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爆破工放炮不自联自放。 422 放炮距离小于作业规程规定。 423 炸药和雷管混放。 424 需放炮的施工地点无火药箱。 425 火药箱不上锁或箱内有杂物。 426 糊炮或放明炮。 427 躲炮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 428 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429 火药箱不标准。 430 不执行“一炮三检”或“三人连锁”放炮制。 爆破 C 431 不按规程规定装填黄泥或不使用水炮泥。 432 火药库发放雷管、火药未建立完整的帐、卡、簿,或与实物不符。1000~500以上 433 放炮器不完好。 434 运送火药不使用火药箱、雷管箱。 435 放炮母线同电缆未分挂在巷道两侧或挂在一侧间距小于0.3米。 436 眼孔装药量及爆破眼数不符合规定。 437 不按规定装配引药(每处)。 438 放炮母线裸露。 火工保管员不对雷管逐个进行导通和登记号(每支)。 439 雷管出库时,440 爆破工警标、口哨等器具不齐全。 441 地面单位气瓶使用时,不使用专用防倒支架或专用手推车。 442 443 选煤厂的瓦检员对产品仓。原煤仓、回煤暗道的瓦斯、一氧化碳不认真检查,发现超限不安措施处理或漏检、假检。 选煤厂产品仓.原煤仓上口及下口施焊不执行一措施、一审批或不通知机电、安监部门。 地面 管理 444 选煤厂煤仓、回煤暗道瓦斯超限,不按措施排放。 气焊、气割前不检查瓦斯、一氧化碳和煤尘。 2000~1000以上 B 445 选煤厂车间内进行电、446 坑木厂、带锯房、油库、选煤厂等防火重点场所吸烟。 447 选煤厂清仓前不按规定检测一氧化碳、瓦斯。 448 矸石山未按规定进行堆放矸石。 449 4级风以上天气在车间(厂房)外施焊。 450 各使用单位在领取、搬运气瓶时,不使用专用手推车。 451 雷雨天或雨后三天内山上作业,风力达到5级以上山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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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推土司机在煤堆作业时,靠近边缘或警戒线.警杆,不注意指示信号或推土机从栈桥下和溜煤眼上通过。 453 铲车与推土机检修或停止作业时,铲斗未落地垫实。 454 雷雨天室外电气作业。 B 455 室外吊车当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运行。 456 起吊重物使用非标准绳扣绑扎重物或绳扣安全系数小于6倍。 457 吊车限位器开关失灵,继续作业的。 458 电线明接头或保险用铜、铁线代替。 459 选煤厂煤仓.回煤暗道.瓦斯超过1%或一氧化碳超过0.0024%不及时处理。 2000~1000以上 460 铲车作业时不观察高度,举升高度不够作业。 461 矿内行驶车辆车速不按矿规定执行。 地面 管理 462 所有机动车(汽车.铲车.推土机.电瓶车等)行驶时室外站人,货车箱内人员坐在车厢帮上。 463 蓄电池充电前未将放气盖打开。 464 雷雨天室外电气作业。 465 吊车警铃与吊铃及大小车不电控闭锁使用。 466 吊车起吊重物的行走不先鸣响警铃。 D 467 吊车起吊重物的行走路线下方有人。 468 吊车使用完毕不切断电源,室外吊车使用完毕不卡好固车装置。 469 场面供电.配电盘不合格或刀闸开关无盖。 470 选煤厂车间厂房不在规定处悬挂禁止吸烟的标志牌(每个)。 471 选煤厂车间内的设备.溜槽及其它设施扬尘.积尘超标。 472 产尘区域挂灰落尘的墙面、管线、缆线积尘超标。 473 选煤厂胶带机头.机尾.回煤暗道.破碎机不消尘或停机不停水。 474 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 475 使用无齿锯不佩戴防护眼镜。 476 A 综采工作面、主要开拓、准备巷道等导线长度超过2000米的巷道未正确贯通。 500~100 3000~2000以上 地测 防治 B 水 D 477 综采工作面、主要开拓、准备巷道以外的其他巷道未正确贯通。 478 施工单位不按要求打矿压观测孔。 2000~1000以上 479 擅自增、减或改变设计内容。 480 481 新拉门巷道掘进10米时,测量组对中心不进行经纬仪标定。50米时,不进行二次标定。 井下经纬仪导线没有按《煤矿测量规程》要求进行复测。两次测量成果不满足《煤矿测量规程》要求。 500~100 42
