、清洁生产、达标排污、守法经营、防范事故风险、化解周边污染纠纷的责任和义务。
7.严格规范企业生产和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和部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责任,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打击取缔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等严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8.健全经济调节机制。充分发挥价格、税收、信贷、政府采购等经济杠杆作用,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的体制机制。提高工业污染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逐步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企业的污染责任保险工作。落实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危险废物安全处臵和综合利用。落实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电价政策,制定脱硝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的支持政策,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制定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和餐厨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垃圾处理设施等鼓励类企业优惠政策。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的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目、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企业,通过上市或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建立健全“绿色信贷”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