482 483 484 导线施测过程中,施工单位不配合(如打中心眼等)影响当天中心.腰线标定的。 500~1000米以上贯通测量没有贯通设计.未经地测出审批。贯通后没有进行总结,贯通测量精度不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规定。 掘进工作面未严格按测量标定的中心腰线(一组点3—5个)施工,偏差大于50毫米以上时。 485 无故损坏中心点、导线点。 486 新拉门巷道,施工单位未提前3天将巷道开工通知单报送工程地测。 487 新拉门巷道,施工单位擅自更改拉门位置的。 488 损坏或丢失激光指向仪。 489 采.掘工作面施工临近断层、见煤点、钻孔、积水区30-50米时,没有提出相应的地质.水害预报通知单,错报、漏报。 490 设计提出工作面设计范围后,一个月内未提交掘进地质说明书。 491 掘进地质说明书因提供资料有误造成经济损失的。 492 工作面开采前15天没有提交回采地质说明书。 493 回采地质说明书因提供地质资料有误造成经济损失的。 494 地质矿图不齐全,填绘不及时。 地测 D 495 统和回采工作面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报矿工作面设计审查小组防治 审查。审查修改后报集团公司审查。 水 设计人员没有根据地质条件变化,采.掘安全生产要求及时编制修496 改设计联系书,未经有关领导审批后下发。 设计人员应根据生产接续计划,在施工前一个月提交开拓.准备系500~100 497 人为损坏矿压观测人员设置观测站点。 498 损坏顶板离层观测设施。 499 在观测站附近进行作业对测站未加以保护。 工作面顺槽长度在900-1500~100M(导线环长度在22000~1000500 以上~500-500~1000M的,贯通测量均未按二级(15”)导线精度要求观测。顺槽长度大于1500~100M(导线环长度大于500~1000M)的,未按一级(7”)导线精度要求观测。 巷道贯通前,岩巷20米.煤巷50米.综掘100米测量未下达贯通通知书,通知单没有签字下发。 501 502 测量人员标定的中心腰线,偏差大于50毫米的。 503 各种测量图纸,修测及更新未按有关规定执行。交换图表按时上报,填绘内容与生产实际不相符。 504 测量人员损坏,丢失仪器、工具。 505 506 未及时准确收集井下各种实际生产资料和地质信息,素描达到100%。 矿压观测数据不准确,报经验数,结果不及时存入微机表格中,分析处理结果不及时报矿领导及有关单位。 507 测站报废,未及时回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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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508 未经申报擅自排放污染物的。 509 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停用水处理设施,但未造成污染。 B 510 各单位私自安装使用未经检定、测试合格的计量、设备。 511 丢失检验合格证、测试报告。 512 瓦斯计检定违反规程操作及记录缺损。 513 矿井水.煤泥水净化处理设施因操作不当而未达到正常效果。 环保 计量 514 未按规程正确操作,造成药剂浪费。 515 将残油、蔬菜及食物残渣直接倒入下水道的。 516 食堂蒸汽炉在开启引风机时,烟气未经过除尘设施造成直排的。 D 3000~2000以上 2000~1000以上 500~100 517 各单位不按规定地点倾倒垃圾等固体废弃物。 518 计量、检验设备台帐更改后没有报培训中心。 519 新购进计量器具未经检定合格而发放使用。 520 食堂下水入口处未设蓖栏或蓖栏上的污物不及时清理。 521 各单位计量、检验设备台帐与实际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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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安全隐患处理通知单(存档) 隐患单位: 存在问题: 处理意见: 发通知人: 接收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复查结果: 复查人: 年 月 日
安全隐患处理通知单(副本) 隐患单位: 存在问题: 处理意见: 发通知人: 接收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复查结果: 复查人: 年 月 日 1